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代的魯迅,除了《呐喊》、《彷徨》小說集之外,最重要的作品就是散文詩集《野草》、散文集《朝花夕拾》。這樣的文學創作,又伴隨著魯迅怎樣的人生體驗呢?
一、“在沙漠中”
《呐喊》作於1918至1922年間,1923年8月由新潮社初版。
《彷徨》作於1924至1925年間,1926年8月由北新書局初版。
《野草》作於1924至1926年間,1927年7月由北新書局初版。
《朝花夕拾》作於1926年,1928年9月由未名社初版。
從以上這個創作時間表中,我們大體上可以見出魯迅創作發展的基本線索。可以說,《野草》的創作時間與《彷徨》基本一致,而《朝花夕拾》則是《野草》結束以後的創作的繼續。於是,要解讀從《野草》到《朝花夕拾》的魯迅精神曆程,還得從《彷徨》說起。
我們將魯迅《呐喊》、《彷徨》的小說創作精神概括為“在呐喊與彷徨之間”。就魯迅從1918到1925年的自我精神走向來說,也有一個演化的過程。基本上可以這樣認為,《呐喊》更傾向於“在呐喊與彷徨之間”的“呐喊”,而《彷徨》則更屬於“在呐喊與彷徨之間”的“彷徨”。在魯迅的自述中,他也是將《野草》與《彷徨》一並交代的:
後來《新青年》的團體散掉了,有的高升,有的退隱,有的前進,我又經驗了一回同一戰陣中的夥伴還是會這麼變化,並且落得一個“作家”的頭銜,依然在沙漠中走來走去,不過已經逃不出在散漫的刊物上做文字,叫作隨便談談。有了小感觸,就寫些短文,誇大點說,就是散文詩,以後印成一本,謂之《野草》。得到較整齊的材料,則還是做短篇小說,隻因為成了遊勇,布不成陣了,所以技術雖然比先前好一些,思路也似乎較無拘束,而戰鬥的意氣卻冷得不少。
魯迅將“彷徨”描述為“戰鬥的意氣卻冷得不少”,又將當時的人生境域比喻為“沙漠”,這呼應了《野草·一覺》中“靈魂被風沙打擊得粗暴”,以及《野草·求乞者》中的“灰土”意象。看來,對於這個缺乏愛的滋潤的幹涸的人間,魯迅的痛感是在進一步加深。
沙漠般的“幹涸”體驗首先就來自於新文化同人的分化與離散。
魯迅是在寂寞中被《新青年》“組織”進去的,盡管他當時就清醒地認識到自己與“前驅者”的不同,但一旦介入,卻依然貢獻了他的赤忱,何況魯迅的文學之路也因此得以展開。雖然“鐵屋子”的打破希望甚微,但“鐵屋子”當中一批覺醒過來的人們卻需要彼此的互助與協作。畢竟,這就是中國新文化建設唯一的有生力量。但是,人類的思想要保持一致卻總是相當困難的,《新青年》同人在共同組織和推動了中國的新文化運動之後,其領銜人物各自的趣味差異就日漸暴露了出來。《新青年》最初由陳獨秀主編(第二、三卷亦標“陳獨秀先生主撰”),1917年陳獨秀受聘北京大學文科學長,自第三卷起改在北京編輯,第三至第七卷文章的大部分均出自北京大學師生。其中第六卷更注明由陳獨秀、錢玄同、高一涵、胡適、李大釗、沈尹默六人輪流編輯,此時魯迅、周作人也是重要骨幹。這大約就是《新青年》發展的黃金時期。
然而,在基本的政治製度問題尚未解決的時候,純粹的“思想文化”探討恐怕本身就不太現實,就是中國知識分子本身也會不知不覺地投入到對現實政治的熱切關懷之中。陳獨秀就是這樣。1919年6月11日,陳獨秀因散發傳單被捕,在胡適等眾多朋友的營救下,三個月後獲釋,但卻再不能呆在北京,這樣他於1920年春,化裝南下到了上海。在上海,陳獨秀與最初的共產主義者李達、李漢俊、陳望道等人結交。從此,一個新的熱衷於政治革命的知識分子群體開始進入到《新青年》,並逐漸改變了《新青年》原有的以學院派思想文化探求為主體的方向,《新青年》同人的分化開始了。在陳獨秀編輯下,各種宣傳介紹馬克思主義的文章大量出現。自1920年9月的八卷一號起更成為上海共產黨小組的機關刊物。在這期間,胡適曾致信陳獨秀,認為《新青年》不宜搞得政治色彩太濃,陳獨秀最初回信表示讚同,說“仍以趨重哲學文學為是”。但當胡適進一步提出將《新青年》移回北京來編輯時,陳獨秀卻拒絕了。這以後,陳獨秀思想更趨激進,以至他南下廣州與孫中山合作,共同策劃推翻現有政治體製的革命鬥爭。這樣一來,當1921年《新青年》移師廣州後,其內部的分裂也就再難彌合了。陳獨秀致信包括胡適在內的北京同人,宣布《新青年》與他們斷交,請他們另辦雜誌,並表示自己不會為他們的新雜誌寫文章。
此時此刻,作為《新青年》原有的學院派同人主要領袖的胡適更傾向於在“體製之內”逐漸完成社會文化的改造,“打定二十年不談政治的決心”,於是他與作為政治革命家的陳獨秀愈來愈南轅北轍了。胡適1922年主辦了《努力》周刊,提出“好政府”,1923年又在《國學季刊》創刊《宣言》中提出“整理國故”三大主張,繼續推進他的學院派文化理想。
魯迅當然並不認同胡適越來越“體製化”的選擇,但也並不完全同意陳獨秀的辦刊主張,對於中國社會文化的改革他一向有著自己獨立的認識。以他的從未被說服過的“鐵屋子”的思維來說,恐怕對這樣的分裂也不會太感意外,所以在矛盾發生的過程中甚至還表示“不容易勉強調和統一”,“索性任它分裂”。然而,這並不意味他對這一群體的冷漠,在後來的如《〈守常全集〉題記》、《憶劉半農君》、《我怎麼做起小說來》等回憶性文章中,魯迅都滿懷感情地講述了《新青年》的人和事。可以說,《新青年》的分化是魯迅意料之中卻又並不願真正看到的事實,這無疑印證了他對於中國社會文化複雜性的判斷,加深了人生“彷徨”的慨歎。
新的戰友在那裏呢?
這就是魯迅當時的迷惘與悲愴。
魯迅“沙漠”體驗的第二重來源是他與周作人關係的惡化。
孤獨的魯迅是需要親情與珍惜親情的。二弟周作人從小嗜讀詩書,一直受兄長關照和影響。他幾乎就是追蹤魯迅的步伐成長的,因此可以說就是魯迅最大的精神同道與知音。自從魯迅“走異路,逃異地”之後,他就不斷給這位弟弟傳達“異樣”的信息,帶著他走上新的人生。周作人日記中,保留著兄弟兩人早年的唱和之作,今天讀來,依然能夠感受到流淌於其間的款款深情。例如1900年3月15日,周作人接魯迅函,“並洋四元,詩三首,係托同學帶歸也”。詩雲:
謀生無奈日奔馳,有弟偏叫各別離。
最是令人淒絕處,孤檠長夜雨來時。
還家未久又離家,日暮新愁分外加。
夾道萬株楊柳樹,望中都化斷腸花。
從來一別又經年,萬裏長風送客船。
我有一言應記取,文章得失不由天。
在這裏,魯迅使用語詞的淒切與溫婉均與後來的文風有異,除了舊詩本身具有的一些風格傳統之外,我們也不難看出兄弟間的情誼與一位兄長的殷切關懷。第二年正月,魯迅寒假結束離家再往南京,周作人“送大哥至舟,執手言別,中心黯然,作一詞以送其行”,當夜,意猶未盡,又步兄長前韻,作《送戛劍生往白》三首。
其詞為古詩集句:
菩薩蠻
風力漸添帆力健,蕭條落葉垂楊岸。
人影夕陽中,遙山帶日紅。
齊心同所願,努力加餐飯。
橋上送君行,綠波舟揖輕。
此時此刻的周氏弟兄,真可謂是“齊心同所願”。
其詩也是滿懷深情:
一片征帆逐雁馳,江幹煙樹已離離。
蒼茫獨立增惆悵,卻憶聯床話雨時。
小橋楊柳野人家,酒入愁腸恨轉加。
芍藥不知離別苦,當階猶自發春花。
家食於今又一年,羨人破浪泛樓船。
自慚魚鹿終無就,欲擬靈均問吳天。
“羨人破浪泛樓船”,以兄長的“走異路,逃異地”為榜樣,周作人也生出了強烈的追隨之意。魯迅收到周作人的詩作與信函之後亦是大為感動,“每把筆,輒黯然而止”。十餘日後,又賦詩三首寄予周作人:
夢魂常向故鄉馳,始信人間苦別離。
夜半倚床憶諸弟,殘燈如豆月明時。
日暮舟停老圃家,棘籬繞屋樹交加。
悵然回憶家鄉樂,抱甕何時共養花?
春風容易送韶年,一掉煙波夜駛船。
何事脊令偏傲我,時隨帆頂過長天!
就這樣,周作人追隨魯迅的步伐,從紹興到了南京,又從南京到了東京,學成歸來,先在家鄉居留,後來又去到北京,與兄長同住S會館。這一路行來,處處可見魯迅在思想追求上對周作人的引導,處處可見兄弟兩人如何在精神世界裏相互支持、協同發展的動人情景。在南京,魯迅第一次接觸到了赫胥黎的《天演論》:“哦!原來世界上竟還有一個赫胥黎坐在書房裏那麼想,而且想得那麼新鮮?一口氣讀下去,‘物競’‘天擇’也出來了,蘇格拉第,柏拉圖也出來了,斯多噶也出來了。”周作人很快就分享了兄長的這份驚喜:“晚大哥忽至,攜來赫胥黎《天演論》一本,譯筆甚好。夜同讀《蘇報》等……”後來,魯迅在“梁啟超所辦的《時務報》上,看見了《福爾摩斯包探案》的變幻,又在《新小說》上,看見了焦士威奴所做的號稱科學小說的《海底旅行》之類的新奇。後來林琴南大譯英國哈葛德的小說了,我們又看見了倫敦小姐之纏綿和菲洲野蠻之古怪。”於是,周作人便有了這樣的記載:“大哥來,帶來書四部。下午,大哥回去看《包探案》、《長生術》……夜看《巴黎茶花女遺事》。”魯迅留學日本之後,更常常來信,不斷寄回各種啟蒙思想的讀物,周作人日記中記載不絕。比如1902年6月15日記載:“托買閩人嚴幾道複《新譯穆勒名學格致》書也,大哥來信雲甚好,囑購閱。”同年11月29日記載:“謝西園來,交大哥十七信五紙,並浙江同鄉會章程乙本……會中月出《浙江潮》雜誌一種……並梁任公《新小說》,雲亦已購,皆佳書也。”次年3月6日記載:“接日本二十函,由韻君處轉交,內雲謝西園君下月中旬回國,當寄回《清議報》、《新小說》,聞之喜躍欲狂。”在東京,周作人過著一種較為順遂的生活,因為“差不多對外交涉都由魯迅替我代辦的”,魯迅曾經想去德國,“也失敗了。終於,因為我的母親和幾個別的人很希望我有經濟上的幫助,我便回到中國來;這時我是二十九歲”。這“幾個別的人”中就有弟弟周作人。許壽裳回憶說,魯迅曾經告訴他:“你回國很好,我也隻好回國去,因為起孟將結婚,從此費用增多,我不能不去謀事,庶幾有所資助。”在北京,魯迅竭盡所能,為周作人的工作、生活創造條件。在魯迅的熏染下,性格平和的周作人也熱血沸騰了:“嗚呼!支那危亡之現象既已如此,而頑固之老大猶沉沉大醉,三年之內支那不亡吾不信也。”“嗟乎!大丈夫生不得誌,乃為奴隸,受壓製之苦乎!我誓必脫此羈絆。倘事可成,則亦已耳;不然,必與之反對。”他逐漸融入了熱烈的啟蒙思潮:“讀了《新民叢報》、《民報》、《革命軍》、《新廣東》之類,一變而為排滿(以及複古),堅持民族主義者計有十年之久。”周氏兄弟共同策劃創辦文學雜誌,發起文學的啟蒙運動,共同發表“掊物質而張靈明”的係列論文,共同選擇東歐弱小民族文學加以翻譯介紹,共同探索和推進了中國近現代文學翻譯向著“直譯”的轉折。周作人留日期間寫作發表的一係列文論都可以看作是對魯迅文論的呼應與配合,他一係列文論的主題都是與魯迅當時的思想相互關聯的,如《讀書雜拾(二)》與魯迅《文化偏至論》對於精神力量的呼喚,《論文章之意義暨其使命因及中國近時論文之失》、《哀弦篇》與魯迅《摩羅詩力說》對於文藝價值的認識等等,甚至一係列的關鍵詞也是相同、相通或相似的,如“寂漠”、“華國”、“心聲”、“內曜”、“靈明”,如“獸性愛國”的命題。在很大程度上,那時的周作人與魯迅有著共同的思想趨向。經曆《新生》啟蒙的失敗之後,兄弟兩人又一同沉浸在搜集金石、整理國故的樂趣當中,共同度過了那些孤獨苦悶的日子。《新青年》創辦,則有了錢玄同闖入S會館,與周氏兄弟暢談天下大事,最終促成魯迅、周作人一同投入五四新文學運動的佳話。
但如此親密與默契的兄弟竟也有驟然分手的那一天。
一切似乎都在靜悄悄地發生,直到今天,旁人也很難說清其中的原委:經濟糾紛?家庭矛盾?性格衝突?下麵這些朋友們的話也僅僅隻能是參考:
許壽裳認為:“作人的妻羽太信子是有歇斯台裏性的。她對於魯迅,外貌恭順,內懷伎忌。作人則心地糊塗,輕信婦人之言,不加體察。”
鬱達夫說:據鳳舉他們的判斷,以為他們兄弟間的不睦,完全是兩人的誤解,周作人氏的那位日本夫人,甚至說魯迅對她有失敬之處。但魯迅有時候對我說:“我對啟明,總老規勸他的,教他用錢應該節省一點,我們不得不想想將來。但他對於經濟,總是進一個化一個的,尤其是他那一位夫人。從這些地方,會合起來,大約他們反目的真因,也可以猜度到一二成了。”
總之,1923年7月18日,周作人給魯迅一信:
魯迅先生:我昨日才知道,——但過去的事不必再說了。我不是基督徒,卻幸而尚能擔受得起,也不想責難,——大家都是可憐的人間,我以前的薔薇的夢原來都是虛幻;現在所見的或者才是真的人生。我訂正我的思想,重新入新的生活。以後請不要再到後邊院子裏來,沒有別的話。願你安心,自重。7月18日,作人。
當日,《魯迅日記》載:“上午啟孟自持信來,後邀欲問之,不至。”
一周後,魯迅往磚塔胡同看屋,再一周後遷居。1924年5月再遷居西三條胡同。
10個月後,1924年6月11日的《魯迅日記》裏有這麼一段:
下午往八道灣宅取書及什器,比進西廂,啟孟及其妻突出罵詈毆打,又以電話招重久及張鳳舉、徐耀辰來,其妻向之述我罪狀,多穢語,凡捏造未圓處,則啟孟救正之,然終取書、器而出。
比考證這一場糾紛原委更重要的是魯迅因此而受到的精神影響。魯迅被迫遷居之後,大病了一場,前後達一個半月(1923年10月1日-11月18日)。1924年9月編輯著作《俟堂文雜集》,使用“宴之敖”筆名,隱喻“被家中的日本女人驅逐出去”,1927年4月作小說《鑄劍》,再次使用“宴之敖”筆名。1925年6月作《頹敗線的顫動》,寫一個為了孩子而付出自己一切的老女人終於落了個受人遺棄的下場,這樣的描寫幾乎是椎心泣血的:
……一群小孩子,都怨恨鄙夷地對著一個垂老的女人。
“我們沒有臉見人,就隻因為你,”男人氣忿地說。
“你還以為養大了她,其實正是害苦了她,倒不如小時候餓死的好!”
“使我委屈一世的就是你!”女的說。
“還要帶累了我!”男的說。
“還要帶累他們哩!”女的說,指著孩子們。
最小的一個正玩著一片幹蘆葉,這時便向空中一揮,仿佛一柄鋼刀,大聲說道:
“殺!”
那垂老的女人口角正在痙攣,登時一怔,接著便都平靜,不多時候,她冷靜地,骨立的石像似的站起來了。她開開板門,邁步在深夜中走出,遺棄了背後一切的冷罵和毒笑。
魯迅不就是這樣“開開板門,邁步在深夜中走出”的嗎?在魯迅的背後,也是“冷罵和毒笑”,在他的前方,則是無邊的“沙漠”。當年俄國的盲詩人愛羅先珂對魯迅感歎北京如“在沙漠上似的寂寞”,他還嘀咕道:“這應該是真實的,但在我卻未曾感得”。今天,這沙漠般的體驗已經為他所有了。
1925年11月,魯迅再以周作人患病為題材寫作小說《兄弟》,揭示“兄弟怡怡”之不可靠。他已經正視了眼前這“沙漠”的現實。
女師大事件與“三·一八慘案”從另外的角度也加強了魯迅的沙漠體驗。
關於女師大事件與“三·一八慘案”,這已經是一個眾所周知的“故事”了,這裏不再贅述。在今天看來,值得注意的有兩點:
其一,從愛護青年與對中國政治的深刻洞察出發,魯迅本來是並不讚成請願之類的,在《記念劉和珍君》一文中,他的名言就是:“人類的血戰前行的曆史,正如煤的形成,當時用大量的木材,結果卻隻是一小塊,但請願是不在其中的,更何況是徒手。”然而,從女師大事件到“三·一八慘案”,魯迅依然是毫不猶豫地站在了青年學生一邊,這裏的立場值得我們注意,我以為這就是魯迅一貫的立場:對中國公民基本權利的堅定維護。作為一種表達意見的形式,魯迅可以有自己獨立的看法,但是在女師大學生與學校當局乃至後來的政府當局的對抗當中,維護一個公民最基本的人權卻成了當務之急。我們讀魯迅在這一過程中所發表的雜文,其基本的思路都在於此。女師大當局與青年學生的根本衝突便在於他們並不把學生當作獨立的享有公民權利的個體,一些表麵的宣揚家庭親善的言辭當中恰恰充滿了對人權的漠視與踐踏,校長楊蔭榆以“學生家長”自居,正是她並不把學生當“人”的生動標誌。在這裏,“家長”體現的絕不僅僅是友善,而是一種特殊的權力,因為,承認了如此“溫情”的“家長”角色,也就談不上維護自己正常的公民權利了,在傳統的家族理念當中,子女當然不可能獲得與“家長”平等的地位。魯迅曾經用“寡婦主義”尖銳地抨擊了楊蔭榆漠視人權的專製本質:
始終用了她多年煉就的眼光,觀察一切:見一封信,疑心是情書了;聞一聲笑,以為是懷春了;隻要男人來訪,就是情夫;為什麼上公園呢,總該是赴密約。“寡婦或擬寡婦所辦的學校裏,正當的青年是不能生活的。青年應當天真爛漫,非如她們的陰沉,她們卻以為中邪了;青年應當有朝氣,敢作為,非如她們的萎縮,她們卻以為不安本分了:都有罪。隻有極和她們相宜,說得冠冕一點罷,就是極其”婉順“的,以她們為師法,使眼光呆滯,麵肌固定,在學校所化成的陰森的家庭裏屏息而行,這才能敷衍到畢業;拜領一張紙,以證明自己在這裏被多年陶冶之餘,已經失了青春的本來麵目,成為精神上的‘未字先寡’的人物,自此又要到社會上傳布此道去了。”
在這裏,“楊蔭榆”和“寡婦主義”都成了現代教育機構中專製主義的“符號”,是其文化的本質之所在。今天,似乎有人願意為楊蔭榆辯護,例如稱她青年時代如何反抗包辦婚姻,後來又如何在抗戰中因為譴責日本軍隊的獸行而慘遭殺害。其實所有這些“事跡”都不可改變她當年作為專製的文化符號的象征。特別是現代教育機構中的專製主義傾向,魯迅從“救救孩子”的願望出發,對此有著特別的敏感。按照現代教育的基本原則,學校教育的基本任務應當是“公民教育”,也就是說在一個學生結束學業進入“社會”之前,最主要的任務就是讓他充分意識到作為一個獨立的“公民”所應該具有的權利與義務,“公民意識”與“自我意識”的喚醒遠遠比任何一種技能的“學習”都更重要。在這個意義上,現代教育機構並不是用來灌輸“紀律”與“規範”的,當然它更沒有剝奪一個公民基本權利的理由。然而,在一個承襲了傳統中國人倫文化的女師大,一切平等的社會關係都被納入到不平等的家族關係當中,學生主要成了接受“規範”的對象並不得有所懷疑、不得捍衛自身權利,而且這分明的不平等竟然又還籠罩上了所謂血緣親情的麵紗,可謂虛偽之極,而始作俑者的楊蔭榆還是一位反抗過包辦婚姻且接受了西方文明教育的留學生,這又是何其發人深省的現實!如魯迅所說:“雖然是中國,自然也有一些解放之機,雖然是中國婦女,自然也有一些自立的傾向;所可怕的是幸而自立之後,又轉而淩虐還未自立的人,正如童養媳一做婆婆,也就像她的惡姑一樣毒辣。”
如果作為現代公民誕生之地的教育機構也是如此的腐朽和墮落,那麼,中國的“鐵屋子”就真的毫無希望打破,中國人與中國文化的明天也無從談起了,難怪魯迅如此義無反顧地投入到對女師大學生的支持當中。他不僅從道義上抨擊了學校當局行為的非法性,而且還緊緊抓住教育部對他的無理辭退,將中國教育的最高當局及其負責人告上了法庭,以法律的形式宣布中國教育的專製主義性質,這是魯迅的勇氣,也是魯迅之於中國現代教育界與法律界的莫大貢獻。
魯迅兩次為學生起草教育部呈文,又發起7位教授為公開信簽名。在教育部當局派軍警強行驅趕學生,另外成立女子大學之後,魯迅等教師又發起成立了維持會,另外覓地堅持上課,繼續以女師大名義對外招生,這都令教育部特別是其負責人章士釗嫉恨不已。而後,章士釗以魯迅作為教育部官員參與學潮並任維持會總務主任,組織學生對抗政府等理由,於1925年8月12日呈請段祺瑞將魯迅免職,8月13日,段命令照準。《京報》於8月15日刊出《周樹人免職之裏麵》,文中揭露說:“自女師大風潮發生,周頗為學生出力,章士釗甚為不滿,故用迅雷不及掩耳手段,秘密呈請執政準予免職。”經過對於事實與法律的認真研究,魯迅在朋友們的支持下起訴章士釗,其理由十分充足,如魯迅在《從胡須到牙齒》一文中所寫:“查校務維持會公舉樹人為委員,係在八月十三日,而該總長呈請免職,據稱在十二日。豈先預知將舉樹人為委員而先為免職之罪名耶?”由此事實可證明章士釗是“濫用職權,擅自處分”。1926年3月23日,魯迅收到平政院裁決書,判魯迅勝訴。其裁決書判定:“教育部之處分取消之。”其理由是:
被告停辦國立女師大學,原告兼任該校教員,是否確有反抗部令情事,被告未能證明。縱使屬實,涉及《文官懲戒條例》規定範圍,自應交付懲戒,由該委員會依法議決處分,方為合法。被告遽行呈請免職,確與現行規定程序不符。至被告答辯內稱原擬循例交付懲戒,其時形勢嚴重,若不采用行政處分,深恐群相效尤等語,不知原告果有反抗部令嫌疑?先行將原告停職或依法交付懲戒已足示儆,何患群相效尤?又何至迫不及待必須采取非常處分?答辯各節並無理由,據此論斷,所有被告呈請免職之處分係屬違法,應予取消。茲據《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裁決如主文。
應當說,這是成長之中的現代中國的法治精神的一次難得的勝利,更是魯迅充分理解和運用現代公民權利的勝利,他以這樣的勝利有力地鞭撻了中國教育當局的專製主義本質,也實在是給包括當年女師大學生在內的中國青年上了很好的一堂公民權利課!
其二,從女師大事件到“三·一八慘案”,魯迅不僅再一次地證實了中國專製政府的殘暴,而且對現代中國的知識分子階層更有一種深深的失望。在“三·一八慘案”中,真誠的愛國群眾遭到了政府的殘酷鎮壓,這一天,魯迅本來正埋頭寫作雜文《無花的薔薇之二》,剛剛寫了三小節,忽然,女師大學生許羨蘇匆匆趕來,報告了鎮壓的慘狀,憤怒的魯迅發出了“呐喊”:“已不是寫什麼‘無花的薔薇’的時候了。”“當我寫出上麵這些無聊的文字的時候,正是許多青年受彈飲刃的時候。嗚呼,人和人的魂靈,是不相通的。”他以大無畏的勇氣向中國和世界宣布:
中華民國十五年三月十八日,段祺瑞政府使衛兵用步槍大刀,在國務院門前包圍虐殺徒手請願,意在援助外交之青年男女,至數百人之多。還要下令,誣之日“暴徒”!
如此殘虐險狠的行為,不但在禽獸中所未曾見,便是在人類中也極少有的,除卻俄皇尼古拉二世使可薩克兵擊殺民眾的事,僅有一點相像。
中國隻任虎狼侵食,誰也不管。管的隻有幾個年青的學生,他們本應該安心讀書的,而時局漂搖得他們安心不下。假如當局者稍有良心,應如何反躬自責,激發一點天良?
然而竟將他們虐殺了!
然而,在女師大事件和“三·一八慘案”這樣的大是大非麵前,最讓魯迅不能接受的還在於竟然有那麼一些來自學院的《現代評論》派知識分子在“主持公道”。
例如在女師大事件中,北京大學教授陳西瀅發表“閑話”:“未免過於偏袒一方,不大公允。”“我們隻覺得這次鬧得太不像樣了……到了這種時期,實在旁觀的人也不能再讓它醞釀下去,好像一個臭毛廁,人人都有掃除的義務……我們以為教育當局應當切實的調查這次風潮的內容……萬不可再敷衍姑息下去”,還稱這一切亂局均係“北京教育界占最大勢力的某籍某係的人暗中鼓動”。學院派知識分子的領袖人物胡適在女師大事件中沒有與魯迅直接辯論,但在讀了魯迅、陳西瀅的論爭之後,據說“一夜不能好好的睡”,於是也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致信魯迅、周作人、陳西瀅三人,希望他們停止筆戰:“我最怕的是一個猜疑,冷酷,不容忍的社會。我深深地感覺你們的筆戰裏雙方都含有一點不容忍的態度,所以不知不覺的影響了不少少年朋友,暗示他們朝著冷酷不容忍的方向走!這是最可惋惜的!敬愛的朋友們,讓我們都學學大海。‘大水衝了龍王廟,一家人認不得一家人。’從今以後,我們不要相互踐踏,猜疑和誤解,都向上走,向前走。”“容忍”是胡適所倡導的“公道”。同年9月5日,他還在《現代評論》上撰文認為:“呐喊救不了國家”,應該“充分地利用學校的環境與設備來把自己鑄造成個東西”。“努力求發展,這便是你對國家應盡的責任,這便是你的救國事業的預備工夫。國家的紛擾,外間的刺激,隻應該增加你求學的熱心與興趣,而不應該引誘你跟著大家去呐喊。”“三·一八慘案”發生了,陳西瀅在“譴責”政府之餘依然不忘主持“公道”,他同樣“責備”了請願活動的組織者,稱當時組織這次示威的人沒有將軍警鎮壓的情報弄正確,以至令群眾“自蹈死地”,他還證明說,犧牲了的楊德群是因為被“叫”而“不得已”參加的,其中有的死傷者並不是被槍殺而是被群眾自己踐踏所致。最終語重心長地“勸告女誌士們,以後少加入群眾運動”,“對於未成年的男女孩童”,對於“理性沒有充分發展的幼童,勉強灌輸種種的武斷的政治的或宗教的信條,在我們看來,已經當得起虐待的名字,何況叫他們去冒槍林彈雨的險,受踐踏死傷的苦!”
是的,這一切的言論似乎都比“出離憤怒”的魯迅更冷靜、客觀,更像是出自一個知識分子的“理性”,然而,這真的就是所謂的“公道”與“公正”麼?什麼是公道?人類怎樣的選擇才是“恰如其分”的“合度”?其實並不會有一個統一的永遠適用的標準,它必須置於特定的社會曆史環境當中,針對不同性質的事實說話,公道並不是沒有是非,公道並不等於騎牆式的“不偏不倚”、“一分為二”,不辨明事實的本質,僅僅主張矛盾現象的“調和”,這恐怕並非公道的體現,而且當事實的本質不再成為這樣的“公道”把持者執著追問的對象時,可能他們倒是真正在幫助強勢力量壓製弱小了,於是,所謂的“公道”便在實際上成為了最為可怕的不公道!在女師大事件和“三·一八慘案”中,像陳西瀅、胡適這樣的安居於學院的知識分子看到的是學校秩序的混亂,目睹的是知識分子相互論爭的不和諧,他們或者急於要恢複教育的清明,或者想加強知識界的團結,這或許都沒有錯,但問題恰恰在於他們都忽略了一個最根本的判斷的前提,即當前這一切衝突與混亂的本質並非兩個具有同等地位的勢力之間的無聊爭鬥,其中包含著的其實是一個中國公民的基本人權的保障問題:在女師大事件中,首先是青年學生的合法權利被學校當局非法剝奪了,在“三·一八慘案”中,更是中國公民的最基本的生命權利遭到了反動當局的殘酷踐踏!在那個殘酷的專製主義的時代,保障公民的人權就是最大的公道。如果放棄了這一本質,拋開了這一是非的前提,混淆了這一場又一場人間慘劇中的強權與弱勢、施暴與受虐,那麼,所謂的“公道”就是對受害者的繼續欺侮,所謂的“容忍”就是對殘暴的默許與遷就。最後,受到中國知識分子捍衛的不是公民神聖的人權而是本來就已經濫用的專製權力,所有對世道“不公”的指責和對“寬容”的呼喚都不過是在專製“權力”尚不能順利實施時所生發的歎息!這一點,連陳西瀅自己也說得很清楚,他之所以要主持“公道”就是因為:“學校風潮,隻要有十分之一的學生叫囂搗亂,就可以拆散學校,引起學潮,其餘的十分之九心中雖十二分的不願意,卻不能積極的團結起來,阻止那少數分子的胡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