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耀和他的新加坡奇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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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淩翔
李光耀的去世令全世界目光聚焦在新加坡這個彈丸小國, 關於李光耀和新加坡的故事重又引起人們的興趣。50年前,1965年8月9日上午10點,李光耀通過廣播電台宣布新加坡獨立,但這獨立卻是被迫的。24年後,在接受美國《新聞周刊》采訪時,他依然將此視為自己最大的政治挫折。李光耀的獨立宣言隻有短短90個字:“世界猶如大海,在大海中大魚可以生存,小蝦也可以生存。新加坡將以一條小蝦,生存於國際大海之中。”今日讀來,依然悲壯而充滿自信。
今天的新加坡以穩定的政局、廉潔高效的政府而著稱,是全球最國際化的國家之一。根據2014年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數(GFCI)排名報告,新加坡是繼紐約、倫敦、香港之後的第四大國際金融中心, 也是亞洲重要的服務和航運中心之一。作為開國元老,李光耀如何帶領新加坡走向成功?富有特色的新加坡成功模式對於中國有怎樣的啟示?我國當前的反腐倡廉和經濟轉型,能否借鑒新加坡經驗?讀完《李光耀和他的新加坡奇跡》,你或許會有所領悟。
致力於種族和諧
作為一個多元語言與多元文化的社會,新加坡各民族之間能成功和諧相處,主要是政府平等對待各種文化所產生的作用。這也是李光耀治國方略一個極其重要的組成部分。
從新加坡人口組成成分看,全國300萬人口中,華人占77.5%,馬來人占14.2%,印度人占7.1%,其他民族占1.2%。這些人分別信奉佛教、伊斯蘭教、印度教和基督教,講華語、馬來語、泰米爾語和英語。這樣一個多元語言、多元文化組成的各民族國家,一般是極難治理的。新加坡獨立前,各民族人心目中也沒有完整的“新加坡人”意識,華人認為自己是中國人,馬來人認為自己是馬來亞國人,印度人則認為自己是印度國人,特別是華人,由於掌握了新加坡經濟實權,常常以為自己是優秀民族,充滿了高人一等的感覺,從而使馬來人對華人產生強烈的反感。華人和馬來人之間多次爆發種族衝突。李光耀曾語重心長地呼籲:“把一切關於種族仇恨和報複的流言蜚語砸得稀爛,讓我們代之以和平和友好的工作而前進吧。”
新加坡獨立後,深知民族團結重要性的李光耀,決心采取有力措施實現民族和睦相處的偉大目標。
李光耀認為,要消除種族矛盾,首先要消除種族之間的經濟差距,消除種族矛盾的經濟根源,特別是華人與馬來人之間的經濟差距。
不過,李光耀同時認為,消除經濟差距,絕不可抑製華人在經濟上發展,也不能把華人的財產拿來與馬來人平分,而是要給馬來人提供機會,讓他們盡快富裕起來。
然而,在曆史上,新加坡的馬來人不僅經濟上不如華人,教育水平也遠不如華人。於是,李光耀一上台,就指示他的政府著力提高馬來人的經濟和教育水準。在教育和求職機會等方麵,政府給了馬來人以極大的照顧。1967年6月,李光耀在一次馬來人舉行的群眾集會上表示:“政府獲得非馬來人(華人、印度人等)的支持,而準備把他們若幹資產給予馬來血統的市民。為了要把新加坡建設成為工業國家,要尋找各種機會讓馬來人學得技術和謀生技能。”“我們要竭盡所能使馬來人懂得學習科學技術和參加現代企業經營,是實現他們改善生活的理想的唯一途徑。”
在另一次和馬來人士的對話中,李光耀指出,政府會照顧新加坡所有人民的利益的,包括馬來人。他飽含深情地說:“他們必須在建築行業中培訓,他們必須被培訓為熟練的技術人員。適合於小學畢業生的工種是不夠的,如當郵遞員、勤雜工和其他非熟練工等。但是,做工廠和工業中裝配工、木工、泥工和半熟練工的機會是有的……如果他們準備接受培訓。”李光耀指出,他渴望調整和消除各族之間的不平衡發展。他認為,如果一個國家一部分人落後於其他部分人,國家的統一和完整就會受到損害。馬來人之所以落後,主要就是教育、就業和住宅的落後,而這三者之中,關鍵的一點是教育的落後,教育問題解決了,其他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李光耀這樣認為:“一旦馬來人也像其他人那樣受到教育,具有才能,那麼他們就可以獲得更好的職業,擁有享受更高生活水平的能力。”
在李光耀這一思想的指導下,新加坡政府早在1960年2月就製定了如下專門傾向於馬來人的法律:凡出生在新加坡的馬來人,或父母已成為新加坡市民的馬來人,凡到公立及政府援助的中學就讀,全都能免費接受中學以上到大學階段的高等教育。新加坡小學雖然沒有實施義務教育,但小學教育全部免費。
然而,盡管李光耀想方設法提高馬來人的素質,但人的素質的提高並不是短時間內就能實現的,馬來人就業狀況仍然不如華人和印度人。
不過,馬來人已經發現了學文化、學科學技術的重要性,馬來人家庭開始想方設法讓子女上職業學校,不少馬來人開始從馬來語學校轉往英語學校就讀。從1970年到1979年,馬來人中學畢業後進入職業學校的比例從1.5%增加到4%;接受職業訓練的馬來人也從1975年的13%增加到1979年的22%。在1966年,馬來人中學畢業後再上職業學校、專科學校和大學的比例僅為0.7%,而到1978年,這個比例卻增加到 4%。到1977年,馬來人在公務員就業中的狀況也有了顯著提高,馬來人占全部公務員的比例從1967年的17.1%上升到了20%,而且重要職位的馬來人公務員也越來越多。就此現象,20世紀70年代末新加坡政府社會問題代理部長阿哈馬特·馬達作過如下論述:“在華人占大多數的情況下,人民行動黨不訴諸‘中華思想’或狹窄的民族利益,而提倡複合民族主義。同時得到華人支持,盡量提高馬來人的教育和生活水準,希望能早日與其他種族並駕齊驅。馬來人的根源出自貧窮。新加坡的馬來人,在人民行動黨政權成立初期,也有若幹苦勞,故得在政府的教育哲學下,接受應得的利益。”
為了進一步提高馬來人的素質,李光耀和新加坡政府還積極改善馬來人的居住條件。這之前,以從事漁業、農業為主的馬來人大多居住在郊區村落,居住條件比較落後,在政府提倡工業化政策和都市開發政策後,馬來人才開始離開村落,遷到高樓大廈。政府在出租或出售新建組屋時,充分考慮馬來人的經濟狀況,並且按各族人口比例公平分配,而且各族居民雜住,以減弱各民族的種族意識,加強共同的“新加坡人”意識。這樣,不論是華人、馬來人還是印度人以及其他民族,大家居住在一起,生活在一起。特別在中小學裏,各民族兒童一起讀書,共同遊戲,這對於促進民族團結,實現多元民族共存,是一項極其有效的措施。
對各民族的政治和宗教信仰,李光耀和新加坡政府堅持平等和自由的原則。在人民行動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在新加坡政府內閣,均有各民族成員,就連黨和政府的基層組織的領導成員中,也注意到各民族人數的平衡。在宗教信仰上,李光耀和人民行動黨堅持把宗教和信仰分開,佛教、伊斯蘭教、印度教、基督教一律平等,各族人民都有信仰本民族宗教的自由。對於希望設立所謂“國教”的人的建議,李光耀進行了堅決的抵製。他認為:“新加坡是個複合民族的國家,我相信對於國家來說,建立沒有國教的國家比較有利。如果采取相反的方針,不但會危害東南亞的居民,而且也會招致大國的介入,以致變更意識形態,危害國家利益。”
1988年12月13日,李光耀在新加坡佛教總會的一次活動上,暢談了宗教容忍對維係多元種族社會和諧的重要性,並認為宗教團體應把人民對經濟和政治的需求,讓給非宗教團體處理。他這樣分析道:
“在我國人口中,回教徒和興都教徒的百分率保持穩定,信仰基督教的百分率卻有顯著的增加,從1980年人口普查報告中的10.3%增加到1988年的18.7%;無宗教信仰者的人數也從1980年的13.2%增加到1988年的17.6%。研究所得的結論是:基督教對受英文教育者和女性較有吸引力,無宗教信仰者多數是受華文教育者和男性。有25%受英文教育者是基督教徒(10%是天主教徒,15%是新教徒),隻有7.5%受華文教育者是基督教徒(2%是天主教徒,5.5%是新教徒)。
“基督教對文化水平較高者(占30.8%)和大學生(占41%)的吸引力最強,其次是無宗教信仰者。在無宗教信仰者中,文化水平較高者占28%,大學生占23%,他們並不一定反對宗教,而是他們自己也不曉得應認同哪個宗教,因此覺得自己不屬於任何宗教信仰。
“宗教是一個民族文化中最重要的一環,它教導信徒們的道德價值和規範,也照顧信徒們的精神、道德和社會福利。但是,宗教團體必須把人民的經濟和政治需要留給非宗教團體,如政黨,去處理。這是因為如果任何一個宗教團體設法確定我國人民的社會經濟議程並通過‘社會行動綱領’來動員基層的話,其他宗教團體也會紛紛效法。一旦人民基於對宗教的虔誠而在社會經濟問題上被動員起來,結果對大家都沒有好處。我希望在我國占大多數的佛教徒和傳統宗教信仰者能夠給其他宗教樹立一個好榜樣,把宗教和政治分開來。各宗教信仰之間的互相容忍,在多元種族、多元宗教的新加坡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李光耀和人民行動黨的領袖認為,由於華人占新加坡總人口的77.5%,人民行動黨和新加坡政府的領袖人物又多是華裔人士,因此,防止和克服華人的“大民族主義”就成為種族和諧的一個關鍵。
1966年2月12日,在南洋大學畢業生大會上,李光耀指出:“我始終感到我們與其說是華僑,不如說是華裔。沒有人能改變這一點:中國是中國,而我們是我們。盡管如此,我們有時必須注意別人是怎麼想的。”“時常有人問起我這個問題:在各方麵疑心重重的情況下,在東南亞這一部分的幾百萬中國人怎樣能存在下去?而我的答複是:建立一個多元種族的社會,在那裏一個種族集團幫助並尊重其他種族集團。”“如果你要一個中國沙文主義社會,那麼,失敗是肯定的。新加坡必然會孤立……我們一定要牢牢地保住我們在東南亞的這一角落。這是沒有什麼可以談判的。但是,我們必須盡力建立一個基於平等原則的、模範的、多元種族的社會。”1978年11月,李光耀再次強調了這一觀點:“新加坡的華人,具有和中國大陸完全不同的經驗和曆史。因此,新加坡的華人不同於中國人。”
為培養“新加坡人”的“新加坡意識”,克服華人講華語、馬來人講馬來語、印度人講泰米爾語造成的語言障礙,李光耀政府規定,華人、馬來人和印度人除擁有自己的民族語言外,還要以英語作為各民族共同語言,推行兩種語言政策,而且,英語、華語、馬來語、泰米爾語均為官方語言,英語則為行政用語。1966年8月26日,李光耀在人民協會的一個學術講座上,做了《雙語保障華校前途》的發言,李光耀深入淺出地談到推行雙語政策在經濟上和文化上的重要性。
李光耀曾經指出:“精通一種語言的人,會在語言上形成排外主義者或頑固的信仰家。他們隻能用一隻眼睛看世界。因為他們無法用兩隻眼睛看世界,所以不知道其他語言的優雅,及其表現的生動與雄辯狀況,以及另一個世界的經驗與知識。他們也不能理解用其他言語所表示的另一種文明。兩種語言政策,似能用更開闊而深遠的姿態觀看世界。”1961年8月5日,李光耀再度指出:“對於我們的下一代,我們應該好好地培養他們,使他們不但對自己的文化傳統感到驕傲,同時也對我們正在建立的各種族和平共處的新國家而感到光榮。一個國家的人民之間免不了會有不同的意見和不同的觀點,但是在學校裏,我們可以做到:保證將來如果人民有分歧的意見,還不至於因種族的界限而使整個國家陷於四分五裂。在這一方麵,我們一定要取得成功。如果我們培養一個不分彼此的民族的工作失敗了,我們的前途將非常暗淡和不堪設想。所以,無論走向國家效忠和民族統一的道路怎樣困難、怎樣緩慢,我們都必須繼續勇往直前。”“當前我們的任務是:推進共同語言,培養共同感情。”
新加坡采用了以英語為本國各民族通用語言的方法,這一方麵是為了利於對外貿易,引進西方資本和學習西方尖端技術;另一方麵是李光耀政權不想讓某一種族的語言占主導地位,而導致其他種族抵製的情緒產生。在政府的大力倡導下,新加坡各族的子弟紛紛進入英文學校。現在,由於兩種語言政策的推行,幾乎所有的華人、馬來人、印度血統的人都上英文小學,而將華語、馬來語和泰米爾語列為第二語言。
把教育當作國家發展的龍頭事業
在李光耀頭腦中,有一個從祖先那裏就遺傳而來的觀念,那就是“良好的教育是一個人成才的基礎”。
李光耀認為,在萬事萬物中,“人是最主要的”。“一個人不論天賦多高,不經過教養也不能成才。”即使是天才,“如果沒有受過訓練,那你隻是個無用的天才”。1967年,李光耀在一次講話中說:“人們要根除貧窮,必須根除愚昧無知,排除蒙昧主義。人民,主要是窮人,必須受教育、受訓練、受紀律訓導,使之成為現代化工業社會有用的人才。”1968年,李光耀在公教中學參加對優秀學生的頒獎典禮時發表講話,他認為一所理想的學校至少要做到三點:(1)要著重培養學生的品格,灌輸良好的道德觀念;(2)向學生傳授知識,使學生至少通曉兩種語文;(3)要有適當的課外活動。也就是說,要使學生在德、智、體、群四方麵全麵發展。
李光耀認為,新加坡缺乏天然資源,隻有人才資源的富足才能彌補天然資源的缺乏,於是,他大力發展教育事業。經過幾十年的努力,目前,據聯合國一次勞工質量調查表明,新加坡人才質量居世界之首。
李光耀執政之前,新加坡教育在東南亞國家是比較差的。在英國統治初期,由於殖民當局長期實行愚民政策,對馬來亞(當時新加坡是馬來亞的一部分)的教育事業放任自流,所以,新加坡人口中的文盲比例較高,而且不同種族的整體文化水平相差較大。由於普通百姓受教育機會少,文化程度低,國民的整體素質不高,帶來諸如就業困難、勞動生產率低等一係列社會問題。
當時,馬來人很少上學,以農業、漁業為主,華人、印度人各自辦學。華校有自己的教學大綱、教師和校長,校董事會由省、鄉宗教團體的頭麵人物組成,各校頒發各自的畢業證書。英國傳教士則在新加坡創辦了英文學校和少量的馬來文學校。這種各種族各自為戰創辦學校的結果,加劇了種族隔閡。到了1920年,英國殖民當局認為,馬來亞的華人勢力越來越大,不加限製而任其發展下去,將會難以控製,於是,頒布了對華校有很多限製的《教育法》。這個《教育法》使華人非常反感,更加不信任英方。
1947年,殖民當局頒布了《十年教育規劃》,計劃通過普及小學教育來發展本地語文,但規劃提出的建議沒有考慮到曆史上教育分裂所造成的各種後果,使不受英文教育的人同受英文教育的人對立起來。前者視後者為往上爬的投機分子,認為英語是“殖民主子的語言”,是“外來的和反民族的”,對英語十分忌恨。直到李光耀1959年執政後,才大力扭轉了人們對英語的偏見。當時,李光耀多次強調指出,英語是“謀生的工具”,是“商業語言”“科技語言”,新加坡要發展經濟,就需要許多通曉英語的人才。
新加坡自治後,李光耀領導的人民行動黨在贏得大選、開始執政的第一天,便公布了競選綱領中所講的教育政策:1.接納“立法議會1956年各黨派華文教育報告書”,平等對待華、巫、印、英4種語文教育源流;小學實施兩種語文教育,中學則實施3種語文教育;采用馬來亞為主的課程綱要及教科書。2.接納馬來語為國語,同時複興馬來教育。3.修正現有課程,注重實際科目,諸如數學及科學,以適應工業化社會和學習當地語文的需要。此外,停止自動升級製度,廢除親眷同校陋規,所有中小學每周上課6天。
為了使上述政策能準確實施,李光耀指示他的政府製定了一係列措施:
1.平等對待4種語文教育源流。第一,他們將華文中學的三三製改為四二製,使中學的前4年,等於4年的英校,中學的後兩年,等於兩年的大學先修班。這樣,4種語文教育,都可從6年的小學,進入4年的中學,再經兩年的大學先修班,進入大學,完成其“國民教育梯”。第二,統一各語文源流的師資訓練。第三,統一各語文源流教師的待遇。第四,平衡各語文學校的建校計劃。第五,舉辦多種語文的文憑考試。
2.實行小學兩種語文與中學三種語文教育。首先規定各語文學校第二甚至第三語文為必修課。第一,華文學校的數理課,改用英語教學,英文學校的公民、史地,改用華文教學,其他語文學校類推。第二,各種文憑考試,第二語文為必考科目。第三,設立混合學校,或華、英兩種教育源流混合,或華、英、巫三種教育源流混合,在多種語文環境之下,加強各族青少年的聯誼與了解。
3.采用以國家為主的課程及教科書。第一,聘請專家編寫以國家為主的共同課程綱領。第二,政府自編或審定書坊的教科書,介紹給各類語文源流學校使用。第三,實行公民訓練與課外活動,加深各民族學生的交往和友誼。第四,利用教師節、青年節、兒童節的慶祝遊藝和體育比賽,加強各民族的友誼。
4.推行國語運動和複興馬來教育。第一,規定華、巫、印、英文為4種官方語文,而以羅馬拚音的巫文為國語。第二,由馬來小學而擴展至馬來中學,並實施馬來人由小學至大學的免費教育。第三,印度人的泰米爾文教育,可能時比照馬來教育辦理。
5.修正現有課程,注意實際課目,以配合工業化的要求。第一,成立科學理事會,以負責各級數理教育的推進。第二,設立職業訓練中心,在中學實行強製技術訓練,以加強工藝教育來促進國家的工業化進程。
6.鼓勵學習當地語文。第一,創立語文局,促進當地語文的學習。第二,裝備視聽輔助工具,設立語言訓練中心。第三,建立多種多樣的成人及社會教育。第四,鼓勵各民族群眾開展文化交流,以形成複合文化。
李光耀對教育的重視體現在時時刻刻。為了保證新加坡人民自始至終受到良好的教育,在1963年新加坡加入馬來西亞聯邦時,加入的條件之一就是新加坡對教育行政有自主權。而且,李光耀還敦促政府成立了成人教育局,對離校的中小學生和其他人進行職業教育,並把教育和就業聯係起來,全麵提高國民素質。
在教育原則上,李光耀強調要貫徹孔子的“有教無類”思想,徹底打破英國殖民統治時期遺留下來的“教育特權”的偏見。李光耀多次對內閣和民眾說:“無論是三輪車夫的兒子,還是百萬富翁的兒子,他們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他認為,普及小學教育和中學教育,是全麵提高人口素質,造就一代有用人才的根本途徑。沒有發達完善的基礎教育,高等教育隻能是搖搖欲墜的空中樓閣。
新加坡建國之初,可以說是一窮二白,在這樣的國力下,李光耀大力推進免費普及初等教育的困難可想而知。然而,有遠見卓識的李光耀認為,盡管國家的財力、物力有限,但對於立國的千年大計——教育,不可有絲毫地放鬆,要盡可能地利用一切人力、物力、財力,把教育抓上去。那時候,幾乎所有學校都設上下午班,由兩班教師負責教導,同時實行教師一麵執教一麵受訓的製度。
李光耀政府為推進教育事業的發展作出了巨大的投資,直到今天,人們仍為他們的不惜血本而驚歎。自1959年以來,新加坡政府在每年的國家預算中,都要增加教育經費。1959年新加坡的教育經費為6000多萬新元,1986年則上升到17.9億新元,占政府總開支的8.1%,27年內增加了近30倍。
新加坡不僅實行免費中小學教育,政府每年還對各級各校的學生提供十分可觀的教育津貼,真正使每個國民在發展智能、享受教育方麵有平等的機會。具體津貼情況如下:小學生1535新元,中學生2132新元,國家初級學院學生2608新元,職業與技術訓練學院學生4836新元,大學生則從10900~37900新元不等。此外,政府還對教育基礎薄弱的馬來族學生在中小學免費的基礎上實行大學和職業教育免費政策,直到他們的教育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後才改為實行政府補貼政策。
在從小學到大學的教育過程中,李光耀主張根據學生的成績與潛能實行“分流”。即經過幾次考試,判斷某一學生適合向哪個方向發展,適合讀文科的上文科班,適合讀理科的上理科班,從而使稟賦不同、興趣各異的學生接受不同的教育,充分發揮他們的才能。
在這些政策和措施的指導下,新加坡教育事業獲得突飛猛進的發展,到1973年,已有高等學府5所、中小學500多所,學生人數達50萬人,約占新加坡當時人口的1/4,教師人數超過1.8萬人,整個教育體製空前活躍。
1985年國慶,李光耀在談到自1959年以來教育工作的成就時高興地說:“過去26年來,我們按部就班地改善和塑造新加坡兒童,發揮他們最大的潛能。60年代,我們把孩子們送進學校,教導他們識字和計算,不管用的是華語、馬來語、泰米爾語或英語都好。接著我們推行雙語教育,跟著,我們教導他們能操一種工作用語——英語,並學習母語,以產生文化認同。最後,我們通過分流製度減少輟學率和減少耗損,現在的學生可以和那些進度一樣的同學一塊兒學習。實行分流教育的結果,我們降低了小學裏的輟學率,從每年的20%降低至10%,在中學裏,輟學率從25%減少到5%,因此,我們能進入工藝學院和大學的學生人數雙倍增加。由60年代的5%~6%,增加到1980年的 16%~17%,增加了兩倍。我們還沒有達到極限,我們還可以向上向善,繼續進步。”
關於新加坡的教育宗旨,李光耀早在1966年就作了闡述。他認為,教育必須為人民在發展國民經濟中的計劃和希望服務,就是說,要培養社會所需要的人才。而社會的需要又是多種多樣的,因而培養、造就的人才也不可能是單一的。
1980年1月,在慶祝人民行動黨建黨25周年大會上,李光耀闡述了他對教育功能的認識。他說:“進步的一個重大因素是:一個社會怎樣辨認人民的才幹,並且怎樣去訓練他們,使他們的才幹帶來最多的利益。這就是說,它怎樣使每個人的潛能得到全麵的發揮,使他們的天生才能能夠與今日的工藝世界裏器械的運用所需的技術和紀律互相配合,並且也有適應將來進展的能力。一個社會的結構,特別是它的教育製度和它的行政組織,將決定能夠在多早的階段,多準確地在人民當中辨認誰對哪一類工作具有天賦,以及如何給這種天賦最好的訓練和發展,把這種天賦發展成專業技能,為國家栽培熟練技工、技術人員、軍人、警察、教師、美術家、音樂家、演員、體育教練、廚師和現代社會裏的其他專門人員。把一個民族的天賦才能金字塔化為專門技能 (經過訓練的才能)金字塔的徹底程度,是決定有關社會所取得的成就大小的基本因素。”他打了一個生動的比喻,說,“一個民族可能有很多人是有音樂天賦的,但這個民族卻不一定有交響樂隊。理由是:除非有音樂天賦的人才在年幼(最好是10歲之前)時獲得發掘,並且接受各種不同的樂器訓練,利用經曆磨煉和考驗的方法,並且在經驗豐富的小提琴家、鋼琴家和其他樂器演奏家等的指導下學習,否則,所有未經訓練的有天賦的人才湊合起來,也不能組成交響樂隊,創造出偉大的音樂。”
然而,盡管新加坡教育事業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經過幾十年的實踐,原有的教育體係也暴露出一些問題。1979年,李光耀任命了由副總理兼教育部部長吳慶瑞擔任組長的研究小組,對新加坡原有的教育製度進行評估。這個小組主要由係統工程專家組成,經過認真的、詳細的調查研究,該小組寫出了一份名為《吳慶瑞報告書》的報告,對當時的教育製度進行全麵的檢查。該報告書分為三個部分:一、對當前教育製度的發展和失誤加以評價;二、從社會和管理方麵找出問題的根本原因;三、提出改革建議。
《吳慶瑞報告書》在肯定新加坡獨立以來教育工作成績的同時,指出了存在的問題,認為“當前教育製度太刻板。根據現行的雙語政策所製定的課程太重太難。在適應12%~15%高才生的教育製度裏,能力差的學生非常受歧視。雙語製固有的各種問題集中起來,主要是缺乏特定的目標,教學效率低,教育部指揮不力,各種倡議都來自最高領導,基層和中層很少參與製定”。報告書認為,硬性規定學生把兩種語言都學好是不恰當的,因為學生的智力不同,結果學生減少率很高,同別的國家和地區相比,更為明顯。例如在新加坡,隻有71%的小學生能上中學,而台灣卻有92%的小學生能升入中學,日本則為100%。
《吳慶瑞報告書》提出了新的分流教育建議,建議規定一個最低的成績標準,為智力水平不同的學生開設不同的課程,以使更多的學生能完成初級教育,培養起碼具有一種語言讀寫能力的中學畢業生。報告還提出三種輔助學生的辦法:(1)為在小學畢業考試中不及格的學生開設特別小學班,以掌握一種語言的讀寫能力為培養目標;(2)減輕學習負擔,把第二語言教學放在次要地位,開設五年製中學; (3)原來為智力一般和拔尖學生開設的課程不變。
李光耀對《吳慶瑞報告書》基本滿意,例如同意照顧一般智力的學生,充分發揮他們的潛能;減輕學生的學習負擔,增加小學畢業生的升學率等。然而,李光耀認為,《吳慶瑞報告書》也有美中不足,它未涉及兩個重大問題,一是對學生道德品格的培養;二是如何獲得“足當公民典範”的教師。李光耀認為,德育是教育中最重要的,應居首位,應該培養學生具有尊重家庭、搞好人際關係的東方道德觀念和倫理觀念,還要培養一批可作學生楷模的優秀教師。李光耀指出,教師是“道德精神和社會精神的支撐者”,“教師必須是得到社會尊敬的人”,“必須能夠成為既是道德品質方麵的導師,又善於向學生傳授知識”。李光耀同意報告中指出的雙語教育不能要求每個學生都達到“雙優”的提法。李光耀說,事實上也不可能所有學生都達到雙語優秀,最多隻能精通一門,粗通一門。智力差的,隻能要求他懂得一門語文,能夠適應工作需要就行。
不過,李光耀不同意《吳慶瑞報告書》中的一個結論,即有關“語文接觸時間”的結論。《報告書》認為,華校有些課程雖然也用英語授課,但學生的英語程度不見得有多大提高,這是因為學生接觸英語的時間有限。李光耀認為,部分華校學生英語水平不高,也有可能有其他原因。一是部分華校老師本身的英語水平不高,沒有接受專門的訓練,英語講不通,就隻用華語;另一原因是學生接受英語的時間還短,還未看出效果。李光耀認為,這些原因通過措施是可以消除的。
在反複論證了《吳慶瑞報告書》之後,李光耀又派專人到中國台灣、日本、德國進行考察,學習他們的成功經驗。經過國內、國外的全麵論證,新加坡從1979年開始在三個階段實施“分流”。第一階段的小學教育,著重進行算術及兩種語文的訓練, 3年結束後,舉行分流考試,成績最差的20%改為接受單語教育,畢業後接受初級技能訓練,其餘的則接受雙語正規教育。小學畢業考試是第二階段分流,成績最好的10%接受雙語並重的課程;其次的40%修讀的第一語文是英文,第二語文是母語(華文、馬來文或泰米爾文),修業年限是4年;其餘50%較差者接受單語普通課程。4年後考試及格者再學一年,即可參加中學會考,不及格的轉入技能教育係統接受技術訓練。初中畢業會考是第三階段的分流,約10%的優等生進入初級學院,接受正規高中教育,次優的 20%進入工藝學院,其餘70%轉入技能教育。初級學院畢業時再舉行會考,及格者視成績優劣,分別進入新加坡國立大學、南洋理工學院等接受教育,不及格的則接受高級技術訓練。同時,新加坡政府將基礎教育延長到10年,即小學6年,中學4年,然後再上相當於高中的初級學院兩年,大學4~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