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歌曲的藝術處理
比賽歌曲的藝術處理,往往是歌詠比賽排練過程中的一個最重要的環節。因為歌詠比賽的水平大都是通過對歌曲的藝術處理即美的形式表現出來的。歌曲的藝術處理是對歌曲的二度創作。就一般歌詠活動來講,主要應掌握幾個方麵。
1.情緒和思想
一首歌曲究竟表達了一種什麼樣的情緒和思想內容,這是首先應該準確掌握的。隻有掌握了歌曲的基本情緒和思想內容,在演唱時才能把它充分地表現出來。
在表現歌曲堅定、有力時,有的人認為聲音愈大,就愈能表現出堅定、有力的情緒,力度感就愈強。這種看法是片麵的。在表現歌曲的力度非常強烈時,固然要求聲音洪亮,但更重要的是要使聲音具有一種內在力量。
所以,隊員演唱一些進行曲風格的歌曲時,千萬不要片麵地追求聲音如何大,而應該使聲音具有一種內在力量,再在此基礎上使聲音放開,從而充分表現出歌曲的基本情緒和思想內容,這是唱好歌曲的重要基礎。
2.演唱形式
要把一首歌曲唱好,並且能充分表現歌曲的情緒和思想內容,就要求在演唱形式上有所創新。如在歌曲的前麵或中間加上一段短小的朗誦或獨白,就往往能起到更好地表現歌曲思想內容的作用。
除此之外,還可以運用力量強弱、速度快慢的對比,以增強歌曲的情緒和氣氛;還有領唱、重唱、伴唱、輪唱等形式,都能起到增強歌曲藝術效果的作用。當然,一首歌曲不可能把上述這些形式都能運用進去,這就需要根據歌曲的內容和情緒的需要,選擇某些適合於表現歌曲思想內容的情緒的形式,做到形式與內容的統一,千萬不能濫用,弄得不倫不類。
3.和聲
這種形式,就是所說的合唱。和聲的魅力是無窮的,它對歌曲具有某些特殊的表演功能和推動作用。
4.表演唱
有些隊列歌曲或抒情歌曲,加上一定的表演,如隊列操、藝術造型或伴舞等形式,其效果也是大不一樣的。但值得注意的是,這種表演是為更好地表現歌曲的思想內容的,因此,千萬不能脫離歌曲的思想內容,去設計某些動作或造型。
總之,歌曲的藝術處理方法是多種多樣的,排練過程中應根據歌曲的內容適當地加以選擇,同時也應大膽地采用,這樣,將會收到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