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化比為興詩學的價值與內在機製(3 / 3)

接著我們研究比和興的聯係。從語言上來說,興的情況表現為三個方麵:第一,單純的興,興的言辭與後文的內容沒有關係,隻是韻律的和諧和引起下文。第二,興而賦,興辭為題旨烘托氣氛等,如《蒹葭》每節的興辭烘托出詩的情感氣氛。第三,興而比,如《關雎》的興辭與題旨具有類比關係。下麵僅僅探討興的第三種情況,即興而比的情況。關於興含比的這種情況,前人也有論述。如鄭玄注《周禮》、顏師古注《漢書》,謂興是“以善物喻善事”、“謂比喻也”。孔穎達《毛詩正義》:“興者,起也,取譬引類,起發己心。《詩》文諸舉草木鳥獸以見意者,皆興辭也。”【11】

關於比和興的聯係,首先,正如上文所述,兩者是可以相互包含、相互融合的。這種包含和融合也是有條件的。興辭和題旨、喻體與本體之間都具有類比關係,這是比與興的共同點。其次,比和興是可以相互轉化的。

三、化比為興詩學的內在機製

從上文詳細論述了比與興的細微區別,從而就能弄清比和興的聯係。正因為比和興是可以相互包含、相互融合,所以筆者認為比和興是可以相互轉化的。由上麵分析可知,化比為興,必須要滿足下麵兩個條件:其一,化解比中的“理路”為興中“興路”。由上可知,所謂“理路”,是指比喻中的喻體與本體之間是一種有意的、確定的、人為的聯想關係,所以徐複觀認為比喻“係通過一條理路將兩者聯係起來”;所謂“興路”,是指興中的興辭與題旨之間是一種無意識的、偶然的、自然的聯想關係。化解比喻中的“理路”為興中的“興路”的關係,就是化解這種有意的、確定的、人為的聯想關係為無意識、偶然的、自然的聯想關係。其二,化解比喻中“理象”為興中“興象”的關係。由上可知,比喻中的“理象”產生的情思是明確的、單一的,而興中的“興象”所產生的情思是含蓄的、多向度的、多層次的。化解比喻中的“理象”為興中的“興象”,就是使喻象明確的、單一的情思特點變為興象含蓄的、多向度的、多層次的情思特點。下篇論文接著論述化比為興詩學的寫作方法與詩學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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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孔穎達.毛詩正義【A】.阮元.十三經注疏【M】.北京:中華書局,1980:271.

(作者簡介:錢葉春,紅河學院人文學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