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對完最後一遍書稿,我如釋重負般地吸了一口氣,張開雙臂仰靠在厚厚的沙發上,盡情地享受著勞動後的輕鬆和愉悅。回首三年前申報教育部人文社科課題《中國古典音樂審美特征研究》的情景,往事曆曆在目。三年前,我盡情地遨遊在中國古典音樂知識的海洋中,盡管有過不少的酸甜苦辣,但更多地是舒心和愜意。這大概緣於自己對中國古典音樂的一種特殊愛好和心結吧。記得還是很小的時候,媽媽為了能讓我安穩地入睡,總是一邊輕輕地拍打著我,一邊輕輕地哼著兒歌。完全可以這樣說,我對音樂的愛好就是在媽媽的兒歌聲中一點一點地培養起來的。上學後,由於自己活潑好動的性格和嗓音甜美,我一直擔任著班上的文娛委員,領著班上的同學唱歌跳舞,去奪取學校那麵難得的錦旗。每當回憶起這些童年的往事,我便沉浸在甜蜜的幸福之中。參加工作後,雖然與音樂沒有直接的聯係,但單位的文藝演出,仍然離不開我忙碌的身影。皇天不負苦心人,通過自己的努力和音樂的繼續深造,我有幸來到有音樂學院的大學工作,並有幸成為一名社科研究的管理人員和音樂探索的研究人員。多年來,自己潛心於科研管理和音樂研究,承擔並主持省、部級課題6項,參與國家課題1項,並已在國內外分別發表論文50多篇,其中古典音樂係列論文30餘篇,出版專著1部。本書的出版就是教育部人文社科課題《中國古典音樂審美特征研究》的研究成果。
為什麼要進行中國古典音樂審美特征的研究?這是我在申報課題時經常思考的問題。我覺得主要有以下兩個原因。一是中國古典音樂的審美特征與人類美好追求具有一脈相承的關係。在長期的中國古典音樂研究中,我深深地感到在各藝術門類中,最神秘的莫過於音樂了,它由無形、無影、無可觸摸的聲音編織成變化無常、情趣萬端的曲調,使人沉醉其中而不知不覺地陶冶著自己的美好情操。尤其是中國的古代音樂,以其獨特的審美特征,打動了千百年來的無數聽眾。據《左傳?襄公二十九年》記載,在公元前544年,吳國季劄在魯國聽《韶樂》的演奏,曾發出這樣的感歎:“德至矣哉,大矣!如天之無不幬也!如地之無不載也”。 意思是說,“《韶樂》的內容好極了,偉大極了!象天一樣籠罩了一切,象地一樣負載了一切。”公元前517年左右,偉大的教育家、思想家孔子在齊國聽到《韶樂》後,曾激動得很長時間都嚐不出肉的美味。《論語?述而》曾這樣記敘說:“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圖為樂之至於斯也’!” 連孔夫子都感歎,“真沒有想到聽音樂竟有如此美妙的境界”。可見中國古典音樂的神奇魅力和感人的力量。為什麼中國古典音樂會具有如此神奇的力量,可以使人們為之如醉如癡呢?關鍵就是中國古典音樂具有一種與人類息息相通的美質。正因為如此,在中國古代社會,音樂占有特殊的重要地位,可以說,中國古代社會就是一個“禮樂”社會,周人以禮樂治國,音樂是僅次於禮製的重要的治國工具之一。古人談論治國方略時,常常將“禮樂”並稱。先秦典籍《禮記》中的《樂記》,就專門記述了音樂與禮的關係。正因為如此,在中國古代社會人們十分重視音樂的作用。
首先是重視音樂的政治作用。上古政治是神學政治,我們今天可以看到最早的文字記載,是殷墟發現的甲骨文。從考證出來的甲骨文字來看,大部分與占卜有關,可見古人的迷信程度。所謂“殷人信鬼”,便是那時社會風尚的真實寫照。在上古的神學政治中,祭神祭祖是國家的大事,《左傳》說:“國之大事,在祀與戎” 所謂“祀”,便是祭祀,即祭神和祭祖。祭神是為了表達對神的尊敬,而對神的尊敬的最好方式是娛神,即通過娛樂的方式使神快樂,並進而達到保祐家國平安的目的,這就是當時最大的政治。《尚書?堯典》說:“詩言誌,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八音克諧,無相奪倫,神人以和。” “神人以和”就能國家安定。因此,從這一意義上講,敬神的最終目的是為了求得天下大治。而在求得天下大治的過程中,音樂承擔了最重要的作用。所以司馬遷總結前人對音樂的認識時說:“夫上古明王舉樂者,非以娛心自樂,快意恣欲,將欲為治也。” 為了更好地娛神、敬神,並將娛神、敬神的神學政治推向全國,必須要有大批的音樂人才為之服務。統治者通過重視音樂的政治作用,使培養出來的人才都能成為娛神、敬神的直接操辦者,並進而用統一的方式,將國家信仰的神明強化到每一個人的腦海中,使之在宗教的枷鎖下,心甘情願地為統治者效命。這種情況,在周代達到極致。在周代統治者的大力推廣下,音樂依附於禮成了治國方略中不可缺少的內容。音樂本身則通過娛神和敬神功能的承擔,順理成章地進入到了為政治服務的係列。周代的統治綿延達800多年(約公元前11世紀—公元前256年),與統治者重視音樂的政治作用是密不可分的。
其次是重視音樂的教化作用。偉大的教育家孔子既是重視音樂教化作用的提倡者,也是實踐者。孔子作為儒家學派的創始人,繼承和發展上古三代的禮樂教育文化傳統,為春秋戰國時期的教育事業,特別是音樂教育事業作出了傑出的貢獻。他雖然在政治上是一個失意者,但他在音樂教育上實踐了自己的理想。他在當時的教育事業中創辦了當時規模最大,時間最長,以學習禮樂為主的私學,並且繼承和發展了西周的樂教傳統,賦予了新的意義。其最大的特點,是他特別重視音樂的教化作用。孔子在《論語?泰伯》中說:“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 孔子認為,詩歌可以振奮精神,禮節可以堅定情操,音樂可以促進事業成功。孔子之所以這樣說,是認為音樂具有極強的教化作用。一個人在教育完成的最後階段,就是音樂教育的完成。在此之前,受教者通過學習《詩》,在內心修養,情感意象等方麵得到培養和陶冶,又在禮的學習中學會各種社會禮儀、行為規範,在行為修養,人際交流等方麵得到培養和陶冶,然後再通過“樂”的教化,將《詩》禮兩者的學習有機地融合,使人外在修養與內在的修養融為一體。通過“樂”的教化功能,使人變成了一個彬彬有禮的謙謙君子。由此可知,孔子的“成於樂”,是教育完成的一個最後階段。隻有重視了音樂的教化作用,才能把人培養成為一個道德高尚的人。這種例子在今天的現實生活中也比比皆是。如我們每參加一次《歌唱祖國》的合唱,內心的情感便得到一次新的升華,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豪感便會油然而生。音樂的旋律給人以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自然,熱愛人生,積極進取,奮發向上的精神力量。因為音樂的教化作用陶治著人的性情,淨化著人的靈魂,提高了人的思想境界,培養了人們高尚純潔的道德觀。音樂用形象的力量向人們揭示出了什麼是真善美的情感。孔子十分重視音樂的教化作用。所謂“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就是這種教化作用的形象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