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魔傳說 3.
多種多樣的民間閻王
在佛教傳入我國之後的漢桓帝、漢靈帝時期,關於佛教的記載才逐漸詳實,史料也逐漸豐富。那時西域的佛教學者相繼來到我國,如從安息國而來的安世高、安玄,從月氏國而來的支婁迦讖、支曜,從天竺而來的竺佛朔,從康居國而來的康孟詳,使中原的佛事活動逐漸興盛起來。
在佛教中,閻王也稱閻羅王,或稱閻羅大王、閻魔王。閻魔即琰摩、琰摩羅,意譯為“縛”,縛有罪之人也,原來是古印度神話中管理陰間的天王。
佛教興起後,我國吸收了閻羅,將它作為佛教的鬼王。唐代和尚慧琳《一切經音義》卷5說,閻羅王又稱平等王,主司生死罪福之業,管理八熱八寒地獄及其他附屬的小地獄,率領地獄、餓鬼、畜、人、天等五道之中的鬼卒,追捕罪人,判斷罪惡等。
佛教傳入我國後,佛教中的一些神被民間信仰加以改造後吸收和采納。後來,隨著道教的進一步興起,閻王的信仰與我國本土宗教道教信仰相互影響,演變出具有漢化色彩的十殿閻王。
這種說法源於唐代,相傳玉帝冊封閻羅王,由閻羅王統率地獄和五嶽衛兵。地獄又分為十殿,十殿各有其主和名號,稱地府十王,統稱十殿閻王。
“十殿閻羅”是我國古代特有的民間信仰。所謂十殿閻羅,就是說有十個掌管地獄的大王,分別居於地獄的十殿之上,因此稱為十殿閻羅。按民間說法,這十殿閻羅分別是秦廣王、楚江王、宋帝王、五官王、閻羅王、卞成王、泰山王、都市王、平等王、轉輪王。
第一殿是秦廣王蔣,二月初一日誕辰,專司人間夭壽生死,統管幽冥吉凶、善人壽終,接引超升;功過兩半者,送交第十殿發放,仍投入世間,男轉為女,女轉為男。惡多善少者,押赴殿右高台,名曰孽鏡台,令之一望,照見在世之心好壞,隨即批解第二殿,發獄受苦。
第二殿是楚江王曆,三月初一日誕辰,司掌活大地獄,又名剝衣亭寒冰地獄,另設十六小獄,凡在陽間傷人肢體、奸盜殺生者,推入此獄,另發入到十六小獄受苦,滿期轉解第三殿,加刑發獄。
第三殿是宋帝王餘,二月初八日誕辰,司掌黑繩大地獄,另設十六小獄,凡陽世忤逆尊長,教唆興訟者,推入此獄,受倒吊、挖眼、刮骨之刑,刑滿轉解第四殿。
第四殿是五官王呂,二月十八日誕辰,司掌合大地獄,又名剝剹血池地獄,另設十六小地獄,凡世人抗糧賴租,交易欺詐者,推入此
獄,另再判以小獄受苦,滿日送解第五殿查核。
第五殿是閻羅王包,正月初八日誕辰,前本居第一殿,因憐屈死,屢放還陽伸雪,降調此殿。司掌叫喚大地獄,並十六誅心小獄。凡解到此殿者,押赴望鄉台,令之聞見世上本家,因罪遭殃各事,隨即推入此獄,細查曾犯何惡,再發入十六誅心小獄,鉤出其心,擲與蛇食,鍘其身首,受苦滿日,另發別殿。
第六殿是卞城王畢,三月初八日誕辰,司掌大叫喚大地獄,及枉死城,另設十六小獄。忤逆不孝者,被兩小鬼用鋸分屍。凡世人怨天尤地,對北溺便涕泣者,發入此獄。查所犯事件,亦要受到鐵錐打、火燒舌之刑罰。再發小獄受苦,滿日轉解第七殿,再查有無別惡。
第七殿是泰山王董,三月二十七日誕辰,司掌熱惱地獄,又名碓磨肉醬地獄,另設十六小獄。凡陽世取骸合藥、離人至戚者,發入此獄。再發小獄。受苦滿日,轉解第八殿,收獄查治。另外,凡盜竊、誣告、敲詐、謀財害命者,均將遭受下油鍋之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