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840年鴉片戰爭開始至1949年新中國建立,是中國曆史發展的近代時期。在這一曆史時期內,由於中國自身發展中經濟政治格局的變動和西方國家的入侵,中國社會開始了由傳統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的緩慢轉型。在文化領域內,中國社會發展中所萌生的新文化因素與西方傳入的文化觀念相結合,形成了對中國傳統農業文化進行挑戰的衝擊力量,自古以來高度穩定的中國傳統農業文化出現了失穩狀態,處於嬗變和解體的過程中,由此,拉開了中國傳統農業文化轉型的序幕。
(一)明清之際社會經濟格局的漸變
明中葉至清中期,從總體上說,中國社會的經濟結構仍是以家庭為單位的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占主導地位,勞動方式仍然是通過男耕女織,以滿足個體家庭的需要。至清前期,在生產中仍呈現出“自春分飼蠶,小滿取繭,蠶事方興,農工迭起,男子耕作,女子采桑,自春徂夏,人無片刻之閑”的景象。同時,數千年來農業生產中所積累的經驗在此時得到了係統性的總結。如明代馬一龍的《農說》、徐光啟的《農政全書》、宋應星的《天工開物》以及清代楊?的《知本提綱》、楊秀元的《農言著實》等,在總結前人農業生產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論述了新品種的培育、農作物的性狀特征以及作物病蟲害的防治技術,為農業生產提供了新的經驗知識的指導。耕作技術由於深耕犁的發明由淺耕發展到深耕,如此就促進了農業生產力的進一步發展。生產力的提高導致了社會分工的多樣化,自明中葉開始,在東南沿海一帶出現了專業從事商品交易的商人和商業活動。至前清時期,商品流通的種類和規模進一步擴大,在蘇南、浙北地區形成了以棉花、棉布、絲織品為主要內容的商品集散地和交易中心。蘇南的棉紡手工業在當時有“衣被天下”的稱謂,棉布商人“遣賓客,北走燕齊,南販閩廣”。蘇杭的絲織品“轉而之燕、之齊、之秦晉、之楚蜀滇黔閩粵,衣被幾遍天下”。而東北的糧食則向江浙一帶運銷,形成了農副產品在國內一定範圍的流通和循環。
此一時期,商業的興起和規模的擴大,對中國傳統的生產方式產生了一定程度的影響。其一,引起了經濟結構的變化。在中國古代的經濟體係中,農業居於主導和決定性的地位。在“重農抑商”政策的幹預之下,商業隻能在農業生產體係之內小規模地發展。而明清之際,商業開始獨立於農業而成為經濟體係中的一個重要部門,由此標誌著中國商品經濟的萌芽初露端倪,傳統小農自然經濟結構被打開了缺口。其二,引起了生產組織形式的變化,原來以家庭為單位的生產組織形式受到了初步的衝擊和挑戰。在前清就出現了雇傭製的、規模不等的工場手工業,如茶廠、煙廠、紙廠等,鬆動了勞動者對家庭關係的依賴性和對土地的依附性,形成了新的業緣和地緣關係。其三,引起了利益主體的分化。通過商品的交換和流通,自然地也就產生了從事這種活動的利益主體――商人。他們可以遊離於農業生產之外,通過經營土地、高利貸等,以行商和坐商的形式獲取資源和物質生活資料。利益驅動下的商業經營,客觀上調節著經濟過程中不同家庭、區域的產品交換。
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此一時期中國社會進入了商品經濟時代。這是因為:首先,雖然出現了商品生產和交換,但隻是在一定的範圍和區域內進行的,主要集中在東南沿海一帶,並沒有形成全國性的商品生產和交換體係。尤其是在廣大的農村,生產的目的仍是為了自給自足,而不是用來交換。其次,商業並沒有成為主導性的經濟形式。據當時的統計資料顯示,清中期的商品貿易值僅占國民總產值的3.3%。如此小的份額,說明在此一時期商業發展的水平還比較低下。從整個社會的總體情況來看,個體小農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仍是中國社會的經濟基礎。
(二)傳統農業文化的承繼與所受到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