一、傳統農業文化的基本構成內容(1 / 3)

建立在中國古代自然和社會環境之上,經過思想家們的思維加工、整理和創造的中國傳統農業文化,是一個包括各種文化觀念、文化心態等因素及其相互聯係而形成的完整的體係。它基本上可以視為整個中國傳統文化的母體、樣本,在中國古代社會中起著主要的規範作用並長期保持穩定。

中國傳統農業文化是一個複合的總體,大致可分為文化觀念和文化心態兩個基本層次:文化觀念是理論化、係統化、具有特定的表達和表現方式的文化形式,如哲學、道德、政治法律思想等;文化心態是與社會生活直接聯係的心理傾向和習慣,它存在於人們的內心世界和行為方式之中。二者的有機聯係,構成了獨具特色的中國傳統農業文化體係:

(一)哲學理念

哲學是文化的深層內容,是文化體係的核心,它以概念、範疇等抽象的理論反映著人們對宇宙萬物的一般關係及終極原因的思考和認識成果。正如馬克思所說:“人民最精致、最珍貴和看不見的精髓都集中在哲學思想裏。”一定時期的哲學理論,為當時的人們提供了宇宙觀和思考問題的基本方法。作為中國傳統農業文化重要組成部分的哲學理念包括宇宙論、思維方式等內容。

1.“天人合一”的宇宙觀

農業是人們通過對生物資源的利用和改造來獲取物質生活資料的部門。在農耕生產過程中,自然要素和人工要素必須有機統一才能獲得收成。基於農耕生產經驗的總結,人們很早就認識到了農業生產中的基本要素或構成條件,即天、地、人。“夫稼,為之者人也,生之者地也,養之者天也。”三者之間合理的結合與統一,才能五穀豐登。“上因天時,下盡地財,中用人力,是以群生遂長,五穀蕃殖。”如果逆天違時,則“五穀萎敗”。正是從農業生產的構成要素及其相互關係的認識中,形成了“天人合一”的宇宙觀。“天人合一”觀念有多重和複雜的含義,但其思想主旨在於說明人與天地、自然的統一。首先,“天、地、人”是構成宇宙整體的“三才”,即三個相互關聯的要素。“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從最高本體“道”中依次產生天、地、人,這“三才”相互結合而形成整體性的宇宙格局。其次,天、地、人具有共同的運行規律。“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自然的運行規律也是人類社會的規律,因此人類隻能順應自然規律,依自然規律確定自己的行為方式,“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而不能試圖主宰、支配自然。這種“天人合一”觀念起源於農業生產經驗的概括,因此屬於農業文化的範疇。

2.變易觀和循環論

在農業生產過程中,構成生產的四個基本要素天、地、人、物皆具有因時而變的特點。春夏秋冬四時更替,此為天時;地包含的能量是有限的,“地久耕則耗”,因此地力需長新;而作為生產的主體,人也有生衰死亡,如《老子》一書所言:“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孰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況於人乎。”農作物也隨時間的推移而改變其生長狀態,“物動則萌,萌而生,生而長,長而大,大而成,成乃衰,衰乃殺,殺乃藏。”農業生產過程及其各構成要素因時而變的特點,向人們昭示了一個樸素而簡單的道理,一切事物都處在運動、變化發展的過程中,都經曆產生、發展、衰亡的階段,如《易經》所言:“無往不複,天地際也。”中國古代的這種變易觀,對古代中國人的世界觀和致思方式產生了很大的影響,成為中國古代辯證法思想的主要內容。歸根結底,這種觀點的形成根植於農業生產之中。

然而,農業生產又是一個自然循環的過程:“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時,故五穀不絕而民有食糧也。”這種簡單、重複的生產過程,又使人們形成了一種始終相繼、循環無端的思維方式和世界觀:始則終,終則始。對此,《白虎通義》中說:“三者如順連環,周而複始,窮則返本。”按這種觀點,自然的運行、社會的發展、生產活動的展開從某個出發點開始,經過一個過程,又回到了原來的出發點。

在中國古代農業生產的基礎上產生的變易觀與循環論,二者是相輔相成、互為表裏的:變易是循環的前提,循環是變易的結果。其總體特征是微觀運動、宏觀靜止。這種思想恰恰反映了在中國古代生產力水平較低的條件下,農業生產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和收獲,但總體上卻沒有質的飛躍的特點。

3.經驗性和整體性的思維方式

農業生產中具體的養殖、種植等農事活動要想取得收成,一方麵靠自然條件,即天時、地利,另一方麵則靠生產者自身的能力。而在生產的物質條件、技術手段大致相同的情況下,勞動者所擁有的見識、技巧、技能起著重要的作用。這些皆來源於在長期勞動中所積累形成的直接經驗和間接經驗。對此,東漢思想家王充說:“齊部世刺繡,恒女無不能;襄邑俗織棉,純婦無不巧。日見之、日為之,手狎也……從農論田,田夫勝;從商講賈,賈人賢。”因此,在平時生產中所見、所聞、所感、所習得的經驗是以後生產中不可多得的財富,也是進行生產所憑借的基本依據。所以中國自古重經驗的吸收、借鑒,而輕視對事物深層的原因、本質的理性探析和概括。這種經驗性的思維方式與經驗農業有著緊密的內在聯係。

農業生產過程是一個需要各個要素、環節和成分相互連接、適應、協作的過程。就其生產所需的外部條件論,它需要上順天時、下應地利;就其生產的社會組織形式講,從耕作到收獲往往非一人之力能為,而需要個體家庭成員的集體勞作;就其自身過程看則是犁耕、播種、施肥、澆水、收割、貯藏等各個環節的相互銜接,其中任何一個環節出現紕漏,都可能影響到整個生產過程的進行,達不到生產的目的,所以農業生產是整體性和有機性的。正是農業生產的這種特點,使古代的中國人,特別是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形成了樸素的有機論或整體性的思維方式。對此,當代農業思想家郭文韜先生指出:“普通農民不是科學家,也不是哲學家,他們不可能從他們的勞動中概括出什麼哲學結論,所以我們不能說農民都是有機論者。但是,他們麵對的是有機的自然界,他們生產的是有機物,他們所從事的勞動帶有某種有機論的特征,他們的生產經驗、生活經驗中蘊含著自發的、原始的有機論因素……在農業社會中,占主導地位的應該是有機論思想。”正是在這個基礎上,形成了中國傳統的整體性的思維方式,其基本內容是把整個宇宙及其中的每一個事物看做是由各因素和部分結合而成的整體。如所謂的“天地萬物,一人之身也”表達的就是一種整體觀念。這種觀念對中國古代的自然哲學、國家學說、醫學等產生了深刻的影響,成為中國古代思維方式的一個主要特征。英國著名的中國科技史專家李約瑟將中國古代的整體思維稱作“關聯式”的思考(corelative thinking),並對其在古代科學和當代科學發展中的作用給予了高度的讚譽。

4.可持續發展觀

農業生產必須妥善處理各種自然資源的關係,順應自然機理和節律。外部自然界是人類的衣食之源、生存之本,因此應該加以關愛和善待。小農經濟基本上是“靠天吃飯”,自然條件的優劣、自然資源的富足與否決定著人類的生存和發展狀況。同時,由於農業生產規模的狹小和生產效率低下以及自然災害的不可預測性,一年的收成難以為以後的生存提供保障,因此應節製欲望,合理地利用和開發自然資源。由此便形成了以生態係統論為基礎的可持續發展觀。其具體內容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麵:

其一,生態係統觀。農業作為一種產業,在古代社會裏主要是利用動物、植物的機能以獲取生活和生產資料的部門。在中國古代農業生產中,基於經驗的總結和概括,形成了把農業視為既與外部無機環境緊密相連,又與內部各要素環環相扣的整體性的生態係統觀。在中國古代農人、農學家和農業思想家眼裏,農業生產內部的各種生物因素,如動物之間、植物之間以及動植物之間存在著循序相生、消長並濟的內部機理。因此,人的生產活動依據這種機理,循消長、辨順逆,漸次利用,循序而為。如中國古代農業生產的“麥前豆後”,即利用小麥收後遺留的有益成分種植大豆。農書中所謂:“桑發黍、黍發桑,此大概也。”說明植物之間的互益。動物之間也存在著相克相用關係,如“雞蟲相克”、“魚蟲相補”等等。不僅如此,在動植物之間也存在相互製約、相互作用的關係,形成了一條損益互補的鏈條。如古代南方農業生產中的“草―魚―稻”模式:“買鯇魚子散於田內,一二年後,魚兒長大,食草根並盡,既為熟田,又收魚利。及種稻,且無稗草,乃齊民之上術。”楊?在《知本提綱》中將“人―地―天―動物―植物”納入一個相輔相成的係統結構之中:“糞壤之類甚多,要皆餘氣相培,即如人食穀、肉、菜、果,采其五行生氣,依類添補於身,所有不盡餘氣,化糞而出,沃之田間,漸漬禾苗,同類相求,乃培禾身,身能強大壯盛。又如鳥獸牲畜之糞,及諸骨、蛤灰、毛羽、膚皮、蹄角等物,一切草木所配,皆屬餘氣相培、滋養禾苗。”這種“餘氣相培”思想,可以說是建立了古代農業生產中各種生物、非生物及其能量相互聯係和轉化的多元一體理論。農業生產內部生物係統的相克相用、因果循環以及與外部“天時、地利、人和”等環境的協調,構成了涵蓋有機界、無機界、生命界和非生命界的農業生態係統。這種生態係統觀念來源於農業生產過程中的經驗概括,為古代農業生產提供了可供操作的依據,並且也由此生發出中國古代以係統性和整體性為特征的哲學理念。

其二,“民胞物與”的生態意識。在人類起源問題上,中國古代很少像西方一樣用“創世說”解釋人類的產出和出現,而是試圖把人類看做是自然界的產物。“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人生於地,懸命於天,天地合氣,命之曰人。人能應四時者,天地為之父母。”天地萬物不僅孕育產生了人類,而且也是其“造物”的供養者。自然界中的山、水、地、林等是人類賴以生存的財富之源、立命之所。對這些自然條件在農業生產以及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古代人早已有了明確的認識。土地既是人的立身之所,又是農業生產的必要前提和條件。“其有原隰衍沃也,衣食於是乎生”;“土有山川也,財用於是乎出。”“地者何也,諸生之本原也,諸生之根菀也,美惡賢不肖愚俊之所產也。”山澤、樹林是人類生產和生活的重要來源,是民生國富的標誌。“山澤救於火,草木殖成,國之富也。”天地萬物既是人類的締造者,同時又是人類的養育者,那麼人類對自然萬物無論是從感情上還是理智上都應該給予關愛、珍惜和善待,否則將失去立身之所、生存之源。對此,北宋哲學家張載總結道:“乾稱父、坤稱母,子茲藐蔫,乃混然其中。故天地之塞,吾其體;天地之帥,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與也。”此大意為,天地為父母,個人乃因天地而生,天下民眾都是我的同胞,自然萬物同樣也是我的兄弟。這是一種博大的胸懷,其中透露出濃濃的人文關懷和生態倫理意識。

其三,節製欲望,合理地利用自然資源。出於對一定時期自然資源有限性的認識和對今後生活狀況的憂患,在中國古代農業思想及具體生產中,主張應本著節儉、節用的原則合理地利用資源。其具體思想和措施表現為:首先,要遵循自然物的特點,留有餘地地對之進行開發和利用。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孟子就提出:“數罟不入?池,魚鱉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也。”荀子也認為:“草木榮華滋碩之時,則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絕其長也……”秦漢時期人們進一步認為,在生產過程中,“不涸澤而漁,不焚林而獵”,“魚不長尺不得取,彘不期年不得食。”總之,就是要根據自然物的生長發育特點對之合理利用,為持續生產留有空間和能力。其次,充分和循環利用現有資源。對一定時期所獲取利用的資源,要充分發揮和挖掘其性能,地盡其力、物盡其能、材盡其用。春秋戰國時期,已經出現了作物輪作製。“今茲美禾,來茲美禾”,指的是穀子和小麥的輪作。“今俗間謂麥下為夷下,言芟夷其麥,以其下種禾豆也”,指的是穀子、小麥輪作和麥豆秋雜輪作的二年三熟製。輪作製以及後來出現的以“桑基魚塘”為代表的立體農業,是根據動植物的生長習性,最大限度地利用土地資源和空間。另外,古人還根據生物和非生物之間內在聯係的經驗性認識,使各種能源、物質環環相扣地循環利用。這表明在古代農業生產中初步形成了生態經濟和循環經濟意識。

(二)政治法律思想

政治思想是人們關於社會政治製度、政治生活、國家階級或社會集團及其相互關係的理論或觀點;法律思想是關於法的關係、規範和設施的看法和主張。廣義的政治思想包括法律思想。政治、法律思想是最直接、最集中反映經濟基礎的觀念體係。中國古代小農經濟的生產方式決定了中國古代政治法律思想的內容和特點。

1.皇權觀念

皇權觀念是中國古代政治思想的主要內容。其基本思想是皇帝、君主的權力至高無上,社會成員應無條件地對皇權臣服和遵從。皇權觀念產生的根源是小農經濟的封閉性與狹隘性。以個體家庭為基本單位的小農生產,自身形成了一個自我調節、自給自足的封閉的小群體,它們之間缺少廣泛的社會交往和聯係,這就導致了一方麵在對付異族入侵、抵禦自然災害等公共事務方麵難以形成一種更大的群體性力量;另一方麵,在整個社會中也不能形成代表他們利益的社會集團和政治勢力。而心理上的歸屬感驅使他們希望找到一個政治上的依托,以庇護他們的利益。如此,在精神領域中,他們找到了神,而在現實中,找到了代表神意的一國之主――皇帝。這恰如馬克思所說:“他們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別人來代表他們。他們的代表一定同時是他們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們上麵的權威,是不受限製的政府權力,這種權力保護他們不受其他階級侵犯,並從上麵賜給他們陽光和雨水”。在古代中國,作為這種政府權力的人格化代表――皇帝,居於至高無上的地位,不受任何限製地支配社會生活,從風俗習慣直到法律以及整個社會秩序:“六合之內,皇帝之土……人跡所至,無不臣者。”皇權之光普照社會的各個角落。

既然皇權高於一切,那麼在皇權覆蓋下的社會成員就必須在思想和行動上自覺維護皇權的威嚴並使之得到貫徹,不得有違背與拒斥。此便是由皇權觀念衍生的“忠君”思想。在中國古代君、臣、民的關係中,君主受命於天,臣受命於君主,代替君主行使權力,民完全受君權支配。實際上,臣、民皆不具備獨立之人格,其言行以君主的旨意為轉移,即便皇帝錯了,也必須無條件服從。“人主雖不肖,臣不敢侵也。”違背君主之意,則為“犯上作亂”。孔子的“君君、臣臣”,董仲舒的“君為臣綱”,都是為維護皇權的地位提供具體的規範。在中國社會兩千餘年的封建曆史中,皇權思想和忠君觀念是君主專製統治長期延續的理論基礎。

2.民本意識

在中國古代的政治思想中,與皇權觀念相伴而生的還有民本意識或民本主義思想。民本主義是一個具有特定含義和民族文化特征的概念,其基本內容是指,從事農業生產的主體――人民或百姓是社會生活,特別是統治者江山社稷的基礎。民本主義思想產生的根源是對農業生產重要性的認識。中國自古以農立國,曆代重農。重農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對農業生產的主體即農民或百姓作用的認可。一些統治者和思想家認識到,“民力”支撐著整個社會生活和江山社稷,“民心”向背決定著江山社稷是否穩固。因此,在進行統治時,民眾的作用不可忽視。據此,孟子提出“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荀子把“君”與“民”喻為“舟”與“水”的關係:“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則載舟,水則覆舟”。唐代魏徵也提出了“民可載舟,也可覆舟”的政治見解。

中國古代的民本主義思想,在一定程度上承認普通民眾的曆史作用,有其合理的意義,但與“主權在民”的民主思想有著實質性的區別。說到底,它是一種治國方略,是基於“民為邦本”而產生的“以民為政”的政治主張。在傳統的政治思想中,“民以君為主”的皇權觀念、集權專製思想始終占主導地位,而“國以民為本”的民本意識隻是統治者長治久安的策略。

3.德主刑輔的治國方略

倫理道德和法律是調節和控製人與人、人與社會關係的兩種不同的規範,各有其不同的內容、方式和效力。中國古代在以個體家庭為單位的小農生產方式的基礎上形成了以道德規範為主、法律控製為輔的社會調控思想。之所以如此,原因有二:其一,在農業生產條件下,以家庭為基本單位的生產組織形式對法律有排斥關係。家庭或家族是中國古代農業生產的組織形式,家庭是以血緣紐帶而聯結起來的,因此,家庭內部的矛盾、衝突和關係可以通過濃濃的親情關係加以融合,或者通過家長的權威、家庭成員的倫理觀念進行協調,從而實現家庭關係的和諧。同時,個體家庭在經濟利益上並沒有根本性的衝突。生產活動通過家庭成員的分工協作進行,勞動產品主要是滿足個體家庭的衣、食、住的簡單需要,利益關係簡單而又容易調節。這種狀況不像西方的商業社會那樣,利益的主體是獨立存在的個人,而個人之間的商業交往需要共同的社會規範或法律來進行約束,以建立起正常的社會運行機製。因此,在農業生產條件下,個體家庭由於血緣的親和性和利益的一致性,法律,尤其是調節民事關係和經濟關係的法律很難建立起來並得到實際的應用。其二,“家―國同構”的政治模式使家庭中的倫理關係以及以此為依據的宗法製度投射到社會層麵上,形成社會調控的主要手段。在中國古代社會中,家國相通,而“國之本在家”,於是,協調家庭關係的血親倫理與宗法製度便成為國家對社會進行組織、控製的主要依據和手段,“德”“禮”成為處理各種社會關係的準繩。“夫禮者,所以定親疏、決嫌疑、別同異、明是非也”。“道德仁義,非禮不成。教訓正俗,非禮不備。分爭辨訟,非禮不決。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禮不定”。“人無禮則不生,事無禮則不成,國家無禮則不寧”。依據“德”、“禮”可以穩定天下,凝聚民心。誠然,在中國古代社會裏也有法律,但其主要內容是對違背統治階級意誌者采取的懲處手段,即刑法,古代所說的“隆禮重法”是指重刑律。對社會生活進行具體規範的完整和係統的法律體係並沒有真正建立起來,而起調節和控製作用的主要是倫理道德規範。對此費正清在關於中西社會規範比較時曾指出:“在西方那種多元社會裏,各種社會力量,如教會與國家、資本與勞動力、政府與企業,都通過法製以獲得有機的平衡。而在中國,社會行為規範都來自於家庭製度所蘊含的忠貞誠善等個人品德。法律是進行管理的必要工具;而道德卻是社會的基礎。”這個論述,確切地揭示了中國古代社會規範的特點。

(三)價值觀念

價值觀念是以人們對事物、現象的評價方式以及追求取向為基本內容的思想體係。價值觀念的形成和發展與社會物質生活條件有著十分密切的聯係,是社會物質生活條件的集中反映。中國古代小農經濟的特點,決定了人們價值觀念的具體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