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和興的區別,以前和現在的學人都有較充分的認識。“比、興”一般有三種不同的解說,即政治的解說、語言的解說和文學的解說。漢代的“比刺興美”說就是政治的解說,這是漢儒經學的解釋。鄭玄言:“賦之言鋪,直鋪陳今之政教善惡。比,見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類而言之。興,見今之美,嫌於媚諛,取善事以喻勸之。”【3】鄭玄是東漢經學家,他以古文經說為主,兼采今文經說,遍注群經,成為漢代經學的集大成者。這時的儒生利用詩歌比興的藝術手法參與政事,既不媚諛,也不以身試刃,表現了可貴的獨立精神與參政意識。其中的“比”言明了類比的思維與委婉的特點,但“興”的解釋,如《關雎》其實是寫男女愛戀的民歌,他們也要附庸上後妃之德。由於儒生們一心關注國家君主,尋繹“微言大義”,以政治的思維定勢解讀民歌,往往出錯。所以這種比興觀,與文學藝術關係不大。
語言的解說可以朱熹的解說為代表。朱熹在《詩集傳》說:“興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言之辭。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強調比興是修辭手段,語言技巧。其中的“比”,就是現在修辭學上的比喻。“興”是從語句結構層次上解說的,易於理解,也是現在流行的一種說法。但“興”並非僅此一種結構形態。筆者在另一篇論文中將詳細全麵地論述。
文學的解說,曆來解說眾多。鍾嶸在《詩品序》中說:“故詩有三義,一曰興,二曰比,三曰賦,文有盡意有餘,興也;因物喻誌,比也,直書其事,寓言寫物,賦也。宏斯三義,酌而用之。幹之以風力,潤之以丹采,使味之者無極,聞之者動心,是詩之至也。”【4】鍾嶸是從文學審美效果上界定比興的。比具有形象性特點,興具有含蓄蘊藉的審美特點。劉勰言:“比顯興隱”、“比者,附也,興者,起也。附理者切類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擬議。起情故興體以立,附理故比例以生。”【5】劉勰認為比喻手法明顯,而興的手法較隱晦。因為比喻以比附事理的方式說明事物,興以含意隱微的事物來寄托情思。這就包含了比是“理象”,含意明晰;興為“興象”,起情感發意蘊隱微。宋人李仲蒙認為“敘物以言情謂之賦,情物盡者也;索物以托情謂之比,情附物者也;觸物以起情謂之興,物動情者也”【6】。李仲蒙從物與情關係的角度,指出了比興抒情的思維特點。比隻是情感寄托於物象,而興中的意象則能感發人的情思,達到物我交融的境界。這也就是梅堯臣所說的“因事有所激,因物興以通”、憤世嫉邪意,寄在草木蟲”【7】。王夫之言:“興在有意無意之間,比亦不容雕刻。”【8】強調了“比”尤其是“興”的運用應當自然渾成。近人徐複觀說:“人類的心靈,僅就情這一麵說,有如一個深密無限的磁場;興所敘述的事物,恰如由磁場所發生的磁性,直接吸住了它所能吸住的事物。因此,興的事物和詩的主題的關係,不是像比那樣,係通過一條理路將兩者聯係起來,而是由感情所直接搭掛上,沾染上,有如所謂‘沾花惹草’一般;因此即此以來形成一首詩的氣氛、情調、韻味、色澤的。”【9】徐複觀先生的觀點,吸取了劉勰比興觀中“理象”與“興象”的含義,也注重宋人李仲蒙從物情關係的角度,強調“興象”與人心靈的觸發交融的特點;並且還指出了興的無意識、偶然性的感發特點,以及“興象”的文學審美特征。
筆者認為清人沈祥龍的比興論述最為徹底,可以說奠定了比興理論的基石,上麵所有的關於比興特點的論述,都由此生發。沈祥龍在《論詞隨筆》曰:“詩有賦比興,詞則比興多於賦。或借景以引其情,興也。或借物以寓其意,比也。蓋心中幽約怨悱,不能直言,必低徊要眇以出之,而後可感動人。”【10】沈祥龍分析了文學形象的最小單元——意象的本質區別。認為比的喻象是物象,興的興象是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