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獨立學院。
現在,我國高校有一種新的延伸辦學形式,即把某一相對獨立的校園作為二級學院的基地,利用高校現有的教育資源特別是品牌、師資,獨立或者吸收社會投資設立國有民辦、二級學院,現規範的統稱為“獨立學院”,具有獨立法人、獨立辦學、獨立財務、獨立校園的“四獨立”特征。截止2007年4月4日,教育部批準的獨立學院已達318所。從品牌延伸的角度來看,這種辦學形式的延伸或變異之中,蘊含著較大的風險。因為在獨立學院舉辦的初衷中,包含了很多教育之外利益的訴求,母體高校想通過它的高收費來增加創收,它想通過母體的品牌和資源來擴大招生、合法收費。這兩個功利性目的達到之後,具體而艱辛的辦學過程誰人負責、教育質量如何保證、兩校的治理結構與管理模式如何融通等問題卻無人問津了。從近年來的實踐情況來看,獨立學院也成為了紀委、教育、物價、財政等部門關注的重點了。
與獨立學院相類似的還有,諸如名牌大學舉辦的網絡教育學院、高職學院、自學考試輔導班等名目的辦學形式和實體。這些品牌延伸活動很少能確保延伸出的新項目和教育質量,同時也因師資和資源的分流,而對母體高校的品牌和質量帶來了損害甚至威脅。
2.4.2高校品牌延伸的特質
品牌的可延伸性和延伸的領域特征主要是由其核心價值來決定的,有時品牌的延伸行為就是在考慮品牌核心價值與個性時派生出來的;核心價值是一個品牌永恒的精髓和本性。大量的案例表明,一個成功的品牌有其獨特的核心價值與個性,隻有這一核心價值能夠包容延伸產品,才能進行成功的品牌延伸。所以,成功的高校品牌能夠延伸到哪些領域以及如何延伸必須首先考慮其特殊的個性特征。
(1)高校組織的學術性。中世紀的大學是一種以保護學者利益,促進學術發展為目標形成的學者行會,組織結構簡單,學者是大學管理的唯一主體。高校組織發展至今,其職能不斷擴充,組織結構日益繁複,但崇尚學術自由,倡導教授治校的理念一直未變,高校仍是一個學術的社團,一個學術的組織。二戰後,高校發展麵臨著社會廣泛多樣的需求,她逐漸從社會的邊緣走向中心,承載著越來越多的社會功用。特別是近代以來,現代大學組織開始呈現出相當的經濟功能,在某種程度上看似具備了企業的特征,但其學術功能仍是其不可撼動的部分;大學在本質上仍然是社會的學術組織,是學者的共同體。這就要求我們在考察高校時應首先從學術組織的特性出發,再輔之以某些企業的經營邏輯,在這個前提之下,再開展高校品牌的延伸行為和活動。
(2)教育產品的多維性。現有品牌延伸理論認為,每一個品牌的背後有一個產品,產品及其特征是影響品牌可延伸性的因素之一。然而,高等教育機構的產品性質具有多重維度:對學生及家長來說,高校的產品是良好的教育服務與知識傳授;對企業而言,高校可以提供技術支持和智力援助;對社區,高校可以帶來高雅的文化氛圍;對社會,高校的產品則演變為為社會和經濟發展提供具備專業知識和技能的人力資源。可見,高校的產品與企業的產品有很大的差異性;在高校品牌的背後,不僅僅是一種產品(服務)存在,而是多維性的不同產品組合。其中,既有看得見的包含功能性要素的物化產品,又有看不見的情感性要素的精神、文化產品,使得高校品牌天然地具有了可延伸的特質。
(3)學校名稱的平實性。企業及其產品的命名十分重要,諾曼公司認為:“一個好命名也許不能為一件爛產品促銷,但一個爛命名卻肯定會使一個好產品滯銷。”但是,高校品牌命名則有所不同。世界上的高校似乎對自己的名稱都不太在意,往往是學校在哪個城市,就以城市的名稱來命名,如巴黎大學、牛津大學、劍橋大學、北京大學、南京大學、武漢大學等;有的用地名加上學校的學科和專業性質,如麻省理工大學、北京林業大學、湖南工程學院等;還有的學校以與本校有關聯的名人來命名,如哈佛大學、斯坦福大學、中山大學、魯迅藝術學院等。高校品牌命名的不經意和平實,使得品牌延伸理論關於品牌名稱和延伸性的論斷在高校品牌的延伸中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