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20世紀的最後幾年中,城市市民的趣味出現了一個有趣的新動向,就是對帶著“老”字頭的東西越來越感興趣——“老房子”、“老照片”、“老弄堂”、“老城市”……似乎隻要帶著“老”字的書刊都有希望暢銷。這當然不僅僅限於書刊,許多城市和旅遊地早已把仿造形形色色的假古跡和假古董作為招徠生意的一個重要手段。當然,如今人們“好古”的興趣並不都是在假古董方麵。無論是就個人而言還是一個城市,對文化遺產的關注都已成為當今文化品位的一個標誌。比如像北京這樣一座文化古城,從二十年前用壓路機推平了老北京城的標誌之一大柵欄、蓋起一大片醜陋的高層公寓以來,越來越多的新建築在不斷吞噬著這座文化古城的傳統風貌,直到前幾年才真正開始關注這樣建設對文化遺產造成的危害,現在對殘存的古城門、舊宅院越來越注意保護了。人們常常喟歎如果當年聽了梁思成一類專家的話,不要隨隨便便就扒城牆、拆宅院,今天的北京就會像日本的京都一樣古色古香,那將是一個多麼有魅力的城市!
舊北京城的消亡並不是當代城市建設中造成的唯一的遺憾。許多曆史名城也都遭遇了類似的命運。其實這種遺憾又何止城市建設,人們在日常生活中也常常遇到這種事:一二十年前,當準備搬家或結婚時,急急忙忙地將家裏的舊家具雜物都處理掉,按照流行的樣式打造起整套的新家具,添置起許多新奇時髦的用品。過了許多年才發現,處理掉的那些笨重的舊家具如今身價不菲,倒是後來自己打造的家具已經過時,變成了擺脫不掉的累贅;搬家或打掃房間時清理掉的破爛——民國時期的梳妝盒、50年代的老照片、紅衛兵時期的袖標和像章等等——現在都成了值錢的收藏品,而那些後來添置的時髦玩藝兒卻沒過多久就一文不值了。人們常說喜新厭舊,到這時卻發現原來新不如故,於是不由得後悔地感歎:“早知這些東西這麼值錢,當初不扔掉該多好!”聽到這種感歎,或許有人會反唇相譏:“如果你們都這麼想,把這些破爛全保留下來,它也不會這麼值錢了。”這話聽上去也對——的確,物以希為貴嘛,如果到處都是舊家具、破古董,它們怎麼可能身價百倍呢?顯然又是一個悖論。如今有許多變得精明起來的人想不再重蹈覆轍,便未雨綢繆,到處尋找有可能在將來升值的東西進行投資性質的收藏。結果是當今收藏活動又大大升溫,變成了一股“收藏熱”,自作聰明的“專家”們到處指點人們去收藏這個、收藏那個,一時間似乎遍地都是未來的寶貝了。收藏者們到底是變得聰明了還是又犯了一個新的錯誤還很難說,至少在眼前他們先變成了商家的獵物——商人們如今投其所好,大批生產那些人們希望有朝一日升值的東西。造成的後果是,這些東西將來能否升值還未可知,如今剛一麵世就先貶值,如有的紀念郵票、磁卡之類甚至會跌到麵值以下——不但收藏價值可疑,連使用價值也跟著跌落了下來,豈不荒唐?如今一個明明白白的事實是,“收藏熱”已經變成了一個新的悖論:如果這股收藏熱不退燒,那麼那些越來越多地湧出的所謂收藏品就隻不過仍然是一大堆垃圾;反過來說,人們要想讓這些東西升值,就隻能忍痛割愛重新把它們都毀棄或扔掉。也許,古舊的東西天經地義應當被損毀,然後讓劫後殘存的升值?
陳舊的東西會由於自然的消耗或人為的破壞而逐漸損毀,變得越來越少,而後由於稀缺使價值上升——看起來這是個自然而然的過程。但是這個“自然而然”的過程其實並不能說明當今文化遺產所麵臨的特殊問題。比如說,一個大城市的全麵改造和因此造成的文化遺產的大規模損毀就不是什麼“自然而然”的過程;而自70年代以來城市中的市民們普遍地興起了打造家具、添置用品和重新裝潢之風,並為此而大量淘汰老舊家具物品,這當然也不能說成是“自然而然”的過程。相形之下,傳統文化背景中可以說是“自然而然”地發生的遺產的損毀過程顯然要緩慢得多,而且沒有那種脫胎換骨、洗心革麵式的徹底變化。這裏有一個重要的價值觀念方麵的差別:在傳統文化環境中,遺產的價值實際上一直是以延續、積累的方式存在著的——故國有喬木,無論是大規模改造前的老北京城,還是號稱“十朝故都”的南京、“漢唐氣象”的西安,從城市建築、文物遺產和一般文化氛圍等各方麵來看,都是一代代積累起來的底蘊。對於一個傳統意義上的世家來說也是這樣:家具可以更新、房屋可以翻修改造,但從根本氣象上看是延續、積累的,沒有那種暴發戶式的全新排場和時髦派頭。而當代的城市文化與傳統不同,它是商業化、平民化了的文化,這種文化從社會結構的意義上說是對傳統文化秩序的否定:它一方麵要滿足平民的需要,因而要瓦解傳統文化需要的等級層次,使之成為不同文化素質、不同經濟能力的社會圈層共同享有的東西;另一方麵要服從現代商業活動的規律,要具有不斷變化、更新和擴大的商業潛力。在這樣一種文化需要的影響下,實用的、時尚的、平易的文化需要成為社會首先要考慮的需要,作為傳統的、等級文化象征的文化遺產受到忽視甚至有意的損毀似乎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文化大革命”的初期作為社會文化活動的一種重要行為就是掃“四舊”,清除“封、資、修”的文化殘餘。這一行動的矛頭所指,實際上就是傳統文化遺產的整體。這種極端行動從表麵上看是一種政治目的的行為,但從社會心理的深層來看,顯然平民文化對傳統的等級文化的敵意態度也在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毛澤東在《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中提到的農會會員們衝進地主家,在小姐的牙床上打滾所感到的那種快意,與紅衛兵用大鏟將遺老們家中珍藏的古籍字畫撮成大堆、將紅木鏡座砸個稀爛時的心情想必有幾分相似。雖然掃“四舊”時的破壞行為通常都被當作“文化大革命”特有的反文化行為,但實際上平民對貴族氣的文化遺產的疏遠、隔膜乃至敵意卻早已存在於現代發展起來的城市平民文化中。正因為如此我們才能解釋,為什麼在前幾十年當城市的實用建設與保護文化遺產的需要發生衝突時,通常都是很容易地作出犧牲後者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