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如何解決公共活動及其空間受到威脅這一問題呢?馬拉勒斯認為,城市規劃的重要任務之一就是要強化私有和封閉的空間之間的相互聯係,並給這些空間加上一些城市和公共的特色,從而使它們最終也能夠轉變為公眾服務的集體遺產的一部分【荷】根特城市研究小組.城市狀態:當代大都市的空間、社區和本質。這一思路值得我們借鑒——其實關鍵問題不是私有或公有的問題,而是空間是否能為公眾集體服務。國內學者李程驊就認為,中國現階段在缺乏市民交往場所的情況下,購物中心等新消費空間由於其相對開放自由的特點,實際上起到了新型的“市民廣場”的作用,起到擴展了新的“市民社會”空間的作用,比大而無當、隻供觀賞的政績廣場更具有活力。因此,中國現階段的城市發展中為了鼓勵公共活動的發生並避免社會公正、自由受到威脅,最主要的是建構一個能夠滿足社會各個階層和群體需求的開放的、多層次的“集體空間”。首先應保障公益性空間不受私人商業利益的侵襲。提倡城市級公園、廣場、文化中心、博物館等空間場所的免費自由開放製度;保證居住社區和基層社區的綠地、文化、教育、商業、福利等配套設施和場所的完善和不可侵占。其次,鼓勵新型消費空間綜合化、多元化的發展模式,鼓勵它們提供能夠進行社會交往的公共活動空間與場所。如今一些新型的大型購物中心(例如南京龍江的新城市廣場)正在模仿城市的結構和功能,通過多種業態、多種功能、多種檔次的綜合化模式,以及室內外融合的廣場、商業街或園林等空間的設置,可以為社會各個階層和趣味群體提供適合的消費和交往空間,甚至將為居住社區服務的功能也整合了進來。最後,還要堅持各種集體空間的公益性和人性化特征,為大眾提供更多的便利和自由,反對以業主利益或少數階層利益來取代公眾利益。空間的設計和建造還要符合大眾使用或消費行為的需要,貼近人的尺度和感受,體現人文關懷的理念。反對為追求形象和政績而產生的大而不當、不便使用的擺設型“公共空間”。
正文 第70章(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