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人物這邊
——電影《滿洲裏來的人》創作日記
▽ 2010年8月10日
拍電影對我來說是一次意外。我在寫作中尋找對方,卻不知對方在哪。電影也處在這樣一種狀態。2007年開始拍攝短片,主要是記錄麵對故鄉的心情。2010年冬,村子拆遷,在拆遷響動開始在村莊喧囂起來前,我頂著2009年最後一場雪拍了“故鄉三部曲”最後一部,可以跟自己說,到此為止了。《抵達》的意義在這裏。我找不到再拍點什麼的理由。
▽ 2010年12月2日
一個婚禮場景,我看到朋友和他貌美的妻子。不過,這個朋友在幾個星期後忽然給我打了一個電話,可能喝醉了,一改長久以來的開心,進門一臉嚴肅。然後,我坐在沙發上聽他鄭重其事地跟我說了一個秘密。這個事一句話概括就是他的妻子漫無邊際的性索取搞得他幾乎崩潰。後來還是離婚了,朋友圈中流傳的離婚原因,照顧大多數人的對婚姻關係的認知,也就是“性格不合”。
▽ 2010年12月15日
“假如沒有野獸,那麼,人甚至就更加無法被理解了。”喬治路易·布封的這句話,是不是可以把主人公的某種獸性誇大了?
▽ 2012年1月15日
新聞說滿洲裏的一個中年男人因不滿妻子的性索取而將其殺害,並在逃亡途中不斷奸殺女性。記不清罪犯最後被捕,還是仍在逃亡。也許,這樣的案件每天都會有。當時,我產生了幾個疑問:什麼樣的性索求會讓一個男人發瘋?什麼樣的心理會讓一個恐懼性的人以奸殺為樂?於是,我把2010年朋友發生的事情和這個聯係了起來。在敘事上安排了一個男人與妻子分開,原因是男子對女子施暴。然後,男子因壓抑產生病態的性需求,殺人逃亡——這是我對新聞裏那部分消息的改編。如果可以的話,我希望給自己,也給電影裏的人物一個爆發的出口,一個神秘的追捕者,從開始就埋伏在鏡頭背後,很多角度也都是從窺視者的角度拍的,他在電影最後一章衝入畫麵,以懲治者的身份對待犯罪者。
注:布封(Buffon,1707―1788),原名喬治-路易·勒克萊爾(George-LouisLeclerc),因繼承關係,改姓德·布封。18世紀法國作家、博物學家,著有《自然史》36卷。
▽ 2012年3月
出門看景,因為住在郊區,要提早兩個小時出門,中午陽光好。路上的風景使我覺得陌生。這種在兩個城區之間穿梭的模式,雖然不是很遠,但風貌確實有變化,仔細看才看得出來。我今天要去老火車站,那裏是我小時候去過的地方,很久沒去了,天橋已經不再通行。火車也都是貨車。坐在那裏,很多想法。
▽ 2012年4月7日
約人在萬達廣場的茶餐廳,心裏帶著一個想法來。見麵,覺得不滿意。對方介紹我和他認識,說我在找男演員,我沒說什麼。此人穿著時尚,我在觀察,他和同桌的女性友人的交流,順暢、時有幽默,眼神清亮。唯一一點,就是我發覺他對女性有種奇怪的熱情。奇怪雖然很小,但我可以體會到。這點是我的電影需要的那一部分。最後,大家散了,我心裏覺得很難找到那個人。而今天,見到的這個人好像不是。
▽ 2012年4月8日
東邊的天空上出現了一陣大規模的紅色流雲,十多分鍾,天空滿滿的紅色。我記得自己站在租住的房子裏,拿著很久沒用的攝影機,對著窗外,陷入了一種莫名低落的情緒中——後來,這個自然現象也用在了我的電影裏。我隱約看到了正常與非正常之間的一片灰色區域。“拍一部電影意味著講述關於某人自己的真相以及此人現實中的狀態。”2012年初,我開始在生活裏尋找角色,我要找到的是有熱情的人物,見了幾個人都不合適。我不要表演,我要生活氣息,殘酷的生活給了他們隱秘的絕望。
▽ 2012年4月13日
再約,我們兩個人在公園。我拿著相機試拍一些特寫和空鏡。他問我,這個片子要什麼時候開始拍,他先要去外地旅行。我說,等你回來再說,然後補充一句,你在路上可以拍回來一些風光和有趣的東西。後來,我們又聊了一些電影,正好因為同齡很多經曆相似,他表演的熱情比上次見麵增長很多。他從外地旅行回來,狀態已經低沉了許多。我和他去了一些曾看過的場景,不拍攝,邊走邊聊。他說,這次去玩拍了很多風景,導遊看到他到一個景點就拿出三四個DV覺得很奇怪。其實,我這邊還沒有覺得他很像那個凶手。但我覺得,他可以用那種熱情去接近那個形象,關鍵在於我要判斷他對女人、愛情、生活、絕望的一些基本看法。
▽ 2012年4月15―20日
連續拍攝,我內心覺得沒有進入狀態,但我在期待從這個演員身上發現一些地方,是我沒有想到的,並且讓電影閃光的地方。我們每天下午開始拍攝,有時到淩晨,我住在他租住的房子裏。有時,下雨,我們就淩晨跑去拍一些鏡頭回來接著睡。
▽ 2012年5月
他變成了我想要拍攝的那個人,當然沒事我們在一塊兒聊天,我從他那裏得知了很多關於女人的故事,他的經曆其實與我看到的那個新聞完全無關。隱秘的聯係是,一種變異的情感。他和初戀女友的關係——故事中男主人公對妻子的暴力——也可以看成是對他記憶的一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