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時期 3.(2 / 2)

陶瓷製胎和銅胎琺琅器的成型,手法各異,必定會在造型上出現某些區別。瓷器上圖案的繪製和琺琅工藝掐絲、填釉的技法更不相同,所顯示的風格亦會有所區別。

正如元代瓷器上的纏枝花紋,纏枝間很少有裝飾小花苞的現象,而元代的納失失錦和掐絲琺琅製品上,則較普遍流行。這種風格似乎保留了較多的外來影響。

還有銅胎琺琅纏枝蓮三環尊,重新組裝和配製技巧也很見功力,采用幾道凸起的鍍金弦紋作為過渡,把新舊不同部位間隔開來,使釉色上的區別不過分顯眼,也掩蓋了銜接處的痕跡,並增強了造型的力度,使器物形體顯得高大壯觀,氣魄宏偉。

不言而喻,這種藝術上的成果,原是建立在舊有的琺琅纏枝蓮紋大罐基礎上的。

重新改裝增添了造型的美感,但在釉色燒造和工藝技術方麵,卻遠遜於原來的水平。從記載中可知,明末清初時,“景泰禦前琺琅”名聲已經很高了。所以,後世常把萬曆時期的琺琅製品改成“景泰年製”。也有的作品是按照“景泰琺琅”的風格特點進行仿造的。

諸多後改款或加款的琺琅製品,都采取上述兩種手段。

而景泰年間有確切判斷年代的,其代表器物如銅胎掐絲琺琅花蝶圖香筒,器表外部以淺藍色釉為地,顏色略顯青灰。地上用珊瑚紅、草綠、深藍、白、嬌黃等色釉燒成花蝶圖。

這類頗具寫實風格的裝飾手法,較前期富於誇張的圖案式裝飾特點迥異。琺琅釉的色彩雖然比較純正,但表麵缺乏光澤,更不具有晶瑩的透明感。釉料雖較飽滿,卻多點點細小砂眼。

器之底部飾彩釉纏枝蓮紋,中心處嵌銅質方塊,其上陽文楷書

“景泰年製”4字款。銅質的口沿及底部三羊足,均顯露本色,不見鍍金痕跡,這種現象也是其他時代少見的。

視其圖案風格,釉料特點,均與早期不同,又有別於嘉、萬時代的特征。故把這種類型的琺琅製品,作為宣德之後、嘉靖之前過渡時期的特征,才符合實際情況。

這個過渡時期的琺琅器,隻有“景泰年製”的製品留下了明確的痕跡和記錄,其他幾個朝代均不見琺琅製品的任何蛛絲馬跡。據此,可以確認銅胎掐絲琺琅花蝶圖香筒為“景泰禦前琺琅”中比較典型的器物。

縱觀“景泰年製”款的3種不同類型,展現出“景泰禦前琺琅”的燒造成就並不高,隻是在改製早期遺存琺琅器中獲得了聲譽。

這種利用舊器改製成的新作設計十分巧妙,並且是在內廷中的“禦用監”控製下進行的,除參加改製的工匠外,很少有人知道內情。故“景泰禦前琺琅”之虛名,在後世得以長期流傳。

“景泰年製”款的掐絲琺琅器中,除部分後世改款和仿造者外,多數是景泰時期改製的。因此才在明末清初獲得了“景泰禦前琺琅”的稱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