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巔峰時刻 第一章(2 / 2)

我找他說這件事,本來就有責備的傾向了,但責備的話還是不能說,畢竟人家也是班子成員,有的話,隻能點到為止。我說:“當然,原因還是有的。我覺得,像你,作為班子成員,編輯部的一把手,一些具體的工作,可以少做,多把心思放在刊物的發展上,多想想怎樣在全國期刊市場去‘分蛋糕’,僅僅滿足在省內,是不夠的,我們的起點,要高一點,再高一點!”

“嗯,李書記的指示,我們一定認真貫徹,下去之後,我再找編輯部的同誌議議,爭取盡快拿出一個方案。不過,現在要開拓市場……”方正說到這裏,就不往下說了。

我知道,潛台詞是錢,讀書人嘛,總是羞於談錢的。現在作協有錢了,除了修樓,還能剩個兩三千萬,並且作協大廈修起來後,還可以租十多層出去,每年房租收入就可達兩三百萬,這對於寒酸了十多年的作協來講,就像一下子從“糠籮篼”跳進“米籮篼”裏了,下麵的人辦事,也敢“開口”要錢了。

我未置可否,“還是先做方案吧!”

“好的。”方正應諾,正要轉身離去,又突然想起一件事,“哦,對了,省文學獎評委名單,已經報到您這裏了,您看——”

“我看過了,之所以沒有及時表態,我想,你報的那個名單,作為初評,還是可以的。”

“那,那不是還要終評?”

“是的,我想,終評就不一定要找專業人士了。”

“喔?”

“法院審案,不是有人民陪審員嗎。我們是不是也可以這樣,初評個十來部,然後到廣場或者大街上,去請那麼幾個讀者,作為特邀評委,讓他們來終評。當然,我隻是這樣在想,還沒有考慮成熟。”

“李書記,國內所有的文學獎可都不是這樣評的呀。”方正似乎有點著急。

我看也沒看他,繼續道:“他們不這樣評,並不代表我們不可以這樣評呀。我還在想,初評入圍的作品,還可以把封麵,把作者署名全部撕去或塗掉,讓參加終評的特邀評委不受任何影響,就作品論作品,要把最好的作品給評出來!”

“如果真這樣評獎的話,我們可是開了國內的先河了。”方正對這種評法的可操作性,仍持懷疑態度。

“你想想,每次就那幾個評委在評,這獎就有權威性了?我看諾貝爾文學獎的評獎方式也應該改革,他們連中文都讀不懂,怎麼評?評得全世界大多數人都不滿意了,要那個獎還有什麼用?”我的聲音提高了一些。

“是是是,應該改革,應該改革。”方正見我的態度堅決,連連陪著小心,想退出去。

我叫住他,說:“我剛剛在這期的《作家通訊》上看到,四川作家代表團將於下個月來我們這裏考察。到時候,你組織編輯部的同誌同他們座談座談。四川的文學創作在全國都是叫得響的,茅盾文學獎得主就有三位,要多聽他們介紹,把人家的成功經驗汲取過來。”說到這裏,我頓了頓,又道,“我還在省報看到一篇報道,說雪州那邊有個文學青年,叫什麼……”

“張雨春。”

“對了,是叫張雨春。這個人家住農村,寫了不少關於農村題材的好詩,在全國第一流的詩刊上發表。但聽說他的生活環境很差,他對記者說,如果誰能夠保證他每天有一元錢的生活費,他就可以堅持搞專業創作。”

“我也看了那篇報道,他是這樣說的。”

“寒心啊,每天一元錢我們都不能解決,當地政府是個什麼態度?我們作協應該為這樣的同誌做什麼?”

“……”

“這樣吧,你同雪州方麵聯係一下,抽一個時間,我們去看看,看看這個文學的苦行僧,看看有什麼可以幫助他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