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園藝 2.
我國古代花卉園藝
花卉泛指一切可供觀賞的植物。包括它的花、果、葉、莖、根等。通常以花朵為主要觀賞對象。從一般意義上講,花卉也是代表一切草木之花。
我國古代花卉園藝起源很早,先秦時期已經出現了具有觀賞價值的人工園林。我國的花卉資源豐富,經過長時間的引種和國內外交流,積累了很多花卉園藝經驗。
我國的獨立的花卉園藝是從混合的園囿中分化出來的。殷商甲骨文中已有“園”、“圃”、“囿”等字。商周時期的園圃是栽培果蔬的場所,所栽果木如梅、桃等也兼有很好的觀賞價值。當時的囿和苑都是人工圈定的園林,有垣稱囿,無垣為苑。
漢代,漢武帝利用舊時秦的上林苑,加以增廣,“周袤數百裏”,南北各方競獻名果異樹,移植其中,多達2000餘種,有名稱記載的約100種,建成了我國曆史上第一個大規模的植物園,在我國花卉栽培史上有較大影響。
漢代已經有了盆栽花技術。考古工作者從河北望都一號東漢墓中發現墓室內壁有盆栽花的壁畫,表明盆栽花至遲在東漢時已流行。
從花卉本身的演變看,許多花卉原先本是食用、藥用的植物,人們喜愛其花朵,遂逐漸轉變成專供觀賞的花卉。或者食用、藥用兼顧,如白菊花、芍藥、荷花等。但是,更多的是發展成為專門的觀賞花卉,如我國獨特的牡丹、蘭花、菊、臘梅、月季、茶花等,它們是花卉的主流。
自從有了園圃和苑囿,便從農業生產中分化出專門從事栽植觀賞植物的勞動者。這些人世代經營,經驗日益豐富,並逐漸形成了專業的花卉種植戶“花農”和供應花卉的“花市”。
隋唐時期,花卉業大興。唐王室宮苑賞花之風盛行。長安城郊已有專業的花農,花市上出售花木有牡丹、芍藥、櫻桃、杜鵑、紫藤等。
長安城春季有“移春檻”活動。即將名花異卉植於檻內,以木板做底,在木板下安裝木輪,使人牽之行進,所到之處,鮮花就在眼前,賞心悅目。
還有“鬥花”之舉。富家豪商不惜千金購名花植於庭院中,以備春來鬥花取勝。這些賞花遊樂活動,推動了花卉種植,長安幾乎成了四季花發的都城。
宋元時期,花卉的觀賞從上層人士向民間普及。據北宋文學家歐
洛陽之俗,大抵好花。春時,城中無貴賤皆插花,雖負擔者亦然,花開時,士庶競為遨遊。往往於古寺廢宅有池台處為市,並張幄巒,笙歌之聲相聞……至花落乃罷。
南宋臨安以仲春十五日為花朝節,有賞芙蓉、開菊會等賞花活動。錢塘門外形成花卉種植基地,種藝怪鬆異檜,四時奇花,每日市於都城。民間紛紛栽種盆花,相互饋贈。
明清時期,隨著商品經濟發展,更促進了花卉業的繁榮。清代京師豐台的花卉種植連畦接畛,挑擔入市賣花者,日有萬餘。華南氣候比較溫暖,更適宜花卉的發展,其花卉品類亦不同於北方,花卉專業和花市盛況絕不亞於北地。除了專業花農,還出來中間
商“花客”。
在花卉園藝的發展過程中,人們積累了豐富的經驗,掌握了栽培、引種、繁殖,以及花卉管理等技術,在我國花卉園藝史上占有重要一頁,書寫了華美篇章。
我國古代花卉的栽培技術除了部分與大田作物相似外,更富有特殊之處。經過幾千年積累,都散見於各種零星文獻中,直至清初的《花鏡》才有了係統的整理敘述。
《花鏡》卷二的“棵花十八法”可說是集花卉栽培之大成。“十八法”的命名也充分反映花卉栽培的特點。計有辨花性情、種植位置、接換神奇、分栽有時、扡插易生、移花轉垛、過貼巧合、下種及期、收種貯籽、澆灌得宜、培壅可否、治諸蟲蠹、枯樹活樹、變花催花、種盆取景、養花插瓶、整頓刪科及花香耐久等法。
以辨花性情為例,《花鏡》認為,在大自然裏,花木是有生命力的,每一種花都有不同的習性。
比如:牡丹花喜陽光充足、幹燥溫涼、夏無高溫,冬不甚寒之地;玫瑰喜陽光充足,耐寒、耐旱,喜排水良好、疏鬆肥沃的壤土或輕壤土;山茶花喜空氣濕度大,忌幹燥,喜肥沃、疏鬆、微酸性的壤土或腐殖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