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縣衙——平遙縣衙(1 / 3)

最大縣衙——平遙縣衙

平遙縣衙坐落於山西省平遙古城中心,始建於北魏,定型於元明清時期。它保存下來最早的建築建於元代。

平遙縣衙作為我國現有保存完整的四大古衙之一,也是全國現存規模最大的縣衙。整座衙署坐北朝南,呈軸對稱布局,南北軸線長200多米,東西寬100多米,占地26000多平方米。

縣衙整個建築群主從有序,錯落有致,結構合理,是一個有機的整體,無論從建築布局,還是職能設置,都堪稱是皇宮的縮影。

明清時期縣衙格局基本定型

平遙古城是我國保存最為完整的一座古代縣城,是一座距今有2700多年曆史的古城,也是我國漢民族城市在明清時期的傑出範例。

自從平遙成為縣治以後,平遙就有了它的政權機構縣衙署了。早期的平遙縣衙舊址都被曆史的塵埃湮沒了,已無處覓蹤。現存於縣城西南隅的縣衙署為明清時期的衙署。

平遙縣衙創建已久,但由於曆史原因,早期的建製已蕩然無存了。據《平遙縣誌》記載,1303年8月6日夜,縣境發生大地震,人員傷亡7000多名,房屋倒塌20000多間,縣衙建築也倒塌殆盡。

據1475年的《山西通誌》記載,這座衙署初建於1346年。1370年,由當時署理平遙縣事的主簿孫在明主持重建,至今已有600多年的曆史。

平遙縣衙位於衙門街中段路北,坐北朝南,南北軸線長200多米,東西寬100多米,占地26000多平方米。

整個建築群主從有序,布局對稱,前朝後寢,左文右武。

據清光緒八年《平遙縣誌》記載,縣治於1591年、1597年 、1619年 及1620年間,均有過大規模的增建和改築。1655年和1879年兩次補修添建。

1591年,知縣何其智將3座大門改修為磚砌門洞,於門洞上增修三座譙樓,並在縣衙內東側新修三間寅賓館。

1597年,知縣周之度在縣衙大門外東側增修一座觀風樓。

1619年,知縣楊廷謨對縣衙進行了大規模的修繕。當時,重修大門為3扇,修儀門3扇,東西角門各一扇,新修土地祠3座,修築木結構牌樓觀政亭一座,重修大堂5間,其中東梢間為錢糧庫,西梢間為武備庫,公堂東西耳房各3間。

東為讚政亭,西為鑾駕庫,新修吏、戶、禮、兵、刑、工六房22間,大堂後修內宅,東設縣丞宅,西有典史宅,在兵、刑、工房後修有公廨房,以北修縣倉。

至此,平遙縣衙在明清兩代的格局已基本定型。

1620年,又將牢獄圍牆改為磚石結構,在儀門外,大門裏修磚窯14間,名日“賦役房”,以便裏老收糧。衙門外東側新修彰癉亭、陰陽學、醫學,西側添修申明亭。衙署對麵路西修築管支馬戶,轎夫房,總補司房共9間。

1655年,知縣汪麗日在衙署內東側增修一座鍾樓。

1754年,在縣署內東側空地又修建侯廟,包括正殿、前殿各3間,戲台一座。

1791年,維修縣署內東側的關帝、觀音、火神祠,將原址的3間正殿擴修至5間,祠西側增修壯班正班房3間。

1801年,在壯班房前增修影壁一座,在關帝、觀音、火神祠前重修樂樓3間。

1827年,重修關帝、觀音、火神祠內院東西配房,外院增修壯班西班房3間,廚房一間。

1879年,知縣恩端整修縣衙東花廳。

1881年,知縣錫良整修二堂、耳房及東西門子房,同時整修宅門東西耳房及花廳院南房、東房,其餘各處有毀壞者都予以修葺。

1912年,平遙縣衙改稱縣公署,知縣改稱縣知事,其後下屬組織機構多次更迭,古建築長期失修。

新中國成立後,平遙縣衙成為平遙縣人民政府的所在地,之後多數舊建築被拆除、改建。後來,由縣文物局牽頭對縣衙實施全麵修複規劃。衙署中線和東線建築群基本複原。

[旁注]

平遙 舊稱古陶,位於山西省中部,是一座具有2700多年曆史的文化名城,也是目前我國唯一以整座古城申報世界文化遺產獲得成功的古縣城。明朝初年,始建城牆。平遙城牆總周長6163米,牆高約12米。城牆以內街道、鋪麵、市樓等都保留明清時期的形製,城牆以外稱新城。

至正 元年是1341年,末年是1370年,是元惠宗的第三個年號,也是元朝的最後一個年號。元朝使用“至正”這個年號一共30年,是元朝使用相當長的一個年號。

知縣 官名,秦漢以來縣令是一縣的主官。唐代稱佐官代理縣令為知縣事。宋代常派遣朝官作為縣的長官,管理一縣的行政,稱“知縣事”,簡稱知縣。如果當地駐有戍兵,並兼兵馬都監或監押,兼管軍事。元代縣的主官改稱縣尹,明、清以知縣為一縣的正式長官,正七品,俗稱“七品芝麻官”。

譙樓 古代城門上建造的用來望高的樓。安慶譙樓是現存的明代建築,乾隆年間曾經進行擴充,鹹豐年間遭焚,但是譙樓作為建築一直存於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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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清稗類鈔》記載,明清兩代,知縣一律在易地為官,不允許攜帶家眷。直至清乾隆年間,皇帝才詔令此規可破。

因此,以往知縣需到2500米以外的地方上任縣官,知府以上需到500千米以外的地方上任。就連教諭、訓導也不得在本“府”的境內任職。家眷也一般不得到任所探視。

加之當時社會觀念封閉,知縣在處理公務之餘,隻能在這塊小天地裏看書、作文、吟詩、撫琴,生活單調枯燥,難享天倫之樂。由此可見,封建時代易地為官者的苦衷。

堪稱皇宮縮影的古城衙門

平遙古城由縱橫交錯的4條大街、8條小街、72條蚰蜒巷構成。按照我國封建社會多年形成的慣例,官府必位於城的正中軸線上,平遙縣衙也不例外。

然而自唐宋以來,由民間俗神“八蠟”的第七神 “水庸”演化出的城隍爺,隨著城池重要性的增強而越來越受到推崇。被道教奉為“剪惡除凶,護國保邦”之神,並兼領陰曹地府的獄訟。官府也尊其為城池隍壕的守護神。

這樣,縣城裏有了“陰、陽”兩所衙門,按照“天人合一,尊天為上”的禮製,縣衙隻有屈居下首了。

1346年,元代統治者把縣衙署建在城中線的西側。

1369,朱元璋為了鞏固政權,從宗教信仰上強化軍民將士的王者心理,大行封賞天下城隍。誥封京都、開封、臨濠、太平、和州、滁州之城隍為“王”,全國各地府衙所在地的城隍稱為“公”,州衙所在地的城隍稱為“侯”,縣衙所在地之城隍是鑒察司民城隍,顯佑伯,秩四品。

不久,朱元璋又令各地供奉城隍時,以所在地的地名冠於城隍之前為神名。並要求府、州、縣官上任時,須先祭拜當地的城隍,並設司撥銀定期祭祀。自此以後城隍廟居於縣衙之左,也就成定規了。

在平遙縣衙的衙門外,左有觀風樓,右有樂樓,前有照壁衙門內,沿中軸線自南而北有儀門3座、牌坊1座、大堂5間、宅門3間、二堂5間、內宅5間、大仙樓3座。儀門外之東西廂房各7間為賦役房。大堂前東西廂各11間,為吏、戶、禮、兵、刑、工房。大堂兩旁設讚政廳、鑾駕庫各3間 。

宅內各層均有東西廂房。衙署東部有彰癉亭,自南而北又有釧樓、土地祠、寅賓館、侯祠、糧廳和花園。西部有申明亭,往北有重獄、女獄、輕獄、洪善驛、督捕廳和“馬號”。

這座古縣衙的主要建築均有楹聯,如大堂的楹聯為

吃百姓之飯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得一官不榮失一官不辱勿說一官無用地方全靠一官。

二堂楹聯為:與百姓有緣才到此地;期寸心無愧不負斯民。從楹聯內容可見當時的官場,一方麵體現了為官者時時自省;另一方麵也在標榜官民一家。

縣衙大門外隔道相對原有一處照壁,本是遵循民俗所建,所以照壁以南稱為“照壁南街”。縣衙大門外右側有“申明亭”,原修於1620年。

1372年,明太祖朱元璋詔令全國各州、縣修申明亭,凡民間婚姻、田產、地基、鬥毆等糾紛,必須先在申明亭由各裏長調解,調解無效者方可具狀擊鼓。實際上申明亭就是一個民事調解處。

申明亭的設立也是明朝初年對訴訟程序的一項改革,解決了千百年來縣太爺被民事糾紛所困,無法脫身去整治、發展一縣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大業的陋習。

大門廊下架設登聞鼓,立於洪武初年,百姓可擊鼓上聞,申訴冤屈。大門外東原有“彰癉亭”一處,初建於1620年,是彰善癉惡、端正社會道德風化之所。

縣衙署大門以裏,儀門以外,兩廂就是賦役房。據1707年《平遙縣誌》記載,這裏原是1591年,知縣何其智在東側修的3間“寅賓館”。1620年,知縣楊廷謨在儀門外兩旁修7間賦役房,應共計10間。光緒年間的《平遙縣誌》的“縣治圖”上,也繪著賦役房,每側為5間。

賦役房,就是縣衙收取賦役錢糧的辦事處。明清時期國家財政來源於向農民收取的田賦和丁銀,田賦按農戶擁有的土地以畝計收,丁銀按人口計收。多數農民隻能交納糧食,無法折交銀兩。

國家征收賦役錢糧集中在秋收以後,當時收繳數額大,運輸工具落後,隻能肩挑、馬馱、車推,為了盡快完成,縣衙事先排定各坊裏上交賦役的日期,集中在此地辦理。

賦役房以北,兩側各修有一間小房,東間為灶火,西間為柴炭,供衙役人等自己燒水、做飯。

儀門即禮儀之門,建於1619年,是一座強化封建禮製的建築物。按照封建社會儒教倫理,人的一切行為舉止,都必須上下有別,不可亂禮逾製。在衙署中出入門庭也必須遵循禮製。

中門平時關閉,隻在縣太爺出巡、回衙、恭迎上賓、重大慶典時方才開啟。平時走兩側便門,兩側便門東為“人門”,西為“鬼門”。一般人兩門皆可出入,唯提審、押解犯人,必須走鬼門。

穿過儀門,就到達了大堂院。此處庭院寬敞,配有月台的大堂巍然高聳於正麵。東西兩廡各有房11間,統稱“六部房”。初建於1619年。六部房之名源於我國封建社會的“三省六部”製。

各部分工明確,職責清晰,為皇帝執掌不同方麵的統治職權。使封建社會的統治秩序井井有條。

為適應這種完善而嚴格的行政程序,各省巡撫衙門、府、州、縣衙,都按六部形式設置對應的辦事機構,即“六部房”,也稱“六房”。

“六部房”按照“左文右武”的禮製,東邊是吏、戶、禮房,一般由縣丞分管,西邊是兵、刑、工房,由典史分管。清代中期後,縣級“六房”已不再單設機構了,雖不成建製,但吏員對六房之事仍各有專司,衙署中的各種文劄、檔案、賬簿、器物等,仍按部別分別存放保管。

六部各房在明清時期各自發揮不同的職能。

縣衙吏房的主要職責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