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理論 4.

如同上乘木材需經藝人的巧手才能變成堅實、漂亮的房子一樣,詩的素材也必須運用匠心才能把它變成好詩,他繼續寫道:

此非不足於材,有其材而無匠心,不能用而枉之之故也。夫作詩者,要見古人自命處、著眼處、作意處、命辭處、出手處,無一可苟。而痛去其自己本來麵目,如醫者之治結疾,先盡蕩其宿垢,以理其清虛,而徐以古人之學識神理充之。久之而又能去古人之麵目,然後匠心而出。

如同房子平淡就沒有吸引力一樣,詩歌如果寫的不生動也是如此:

夫詩,純淡則無味,純樸則近俚,勢不能如畫家之有不設色。古稱非文辭不為功;文辭者,斐然之章采也。必本之前人,擇其麗而則,典而古者,而從事焉,則華實並茂,無誇縟鬥炫之態,乃可貴也。

同時,葉燮認為,胸襟、材料、匠心、文辭,這些因素可以通過後天的學習形成。葉燮還提出,詩歌必須包含理、事、情、氣,而詩人也必有識、膽、才、力,才能創作出流傳久遠的詩作。

葉燮認為,詩歌所表現的內容應是客觀的事物的“理、事、情”。他說:

曰理,曰事,曰情三語,大而乾坤以之定位,日月以之運行,以至一草一木一飛一走,三者缺一,則不成物。文章者,所以表天地萬物之情狀也。

在這裏,葉燮把外在世界物質方麵同詩人的主觀或個人品質區分開來,客觀的、物質的方麵是“理”,也就是原則,“事”也就是事實,“情”也就是情狀。他認為,在詩歌中,“理”和“事”是說詩歌要合乎道理、合乎實際,“情”指的是詩歌的特別情狀或特征。

與詩歌這3個客觀或物質的方麵相匹配的,是詩人所應具備的4個主觀或個人的品質也就是才、膽、識、力。這4個品質同3個物質方麵結合起來就可以作詩。關於這四者,葉燮是這樣說的:

大凡人無才,則心思不出;無膽,則筆墨畏縮;無識,則不能取舍;無力,則不能自成一家。

葉燮所說的“才”,是指人的才華,就是詩人的思路敏捷,想象力豐富,高超的語言表達能力。“膽”是指人的膽略勇氣,表現在詩歌創作中,就是能擺脫前人藩籬,敢於獨立思考,揮灑自如的創新精神。“識”是指詩人辨析能力,明白是與非、美與醜、黑與白。“力”是指詩人表達自己才能、思想、見識的能力和自成一家的筆力。在這4種品質中,他認為“識”最重要:

使無識,則三者俱無所言乇。無識而有膽,則為妄、為鹵莽、為無知,其言背理、叛道、蔑如也。無識而有才, 雖議論縱橫,思致揮霍,而是非淆亂,黑白顛倒,才反為累矣。無識而有力,則堅僻、妄誕之辭,足以誤人而惑世,為害甚烈。

在這裏,葉燮強調了藝術上的獨特見解對於藝術創作的重要作用。“識”讓詩人認識到世界和詩歌中的理、事、情。對於詩人的這4種主觀品質,葉燮總結說:

夫內得之於識而出之而為才,惟膽以張其才,惟力以克荷之。

“才膽識力”說和“理事情氣”說是葉燮創作論的核心,不僅闡明了創作主體必須有的基本素養,而且指出詩歌的基本屬性,對詩歌創作具有指導意義。

在《原詩》中,葉燮還討論了詩歌的詩法問題。葉燮把詩法分為“死法”和“活法”。

葉燮認為,“死法”就是“定位”,是指詩歌的句法章法,是詩歌創作的基本法則,如音律以及律詩、絕句的做法,以及詩歌對仗,或每首詩各聯的起、承、轉、合的要求。

“活法”是指詩人運用

“匠心”、“神明”、“巧力”自由組織詩篇的一種創作路徑,也就是他說的“虛名”。“虛名”要以“定位”為基礎,在體格、聲調、蒼老、波瀾等形式和原則之外,去表現客觀對象的理、事、情,做到內容和形式的完美結合,要以性情、胸襟、才調,去領會古人詩歌的章法布局和所要表達的內在道理,做到創作的靈活。

葉燮認為,“死法”毫無用處可言,因為隨著曆史與文學的變化,以前有效的東西發展到後來就不再有效。以前的聖人有他們自己的法則,但後來的詩人也必須遵循當時的法則。如果堅持老的方法,詩歌就不會充分表達詩人的靈性或時代的狀況。

葉燮認為,“活法”就是活的“自然之法”,藏於宇宙深奧的內在規則之下,隻有在自然界大變動時才可以觀察到。在詩歌裏,“活 法”體現於詩人的“匠心變化”中而言語卻不能表達。

葉燮的《原詩》麵世後,對清初詩壇複古詩風的轉變,起到了很大的促進作用。而且,葉燮的《原詩》在論述詩歌發展以及創作主客體要素的分析過程中,表現出的理論性和係統性,對我國古代詩學發展有重要的總結作用。

可以說,《原詩》中的辯證法思想,在我國古典詩歌批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葉燮的《原詩》也被認為是繼《文心雕龍》之後,我國文藝理論史上最具邏輯性和係統性的一部理論專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