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匕首”與“投槍”(2 / 3)

《廈門通信(二)》裏說:“倘照這樣下去,就是為了編講義。吃飯是不高尚的事,我倒並不這樣想。然而編了講義來吃飯,吃了飯來編講義,可也覺得未免近於無聊。別的學者們教授們又作別論,從我們平常人看來,教書和寫東西是勢不兩立的,或者死心塌地地教書,或者發狂變死地寫東西,一個人走不了方向不同的兩條路。”

《讀書雜談》也說:“研究文章的曆史或理論的,是文學家,是學者;做做詩,或戲曲小說的,是做文章的人,就是古時候所謂文人,此刻所謂創作家。創作家不妨毫不理會文學史或理論,文學家也不妨做不出一句詩。”“研究是要用理智,要冷靜的,而創作須情感,至少總得發點熱,於是忽冷忽熱,弄得頭昏,——這也是職業和嗜好不能合一的苦處。苦倒也罷了,結果還是什麼都弄不好。那證據,是試翻世界文學史,那裏麵的人,幾乎沒有兼做教授的。”“事實上,現在有幾個做文章的人,有時也確去做教授。但這是因為中國創作不值錢,養不活自己的緣故。”

顯然,在情感上,魯迅更願意做一位自由撰稿的作家,這是一種不同於學院派的“體製之外”的生活方式,它足以保證魯迅時刻感知到來自社會生活的最真實的苦痛。

就這樣,魯迅成為了一名靠自身稿費養活的社會中的知識分子,他以這樣的姿態實施著對中國學院派的反抗與批判。

第三是魯迅對“革命陣營”的認同與疏離。

在與一個專製政府的對立當中,魯迅同情的自然是那些受壓迫又代表了民眾聲音與力量的民間民主人士,專製獨裁的大屠殺更凸現了共產黨存在的正義性與合法性。共產黨以及它的革命活動就這樣進入了魯迅的視野。

但魯迅通向革命、與革命者結盟的道路在一開始就並不平坦。

首先是創造社、太陽社忽然“發難”了。最初,魯迅與創造社並非對立關係。1927年9月25日魯迅在致李霽野的信中還提到:“創造社和我們,現在感情似乎很好。他們在南方頗受迫壓了,可歎。看現在文藝方麵用力的,仍隻有創造,未名,沉鍾三社,別的沒有,這三社若沉默,中國全國真成了沙漠了。南方沒有希望。”同年11月9日他會見創造社、太陽社的鄭伯奇、蔣光慈等,商量聯合辦刊的事宜。12月3日,又與郭沫若、成仿吾、鄭伯奇、蔣光慈等聯名在《時事新報》發表《創造周報》複刊廣告。一切都好像正朝著和諧的方向發展。

但是,就在1928年初,《文化批判》創刊號忽然推出了馮乃超的《藝術與社會生活》,“就中國混沌的藝術界的現象作全麵的批判”。文章宣布五四以來的文學落伍了。“魯迅是常從幽暗的酒家的樓頭,醉眼陶然地眺望窗外的人生,他不常追懷過去的昔日,追悼沒落的封建情緒,反映的隻是社會變革期中落伍者的悲哀。”文中充滿英文詞語如小醜Pierrot之類;成仿吾2月發表《從文學革命到革命文學》,矛頭指向與魯迅關係密切的“語絲派”,他認為這都屬於“有閑階級”。另外,在《打發他們去!》一文中,成仿吾還提出要“清查”封建思想與布爾喬亞根性的代言人,“替他們打包,打發他們去”,“踢他們出去”。李初梨《請看我們中國的Don Quixolte的亂舞》提出,即使魯迅要參與無產階級文學運動,也要“先要審察他的動機,看他是‘為文學而革命’,還是‘為革命而文學’”。

太陽社阿英《死去了的阿Q時代》認為:“無論魯迅著作的量增加到任何地步,無論一部分讀者對魯迅是怎樣的崇拜,無論《阿Q正傳》中的造句是如何的俏皮刻薄,在事實上看來,魯迅終竟不是這個時代的表現者,他的著作內含的思想,也不足以代表十年來中國文藝思潮!”“阿Q時代固然死亡了,其實,就是魯迅自己也已走到了盡頭。”發表此文的《太陽月刊》在“後記”中認為,這是一篇“估定所謂現代大作家魯迅的真價的文章”。

心光《魯迅在上海》稱:“他看見旁人的努力他就妒忌,他隻是露出滿口黃牙在那裏冷笑。”當然,最決絕的判斷來自杜荃(郭沫若),他宣布魯迅就是“文藝戰線上的封建餘孽”,是“二重性的反革命的人物”。“是一位不得誌的Fas-cist(法西斯蒂)!”

與無產階級的文化理論與文學理論正麵遭遇,在魯迅那裏產生了十分重要的影響。

一方麵,就是這樣的理論“壓力”迫使“應戰”中的魯迅開始調整著自己的知識結構與文化視野。魯迅說:“我有一件事要感謝創造社的,是他們‘擠’我看了幾種科學底文藝論,明白了先前的文學史家們說了一大堆,還是糾纏不清的疑問。並且因此譯了一本蒲力汗諾夫的《藝術論》,以救正我——還因我而及於別人——的隻信進化論的偏頗。”馬克思主義從此成為魯迅救正“進化論”的新的思想資源。魯迅的從理論上接近馬克思主義直接產生了兩個後果:一是開始形成自己的“階級”視野,從而進一步拉開了與自由主義知識分子的距離;二是奠定了他與後來的左翼文學家進一步合作的信仰基礎。

前者是一個相當複雜的問題。經曆了“以階級鬥爭為綱”的唯階級鬥爭論的時代,又遭遇了市場經濟對階級鬥爭概念的遮蔽和消解,今天,我們的階級、階級鬥爭這些“理論”都變得有些曖昧不清了。在這方麵,我以為重要的在於魯迅的“階級”概念擁有他個人豐富的實際體驗的支持,或者說是一個正在被生存逼向現實製度對立麵的魯迅與“階級”理論發生了自然的相遇。“五四”時期的國民性反思是將民族作為一個“整體”加以考察,而“四·一二”大屠殺的發生卻促使魯迅發現,人性除了有理所當然的共同點外,依然存在一係列重要的差異:“地球上不隻一個世界,實際上的不同,比人們空想中的陰陽兩界還利害。這一世界中人,會輕蔑,憎惡,壓迫,恐怖,殺戮別一世界中人。”除了共同領受了民族普遍存在的“國民性”之外,人與人的地位的差別與所在利益集團的不同也在一個相當深的層麵上決定著人的行為乃至人的精神。這就是所謂的“階級”,正在走向專製獨裁的國民黨官僚就與正在受到非法鎮壓的共產黨人不是一個“階級”,而處於“體製”庇護中的學院派知識分子與更底層的勞苦大眾也不是一個“階級”。對於魯迅而言,階級論、階級鬥爭論彌補了一般“國民性論”的籠統,但又並不是以此取代國民性探討的恢弘的文化蘊涵。恰恰相反,在某種意義上,它正好是魯迅“改造國民性”設想的一種具體的操作形式,比如,在人生奮鬥、生存競爭當中,中國的“大多數人”“認定自己的冤家並不在上麵,而隻在旁邊——是那些一同在爬的人”。阿Q早就將自己“爬”的對手認定為小D與王胡,“在上麵”的趙太爺似乎反倒沒那麼要緊了。奴隸們熱衷於與其他奴隸進行“同級鬥爭”,而往往失去了與真正的體製性的壓迫者展開“階級鬥爭”的勇氣,這就是中國傳統國民性的重要表現,也是魯迅倡導“階級鬥爭”的深遠的文化意義。

階級與階級鬥爭的學說是魯迅在最後十年實施體製性反抗的有力武器。當然,它必然使魯迅與“體製內”的其他知識分子產生思想的分歧。例如一場關於人性與階級性的著名論爭就發生在魯迅與梁實秋之間。相對於魯迅獨特的“階級鬥爭”理念來說,梁實秋所謂的“永恒不變”人性說是相當籠統的,更何況他完全將這一來自西方文藝複興的內涵豐富的名詞進一步抽空,置放在白壁德新人文主義的抽象說教中,在梁實秋如下的“淵博”的知識考證中,我們讀到的恰恰是一個以高貴者自居的“成功人士”對於國民大眾的輕蔑:

普羅列塔利亞,這個名詞並不新。

其實翻翻字典,這個字的涵意並不見得體麵,據韋白斯特大字典,Proletary的意思就是:A citizen ofthe lowest class who serves the state not with property,but only by having children。一個屬於“普羅列塔利亞”的人就是“國家裏最下階級的國民,他是沒有資產的,他向國家服務隻是靠了生孩子”。普羅列塔利亞是國家裏隻會生孩子的階級!

當這樣的“成功人士”大肆回避“階級”與“階級鬥爭”之說時,這裏就頗有一點趙太爺“不準革命”的味道了。

魯迅與梁實秋的論爭意味深長,在本章附錄裏,有較為詳細的解讀,這裏就不再贅述了。

另一方麵,在魯迅認識“革命文學”與馬克思主義之初,創造社、太陽社如此突如其來的攻擊的確給正在尋找朋友與同誌的他以很大的傷害。這一經曆促使他嚴肅對待自己未來在“革命”聯盟中的體驗,因為,在這些左翼革命青年這樣專斷、蠻橫的批判中,魯迅又感受到了中國曆史上似曾相識的一幕:

至今為止的統治階級的革命,不過是爭奪一把舊椅子。去推的時候,好像這椅子很可恨,一奪到手,就又覺得是寶貝了,而同時也自覺了自己正和這“舊的”一氣。二十多年前,都說朱元璋(明太祖)是民族的革命者,其實是並不然的,他做了皇帝以後,稱蒙古朝為“大元”,殺漢人比蒙古人還利害。奴才做了主人,是決不肯廢去“老爺”的稱呼的,他的擺架子,恐怕比他的主人還十足,還可笑。這正如上海的工人賺了幾文錢,開起小小的工廠來,對付工人反而凶到絕頂一樣。

“革命”的大旗之下掩飾著對“主子”地位的爭奪,這是多麼值得警惕的事實!而且,這樣的“革命”還專橫得如此的可怕:

他們對於中國社會,未曾加以細密的分析,便將在蘇維埃政權之下才能運用的方法,來機械地運用了。再則他們,尤其是成仿吾先生,將革命使一般人理解為非常可怕的事,擺著一種極左傾的凶惡的麵貌,好似革命一到,一切非革命者就都得死,令人對革命隻抱著恐怖。其實革命是並非教人死而是教人活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魯迅發表這樣的批判性言論之時,左聯已經成立,他本人也在馮雪峰等人的勸說、影響下投身於左翼文藝陣營並成了一麵當之無愧的大旗。然而,他顯然對“革命文學”論爭中的體驗記憶深刻,並不時咀嚼回味,用作認識當前與未來中國問題的重要根據。有人說魯迅“記仇”,報複心重,甚至睚眥必報,像這樣“水過三秋”的往事依然久久不能釋懷,就是證據。其實,我以為,這正是魯迅的遠見卓識:中國現代革命的本質就是改變我們固有的封建奴役關係,恢複人的自由與尊嚴,如果投身其中的革命者實際卻依舊擁有一張專製獨裁的嘴臉,這本身將是一件多麼可怕的事情啊!目睹了國民黨從民主“革命”到“反革命”獨裁的擅變,魯迅不得不對新的“革命同誌”提出更加嚴厲的要求。

30年代,魯迅已經站到了現實政治體製的對立麵,他同樣也警惕著出現在現實政治體製的“革命者”那裏的自我異化的可能性,他知道,舊的獨裁專製的“體製性影響”是強大的,甚至強大到可以最終同化向它挑戰的“革命者”。對於魯迅來說,與體製的對抗,自然就包括了與“革命者”身上的舊體製因素的對抗,在左聯成立的大會上,魯迅的演講滿篇都是憂慮與警覺:

有許多事情,有人在先已經講得很詳細了,我不必再說。我以為在現在,“左翼”作家是很容易成為“右翼”作家的。

這是一個多麼不“討人喜歡”的開篇啊!沒有慷慨激昂,沒有歌功頌德,也沒有誓死效忠,因為在真誠地期待著中國革命,熱切地盼望著國民自由的魯迅看來,當下最要緊的恰恰不是彈冠相慶,而是如何保持“革命者”的超越舊傳統舊體製的精神境界,他最放心不下的還是專製獨裁的“主子”心態:

以為詩人或文學家,現在為勞動大眾革命,將來革命成功,勞動階級一定從豐報酬,特別優待,請他坐特等車,吃特等飯,或者勞動者捧著牛油麵包來獻他,說:“我們的詩人,請用吧!”這也是不正確的。

魯迅特別提出:

對於舊社會和舊勢力的鬥爭,必須堅決,持久不斷,而且注重實力。舊社會的根抵原是非常堅固的,新運動非有更大的力不能動搖它什麼。並且舊社會還有它使新勢力妥協的好辦法,但它自己是決不妥協的。在中國也有過許多新的運動了,卻每次都是新的敵不過舊的,那原因大抵是在新的一麵沒有堅決的廣大的目的,要求很小,容易滿足。

事實證明,魯迅的擔心並不是多餘的,左聯內部的一些領導人後來的確以“奴隸總管”的姿態執掌革命文壇。為了最大程度地反抗專製體製的一切構成因素,魯迅不得不成為一名“橫站的士兵”。

二、中國文學中的魯迅雜文

魯迅雜文思想內涵的豐富性,其實也就是魯迅整個人生與文化選擇的豐富性,我們對魯迅人生體驗的追溯和對他藝術創作的解讀都離不開來自雜文這一“魯迅思想之庫”的參照。

然而,作為“文學”意義上的魯迅雜文卻似乎頗有爭議。

一些來自學院的知識分子如陳西瀅等一般肯定魯迅小說而否定其雜文創作的藝術成就。在《新文學運動以來的十部著作》中,陳西瀅表示:“我不能因為我不尊敬魯迅先生的人格,就不說他的小說好,我也不能因為佩服他的小說,就稱讚他其餘的文章。我覺得他的雜感,除了熱風中二三篇外,實在沒有一讀的價值。”

魯迅雜文首先還是在一些激進的青年革命者那裏贏得認同的。如1927年廣州《少年先鋒旬刊》第12卷第15期上刊出了“一聲”的《第三樣世界的創造——我們所應當歡迎的魯迅》,文章肯定了魯迅作品“對於革命的文化運動上的貢獻”,認為就這一貢獻而言,魯迅“論文實在比小說來得大”:

在魯迅的作品中,顯然可以看出他對於人生和社會的態度的變化。在創作的小說裏所表現的是一種態度,在論文裏是另一種態度,用幾個抽象的形容詞來說,則前者是失望的,冷的,後者是希望的,熱的,他的作品對於革命的文化運動上的貢獻,我們可以說,論文實在比小說來得大。

值得注意的是,當時與魯迅論爭的創造社、太陽社的“革命青年”,他們所攻擊和否定的一致目標主要是魯迅小說,而對雜文的意見卻有所分歧,如馮乃超、李初梨等繼續視魯迅雜文為“趣味文學”,認為必須打倒;但宣布阿Q時代已經過去的阿英卻又在文章的《附記》裏適當肯定了雜文的價值:“我覺得魯迅的真價的評定,他的論文雜感與翻譯比他的創作更重要。”

對魯迅雜文的第一篇總結性的讚賞文字出自茅盾。1927年茅盾在《魯迅論》中以大量的篇幅和由衷的敬佩討論了魯迅雜文的精神追求:

如果你把魯迅的雜感集三種仔細讀過了一遍,你大概不會反對我稱他為“老孩子”!

他的胸中燃著少年之火,精神上,他是一個“老孩子”!他沒有主義要宣傳,也不想發起一種什麼運動,然而在他的著作裏,也沒有“人生無常”的歎息,也沒有暮年的暫得寧靜的歆羨與自慰(像許多作家常有的),反之,他的著作裏卻充滿了反抗的呼聲和無情的剝露。反抗一切的壓迫,剝露一切的虛偽!老中國的毒瘡太多了,他忍不住拿著刀一遍一遍地不懂世故地盡自刺。

1933年瞿秋白《〈魯迅雜感選集〉序言》一直被認為是魯迅雜文研究中的裏程碑式的作品,其中提出了關於魯迅思想轉變與雜文現實意義的著名判斷,對以後幾十年的魯迅雜文研究都有重大影響。可以說瞿秋白的判斷就代表了左翼文學陣營內部對魯迅雜文價值的最高評價。不過,瞿秋白這樣主要側重於社會思想的分析卻也對以後很長一個時期的“魯迅雜文觀”產生了複雜的影響,至少,魯迅雜文的思想價值已經成為了人們理所當然加以推崇和首肯的理由,相反,作為“文學”的與“藝術”的魯迅雜文卻往往退到了一個相當次要的地方。到了“唯階級鬥爭”的年代,魯迅雜文中的一言一詞都成了現實人際鬥爭的根據,魯迅對同時代中國文化人的評價被視為曆史的檔案加以“過度開發”、“過度引用”,這個時候,雜文作為一種獨特的“文學”形式的特點完全被人們所拋棄了。雖然在魯迅雜文的接受史上,也出現過1936年李長之《魯迅雜感文之技巧》、1956年唐弢《魯迅雜文的藝術特征》等藝術研究,但在總體上卻未見人們足夠的重視。

於是乎,中國文壇上繼續存在著關於魯迅雜文的爭論,關於魯迅雜文缺乏藝術性的言論依然流行。在1934、1935年間發生的“偉大作品如何不產生”的討論中,魯迅雜文被一些評論家認為是“有宣傳作用而缺少文藝價值”,林希雋幹脆稱雜文就是“不三不四”的文體,杜衡更說:“短論也,雜文也,差不多成為罵人文章的‘雅稱’。”1937年蘇雪林發表《論魯迅雜感文》,文章肯定魯迅前期的雜文:“在《熱風》裏有許多文字,宛如高山峻嶺的空氣,那砭肌的尖利,沁心的寒冷,幾乎使體弱者不能呼吸,然而於生命極有益。”但同時又惋惜:“作者自《華蓋集》以後,便掉轉攻擊中國腐敗文明的筆鋒,施之於個人或一個團體了。”至於到了上海,則更是“年老力衰,江郎才盡”了。在新時期,對魯迅雜文的質疑其實並沒有脫離以上的這些理由。

在我看來,雜文究竟是不是文學,或者說雜文究竟有沒有藝術價值,這並不是依據哪一本文學理論書籍可以回答的,實際上也並不存在一個確定不移的所謂“文學”的理念。這裏的關鍵恐怕還在於魯迅自己的理解和實際的追求。我們應該看到,在對於“文學”的理解上,魯迅本來就與很多人不一樣。魯迅說過:

我何嚐有什麼白刃在前,烈火在後,還是釘住書桌,非寫不可的“創作衝動”;雖然明知道這種衝動是純潔,高尚,可貴的,然而其如沒有何……至於已經印過的那些,那是被擠出來的。這“擠”字是擠牛乳之“擠”;這“擠牛乳”是專來說明“擠”字的,並非故意將我的作品比作牛乳,希冀裝在玻璃瓶裏,送進什麼“藝術之宮”。

這裏,魯迅的意思是雙重的:雜文或許並不算“創作”,離“藝術之宮”甚遠,但它卻屬於自己自覺的選擇。有學者考證指出,“創作”一詞是近代從日本輸入中國的日語詞。魯迅將雜文區別於“創作”,主要是得之於這一概念在日本曾經有過的特殊的外延:

“創作”作為一個文學生產的概念,在日本有著特定的內涵,它特指小說、詩歌、戲劇三類“純文學”的寫作,原本不包括散文,更不包括“雜文”。日本文壇對“創作”的這種理解,連同這個詞本身,都被中國現代文壇接受過來。直到30年代初,無論是反對還是提倡“雜文”的人,大都不把“雜文”包括在“創作”之內。

這說明,“創作”是一個特殊的曆史性的文學分類的術語,它本身並不代表所有的寫作類型,魯迅在繼續沿用“創作”概念區別“雜文”的同時,沒有也不可能真正將雜文排除在文學的範圍之外,魯迅使用“藝術之宮”一說,還特意打上了引號,這裏也有一點反諷時尚的意味,與我們前文所述的魯迅固有的倔強與自信頗為一致。《華蓋集·題記》裏的表述也與之類似:“而要做這樣的東西的時候,恐怕也還要做這樣的東西,我以為如果藝術之宮裏有這麼麻煩的禁令,倒不如不進去。”那麼,決心“不進”藝術之宮的魯迅是怎樣的一種選擇呢?魯迅說了:

這裏麵所講的仍然並沒有宇宙的奧義和人生的真諦。不過是,將我所遇到的,所想到的,所要說的,一任它怎樣淺薄,怎樣偏激,有時便都用筆寫了下來。說得自誇一點,就如悲喜時節的歌哭一般,那時無非借此來釋憤抒情,現在更不想和誰去搶奪所謂公理或正義。你要那樣,我偏要這樣是有的;偏不遵命,偏不磕頭是有的;偏要在莊嚴高尚的假麵上撥它一撥也是4有的,此外卻毫無什麼大舉。名副其實,“雜感”而已。

釋憤抒情,悲喜時節的歌哭,卻又並不是傳統的小說、戲劇與詩歌,與我們熟悉的抒情散文小品也有不同,這就是魯迅雜文寫作的基本追求,顯而易見,這樣的寫作產品當屬於真正的“文學”,而且是一種突破舊有文學範式的新的富有生命力的“文學”。

解讀魯迅雜文,我以為有兩個方麵的東西需要把握。

其一,魯迅雜文從題材選擇上有一個從理念到事實、從抽象到現實的演變過程。這當然不是蘇雪林所謂的創作力逐漸衰退的過程,它對應的是魯迅人生體驗的各種複雜形態與變化軌跡。演變恰恰說明了雜文敏捷地傳達了魯迅人生信息的重要特點,而且我們隻有不再從一個簡單的歸納中讀解魯迅雜文,而是努力將它們的豐富變化“還原”到魯迅人生與情感的多種形式中,才可能更加深刻地理解中國文學史上這一最具獨創意義的文學樣式。因為,的確還沒有任何一種文體——無論是“敘事”的小說、戲劇還是“抒情”的詩歌與小品散文,如此犀利、尖銳、迅捷而直接地麵對人生發言,而且發言的方式還可以作如此多樣的自由變換。

突破了人們已經習慣了的藝術範式,這是魯迅之於中國文學文體甚至世界文學文體的重大貢獻。

魯迅雜文的演變,伴隨著魯迅的人生實踐與思想發展。

在《墳》中,魯迅側重於對中國傳統文化的一些總體性問題的把握、思考。這些議論一般篇幅較長,常常由曆史文化切入,不太多針對當下具體的人的言行作分析與糾纏。當下社會的人與事往往成為引發曆史文化現象的局部材料,或作為“曆史循環”體驗的有效印證。

《熱風》是針對當前社會文化生活中一些事相的感想與議論,與《墳》比較,它篇幅較短,“即小見大”,但依然以社會上之客觀現象為主,直接涉及個人糾紛很少。回到我們所謂的“人生主題”,我們可能會看到一個在人生中輾轉於“文化思索”的魯迅。

從《華蓋集》、《華蓋集續編》、《而已集》、《三閑集》到《二心集》,呈現的是魯迅不斷介入的激越的思想鬥爭曆程。在這一過程中,魯迅在人生中不斷與其他個體與集團發生思想觀念上的激烈交鋒,人際關係的衝突僅僅是生存的表象,更為重要的是一個獨立的生命同時也是一種獨特“社會思想”的存在。隻有在與其他生命形式的爭辯中,魯迅才更深刻地意識到了自我,而隻有一個思想獨立的自我才是與眾不同的生命。在與《現代評論》派,在與創造社、太陽社,在與新月派等其他“人生形式”的遭遇中,魯迅存在於他獨特的社會思想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