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丏尊精品選 教育雜談 10.(1 / 3)

夏丏尊精品選 教育雜談 10.

國文科的學力檢驗

暑假快到,諸君之中有的已將在初中或高中部畢業。畢業的當兒有畢業考試,有“會考”;如果諸君是升學的,那麼還須到大學專門學校或高中部去受入學考試。總之,在畢業諸君,目前已到了學力受總檢驗的時期了。考試是他人用了某種程限或標準來對諸君作檢驗的事。檢驗可由他人來行,也可以由自己來行。諸君此後升學也好,不升學也好,在中學裏住了三年或六年,究竟獲得了多少知識,固然值得自己先來作一清算,這些知識究竟於將來自己的進修與生活上是否夠用,也值得自己來一加反省與考察。諸君在某種功課上造就如何,教師當然是明白的,其實最明白還要推諸君自己。對於諸君的學力,諸君自己是公正的評判官,是最適當的檢驗者。

中學課程中科目不少,這裏試單就國文一科來說。

論理,要檢驗須有檢驗的標準。國文為中學科目中最重要的一科,也是最籠統的一科。因為文字原是一切學問的工具,而一國的文字又有關於一國的全文化,所以重要;因為內容包含太廣泛,差不多包括文化及生活的全體,教學上苦於無一定的法則可以遵循,所以籠統。一篇《項羽本紀》當作曆史來讀,問題比較簡單,隻要記住曆史上楚漢戰爭的經過情形就夠了,如果當作國文來讀,事情就非常複雜,史實不消說須知道,史實以外還有難字難句,敘事的繁與簡,人物描寫的方法,句法,章法,以及其他現出在文中的一切文章上的規矩法則,都須教到學到才行。這些工作,往往一項之中又兼含其他各項,倘若要一一教學用遍,究不可能,教者無法係統地教,隻好任學生自己領悟,學者也無法係統地學,隻好待他日自己觸發。結果一篇《項羽本紀》,對於一般學生隻盡了普通曆史材料的責任,無法完全其在國文課上的任務。國文與曆史的關係如此,對於其他各科亦然,國文科原是本身並無內容,以一切的內容為內容的,所以教學上常不免有籠統的毛病,不若其他各科的有一定步驟可分。

自古以來不知道有多少人說過多少關於學文字的規範,可是在我們看來都覺得玄虛得很,其玄虛等於中醫藥方上的醫案。文字應該怎樣學?怎樣作?怎樣的文字才算好?至今還未曾有人能說出一個具體的答案來。諸君這三年或六年來日日與國文教師在一堂,國文教師對於諸君的學力當然曾有相當的分別評判:某人第一,某人尋常,某人最壞。但明確的具體的標準,恐也無法對諸君宣布吧。這是難怪的,因為國文原是一個籠統的科目。

民國十八年八月教育部頒布的《中學課程暫行標準》中曾就各科目規定過初中高中學生的畢業最低限度,其中關於國文科規定的最低限度如下。

(甲)初中國文科畢業最低限度:

(一)曾精讀選文能透徹了解並熟習至少一百篇。

(二)曾略讀名著十二種能了解大意並記憶其主要部分。

(三)能略知一般名著的種類名稱,圖書館及工具書籍的使用自由參考閱讀。

(四)能欣賞淺近的文學作品。

(五)能以語體文作充暢的文字,無文法上錯誤。

(六)能閱覽平易的文言文書籍。

(乙)高中國文科畢業最低限度:(一)曾精讀名著六種而能了解與欣賞。(二)曾略讀名著十二種而能大致了解與欣賞。(三)能於中國學術思想、文學流變、文字構造、文法及修辭等有

簡括的常識。(四)能自由運用語體文及平易的文言文作敘事說理表情達意的

文字。(五)能自由運用最低限度的工具書。(六)略能檢用古文書籍。這限度中有幾項原也定得很籠統,什麼“名著六種”咧,“名著

十二種”咧,什麼“略能”咧,“大致”咧,什麼“淺近的”咧,“平易的”咧,都是些不著邊際的話。究竟所謂六種或十二種名著是些什麼書,哪一種文字叫做“平易的”、“淺近的”,也不曾下著定義。到怎樣程度才是“略能”,才是“大致”,都無法說明其所以然。去年教育部所頒布的正式課程標準中,已把這“畢業最低限度”一項除去了,也許因為各科都難作明確的規定,不僅國文一科是這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