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講(2 / 3)

進一步做好推進平安中國建設工作

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發展的基本前提。習近平同誌強調,要把平安中國建設置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全局中來謀劃,緊緊圍繞“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把人民群眾對平安中國建設的要求作為努力方向,著力建設平安中國。司法行政機關應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紮實推進平安中國建設各項工作,努力為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作出新貢獻。堅持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創新群眾工作方法,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矛盾和問題。進一步做好監獄、戒毒工作,確保監所持續安全穩定,不斷提高教育改造質量;進一步做好社區服刑人員、刑釋解教人員等特殊人群教育管理服務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進一步做好人民調解工作,大力加強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和隊伍建設,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進一步加強司法所建設,充分發揮司法所職能作用,努力夯實社會和諧穩定的根基。

進一步做好服務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

習近平同誌指出,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鬥目標。這就要求我們必須依法保障人民群眾享有的廣泛權利,努力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司法行政機關要以服務和保障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為出發點和著力點,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為民,認真做好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工作,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大力加強和拓展民生領域法律服務,推進建設基本公共法律服務體係,努力滿足人民群眾基本法律服務需求。切實解決一些地方律師資源不足等問題,通過有條件的律師事務所設立分所、建立國資律師事務所、組織選派誌願律師等多種措施,鼓勵引導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到欠發達地區開業、執業,努力使這些地區的人民群眾也能享受基本法律服務。大力加強法律援助工作,進一步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麵,進一步完善便民服務措施和工作機製,提高法律援助質量,更好地滿足困難群眾的法律需求。

進一步做好法製宣傳教育工作

法製宣傳教育是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也是一項必須長期堅持的重大任務。習近平同誌強調,要深入開展法製宣傳教育,在全社會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引導全體人民遵守法律、有問題依靠法律來解決,形成守法光榮的良好氛圍。司法行政機關應切實履行法製宣傳教育職能,采取有力措施,把法製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推向深入。突出抓好憲法學習宣傳,提高全體公民的憲法意識和法治觀念;深入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和國家基本法律,大力宣傳新製定的法律法規,廣泛傳播法律知識,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大力加強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落實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各項製度,不斷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深入推進依法治理工作,深化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和“民主法治示範村”、“依法誠信示範企業”等法治創建活動,提高創建工作水平,促進社會治理的法治化;努力培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充分運用大眾傳媒開展法製宣傳,在全社會形成自覺學習法律、信仰法律、維護法律的濃厚氛圍。

進一步推進公正嚴格執法、依法誠信執業

良法在於行。習近平同誌強調,要加強憲法和法律實施,維護社會主義法製的統一、尊嚴、權威,形成人們不願違法、不能違法、不敢違法的法治環境;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司法行政機關必須堅持嚴格執法,加強對執法活動的監督,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司法權威。切實做好監獄、社區矯正刑罰執行工作,大力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健全完善公正廉潔執法方麵的製度、規範,特別是要針對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等刑罰執行重點環節,製定完善統一嚴格的程序規定和標準,以完善的製度確保公正嚴格執法。教育引導律師嚴格依法辦好每一個案件和法律事務,維護法律正確實施,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和法律事務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加強對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基層法律服務機構和人員執業活動的管理和監督,促進嚴格依法誠信執業。進一步做好國家司法考試工作,為國家法治建設選拔和儲備更多高素質的合格法律專業人才。進一步深化司法行政體製機製改革,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行政製度,為充分發揮司法行政工作在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中的職能作用提供製度保障。

進一步加強法律和司法行政領域交流合作

習近平同誌指出,法治是一個國家發展的重要保障。要加強法律和司法行政領域交流合作,積極推進法治建設。司法行政機關深入學習貫徹這一重要指示要求,必須進一步做好司法協助和司法行政對外交流合作等工作。要積極拓展法律和司法行政領域交流合作,切實加強同國外司法行政部門的合作,深化對外交流與合作的內容,更加注重針對性和實效性,不斷提高交流與合作的層級,有效服務我國外交大局。積極履行司法協助中央機關職能,進一步做好刑事司法協助和民商事司法協助案件辦理工作,加強與有關國家的移管條約談判,加強移管實務合作,積極參與反腐敗國際合作,有效維護國家和公民、法人的利益。積極參與聯合國和相關國際組織的專業活動,服務我國外交戰略布局和對外經貿合作,有效維護國家的重要利益。進一步加強在上合組織框架下法律與司法行政領域合作,進一步完善合作機製,為推動貿易和投資便利化、促進區域經濟一體化、加強人文合作等提供法律服務和保障,保護成員國公民、法人合法權益,共同打擊“三股勢力”、販毒走私和跨國有組織犯罪,維護地區和平穩定,促進地區共同發展繁榮。

進一步加強司法行政隊伍建設

司法行政部門能否履行好法律賦予的神聖職責,關鍵在隊伍。習近平同誌強調,要建設一支宏大的高素質幹部隊伍。落實到司法行政機關,就是要著力提高廣大司法行政幹警和法律服務工作者政治業務素質,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司法行政隊伍。堅持把思想政治建設放在首位,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學習貫徹習近平同誌係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係武裝隊伍。當前,應在前一階段深入學習的基礎上,采取有力措施,把學習貫徹習近平同誌係列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推向深入。一是要把習近平同誌係列重要講話精神作為黨委中心組學習的重點內容,列入司法行政幹警和法律服務工作者培訓的必修課,製訂學習計劃,明確學習專題,采取集中學習、專題學習、學習講座等多種形式,堅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深入學習,真正使講話精神入腦入心。二是緊密聯係思想和工作實際,自覺用習近平同誌係列重要講話精神指導實踐,把學習成果轉化為推進司法行政工作發展的強大動力。三是大力加強作風建設,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切實解決“四風”方麵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進一步強化宗旨意識和群眾觀點,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密切聯係群眾,切實做到公正廉潔執法、依法誠信執業、熱情服務群眾。四是大力加強業務能力建設,切實加強教育培訓工作,製定培訓工作長期規劃和實施計劃,分層次分期分批進行培訓,不斷提高司法行政隊伍政治業務素質。

(《人民日報》201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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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必新:法治中國,通往良法善治之路

法治興則國家興,法治強則國家強。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國的法治曆程伴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而崎嶇前行、蓬勃發展,從“一手抓經濟,一手抓法製”,到“用法治凝聚改革共識”;法治從改革的左膀右臂,逐漸變成了改革的主軀幹。在這個過程中,先後經曆了兩次深刻的轉變:

一是從法製向法治的轉變。從“法製”到“法治”,雖是一字之差,卻體現了黨和國家戰略決策的重大轉變,表明了中國共產黨治國方略和執政方式的重大轉變,標誌著民主法製建設和政治體製改革的重大轉變。

二是從依法治國向法治中國的邁進。十八大後,習近平總書記就做好新形勢下政法工作做出重要指示,提出“法治中國”概念。中央政法委員會據此明確了“法治中國”建設任務。“法治中國”的提出,標誌著中國的法治實踐邁入嶄新的征程—法治中國作為全體中國人民的高度共識和行動宣言,已不再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夢想,也絕不是一個時髦的口號,而是有著豐富內涵的現實目標。它是人類法治文明的“繼承版”,是法治國家建設的“中國版”,是依法治國實踐的“升級版”。

從依法治國到法治中國,是中國法治建設又一次極為重要的全麵提速,是中國共產黨探索治國理政規律又一個極為重要的成果,是中國政治文明進一步提升又一個極為重要的契機。

在實踐層麵,法治中國是從有法可依向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轉型升級;是從強調法律體係和規則體係向強調體製、製度、機製、規則四位一體的轉型升級;是從依法管理向依法治理的轉型升級;是從過去單純地強調政府嚴格執法向強調共同推進、一體建設的轉型升級;是從規範執法行為向由行為到程序、由內容到形式、由決策到執行一體規範的轉型升級;是從事前授權、事後糾錯的控權方式向建立權力運行的監督製約體係的轉型升級;是從注重私法權利向不僅注重私法權利而且注重公法上的權利保障的轉型升級;是從嚴格司法向公正司法的轉型升級;是從強調依法辦事向既強調依法辦事又強調法治環境改善的轉型升級。

法治中國建設是實現中國夢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有力保障,司法公正與公信是建成法治中國的關鍵指標和本質要求。人民法院作為法治中國的建設者、維護者和捍衛者,應當主動樹立憲法和法律的極大權威,堅決落實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的原則,深化司法體製和機製改革,堅持公正司法,切實保障人權和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不斷提高司法公信力,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建成公平公正、良法善治、平安和諧的法治中國而履職盡責。(《人民日報》2013年7月12日)

胡建淼:“依法治國”精神的內在邏輯

自1997年黨的十五大確立“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以來,這一黨領導人民的治國理政方式的內涵不斷豐富和深化。黨的十八大報告,在十六大、十七大報告的基礎上,將“依法治國”提到了一個更新的高度和廣度。黨的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勝利閉幕之後,習近平總書記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首次指出,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強調,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這是“法治行為”與“法治目標”的最終彙合,體現了黨中央關於“依法治國”精神的內在邏輯。

依法治國和法治國家。1997年9月,黨的十五大報告明確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從此將“依法治國”確立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3月,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將“依法治國”載入憲法。從此,“依法治國”以國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得到最終確立。黨的十六大和十七大在十五大的基礎上,不斷豐富和深化“依法治國”內涵。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和“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並將法治建設納入小康社會建設的重要內容,同時將法治建設作為小康社會是否建成的衡量標準,無疑將“依法治國”提到了一個更新的高度和廣度。在這裏,“依法治國”屬於法治活動的範疇,“法治國家”屬於法治目標的範疇;推進“依法治國”,是為了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一個能夠做到將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國家,是一個能夠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國家,是一個能夠做到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國家。

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黨的十五大報告在確立“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同時,已明確要求“一切政府機關都必須依法行政”。黨的十六大報告第一次將“推進依法行政”確立為“加強社會主義法製建設”的重要內容。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戰略部署,國務院於2004年3月發布《全麵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對依法行政工作做了全麵布置,第一次確立經過10年左右基本實現“建設法治政府”的奮鬥目標。黨的十八大報告將“推進依法行政”列入“全麵推進依法治國”任務的具體內容,並明確了到2020年全麵建成小康社會之時,實現“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標。依法行政是對依法治國的深化,是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依法行政的目標是建設法治政府。法治政府是在黨的領導之下,體現人民主權原則,堅持依法行政的責任政府。法治國家裏的政府必須是也必然是法治政府。

依法執政和法治政黨。2002年11月,黨的十六大報告首次提出堅持“依法執政”;2004年9月,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確立了我們黨的三大執政原則,即“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2007年10月,黨的十七大將這三大執政原則寫入《中國共產黨章程》。實行依法執政是新的曆史條件下黨治國理政方式的一個轉變,是政黨政治法治化的表現。中國共產黨是執政黨,是中國工人階級、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如果執政黨的執政行為不依法,那麼,依法治國和依法行政都不可能做到。如果說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深化,那麼,依法執政顯然是依法治國和依法行政的保障。依法執政的目標是將我們的黨建設成法治政黨。我們黨是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並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政黨,我們黨也同時是一個法治政黨。作為法治政黨,共產黨確立了“依法執政”原則,自覺遵守和服從憲法和法律,領導和帶領全國人民全麵推進依法治國,保障憲法和法律的全麵實施。我們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者和建設者,同時也是自身政黨的建設者。將我們黨建設成為社會主義法治政黨,是人民的要求,國家的要求,更是我們黨自身本質的要求。

依憲治國和依憲執政。2002年12月4日,胡錦濤總書記在首都各界紀念憲法公布施行20周年大會上發表講話強調:“實行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首先要全麵貫徹實施憲法。”2004年9月15日,胡錦濤總書記在首都各界紀念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50周年大會上明確指出:“依法治國首先要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首先要依憲執政。”2012年12月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再次闡述:“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關鍵是依憲執政。”依憲治國,係指任何國家機關都必須服從和遵守憲法,嚴格按照憲法規範辦事,一切違憲行為必須予以追究;依憲執政,係指我們黨領導和帶領人們自覺服從和遵守憲法,監督和保障憲法的有效實施。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任何組織和個人必須服從的最高行為準則,是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不得與其相抵觸的最高法律規範,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依憲治國是依法治國的必要前提,一個連憲法都不會遵守的國家,它無意實現依法治國;依法執政關鍵是依憲執政,依憲執政是我們黨領導和監督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嚴格遵守憲法,保障一切違反憲法的行為都會受到追究,所以它是依法治國的關鍵性保障。

建設小康社會和法治社會。全麵建設小康社會是黨的十六大確立的宏偉目標;黨的十八大進一步明確了確保到2020年實現全麵建成小康社會的時間坐標。全麵建設小康社會是我們黨領導全國人民當今和今後一段時間的中心工作。全麵建設小康社會本身就是一項“全麵性”工作,包括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在內的全麵推進。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過程本身就是一個法治建設過程。全麵建設小康社會這一偉大工程的目標是“小康社會”。小康社會是一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社會,“人民民主不斷擴大”的社會,“文化軟實力顯著增強”的社會,“人民生活水平全麵提高”的社會,“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的社會。小康社會是一個“和諧社會”,小康社會同時也是“法治小康”的社會,因而也是一個“法治社會”。早在2006年,習近平同誌就高瞻遠矚地提出:“和諧社會本質上是法治社會”。2012年12月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特別要求,“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顯然,法治社會是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法治社會也是小康社會的內在要求和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