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初等教育的發展(2 / 2)

隨著教育改革的推進,教育界要求推行義務教育的呼聲更加強烈。1914年12月,教育部在《整理教育方案》中提出,“厲行強迫教育而國強”,建議大總統以命令宣示,“確定初等小學4年為義務教育”。1915年1月,袁世凱以大總統名義頒布《特定教育綱要》,要求各省製定規劃,分年籌備推動義務教育。1916年的《國民學校令》規定,將初等小學校改名為國民小學,實施初等小學4年義務教育。根據民國政府的決定,1916年浙江省開始著手準備,計劃到1925年,每個鄉鎮普設國民小學1所,並具體核定各縣應增的學校數量。這一時期,女子教育也得到了一定的發展。1918年,義烏縣立女子高等小學校創辦,內設女子初等小學校,地點在稠城趕婆橋龔氏宗祠。至1921年,義烏全縣已有國民學校231所,其中初等小學214所,高等小學17所,在校生11048人。

1928年,政府公布《小學暫行條例》推廣鄉村小學。同年,義烏縣立女子高等小學並入縣立第一高等學校,打破了男女不可同校的曆史,兩性教育差別繼續縮小。1929年,為了解決農村適齡兒童入學率較低的狀況,教育部門決定分三期推行鄉村義務教育,“每村裏至少須初級小學1所”。1932年,政府下令整頓改良私塾,並對改良的私塾實行獎勵,此舉既有助於義務教育的實施,也擴大了實施義務教育的教師隊伍,減輕了政府辦學的壓力。經過私塾改良,義烏有縣立完全小學5所,區立1所,私立完全小學20所,私立小學254所,在校生15678人,其中女生為2223人,入學率達到了37.4%。

1935年,為切實執行義務教育,義烏又辦起16所短期小學,22個附設短期小學班,還在人口稀疏、地處偏僻的鄉村,建立一年製短期小學54所,以補充義務教育。截至1937年,義烏初等教育已形成縣立、區立、鄉鎮立和私立四類學校,有普通小學274所,改良私塾161所,一年製短期小學54所,教會小學1所,共計各類學校490所。

1940年,國民政府為加強統治,推行“新縣製”,將“管、教、養、衛合一”的基本精神灌注於教育,國民教育製應運而生。這是一種融合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家庭教育為一體的教育形式。國民教育實施綱領規定,各鄉(鎮)設立中心小學,每保設立一所國民學校,學校設民教部,開辦成人班和婦女班,補習文化。自此,義務教育與民眾補習教育合二為一,實行政教合一,初等教育進入了國民教育時期。

3、戰時小學教育的艱難圖存

抗日戰爭初期,義烏作為後方,雖然經常遭遇日機轟炸,但從敵占區返鄉的義烏籍教育人士聯手當地教育界人士,依然通過興教開展抗日不止,相繼創辦了多所戰時補習學校。

1941年,縣教育局編製《義烏縣普及國民教育分期實施辦法》,計劃分三期,至1945年達到每個鄉鎮設一所中心學校,每保設一所國民學習的目標,但1942年5月,日寇入侵,義烏淪陷,不少學校被占,有的學舍被炸,學校被迫停辦,教育事業遭到嚴重摧殘。據史料記載,日軍侵占義烏期間,境內共264所各級小學遭受日軍不同程度的破壞。同時,百姓群策群力,許多鄉村小學仍積極舉辦戰時民眾學校、民眾補習班等,既宣傳抗日又開展識字教育。下半年,義烏開始實施戰時教育計劃,教育界愛國人士力克重重困難,堅持辦學,繼續致力於國民教育。

1943年,國民教育的重心是督促因日寇侵占而停課的學校盡快複課,並設法將學校遷離敵占區,繼續複校。在督促學校複課的同時,鼓動未設立鄉鎮中心學校、國民學校的鄉鎮籌設或改設。到1944年下半年,義烏全縣鄉鎮中心學校24所,國民學校90所,私立小學5所,在校學生為12163人。

1945年,抗日戰爭結束。國民教育進一步得以推進,實施《國民學校法》,全縣各鄉鎮中心校、代用中心學校一律改為鄉鎮中心國民學校,要求每鄉鎮有一所中心學校,辦有高、初兩級小學;每保有一所保國民學校,隻辦初級小學。

1946年初,省立金華師範遷至義烏佛堂鎮,並設有附屬小學。下半年,縣府成立“強迫入學委員會”,由縣長任主任委員、教育科長任副主任委員。各鄉鎮也任命相應的“強迫入學委員”,負責調查學齡兒童人數。開學時,由保甲長會同校長通知到戶,強令兒童上學。

據1947年的戶口統計,全縣有學齡兒童44548人,在校兒童28019人,失學兒童16529人,學齡兒童入學率達到了62.9%。1948年,全縣共有鄉鎮中心國民學校37所,保國民學校307所,私立完小12所,初小2所,達到了每個鄉鎮一所中心學校、二個保一所國民學校的水平。至1949年上半年,義烏縣共有小學383所,其中12所私立完全小學,38所鄉(鎮)中心國民學校,333所保國民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