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頂崗實習的目的
頂崗實習的目的主要是指用人單位利用簽約學生在畢業前的最後一個學期對簽約學生進行實際崗位的專業實習或培訓,以期簽約學生畢業後到單位正式報到後能盡快勝任擬聘崗位的工作。同時,學校也將最後一學期的課程設計、畢業設計和畢業答辯等教學任務與用人單位頂崗實習的內容和要求進行統一,以達到學校與單位合作培養學生的目的。
四、頂崗實習的約定內容
(1)頂崗時間:是啟動頂崗實習的關鍵要素。對於頂崗實習的時間,學校一般在最後一個學期統一安排,具體時間要結合學校的教學進度和用人單位的要求來確定,一般是從2月份開始。
(2)頂崗待遇:一般是指用人單位給提前頂崗實習的簽約學生發放的生活補貼,有少量的用人單位是以“工資”的名義發放,頂崗待遇的具體標準由用人單位在就業協議書的備注欄約定。需要注意的是,頂崗待遇不是每家用人單位都必須約定的,從實際情況來看,絕大部分用人單位會約定頂崗待遇,而少部分用人單位沒有約定頂崗待遇。因此,需要簽約的學生應正確且辯證地對待此問題。
(3)食宿情況:是指用人單位對提前頂崗實習的簽約學生食宿方麵的安排和要求所做出的具體約定。從實際情況來看,部分用人單位有員工食堂和宿舍,部分用人單位在員工食堂和宿舍方麵隻居其一,部分用人單位既無員工食堂也無員工宿舍。用人單位無員工食堂和宿舍,頂崗實習的簽約學生就隻能自費到外麵去租房和吃飯,當然,在外麵租房方麵有的用人單位會給一定的房租費補貼。用人單位若有員工食堂和宿舍,那麼在簽訂就業協議時,用人單位會約定住宿是全免費還是適當自擔一部分房租費以及水、電、氣費,另外吃飯一般是自理,少量的用人單位會提供免費的工作餐。
(4)其他約定:除了以上頂崗時間、頂崗待遇和食宿情況等主要方麵進行約定外,還有培訓事項、安全問題和因工受傷等事項的約定。
五、頂崗實習的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認清頂崗實習的重要性
頂崗實習的學生,一定要認清頂崗實習的重要性。一般來講,頂崗實習的重要性主要體現在通過用人單位安排的一定期限的頂崗實習或培訓,使擬錄學生盡快完成由學校學生成長為單位員工的角色轉換。由此可見,作為簽約的學生,一定要重視和認真對待用人單位安排的頂崗實習或培訓,隻有這樣,才能盡快達到用人單位擬聘崗位的要求,為自己能成為用人單位的正式員工和日後發展打下基礎。
(二)明確“雙重身份”的要求
作為頂崗實習的學生,一定要明白自己的身份具有雙重性,具體來講,其身份有二:一是用人單位的“準員工”,一是學校的在校學生。為什麼說頂崗實習學生的身份具有雙重性?從用人單位的角度來講,頂崗實習的學生絕大部分是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因此在畢業前的頂崗實習階段,簽約學生還不是用人單位的正式員工,而隻能是用人單位的“準員工”,隻有通過頂崗實習的鍛煉,其綜合表現得到用人單位的認可並在約定的報到時間如期畢業的,才能成為用人單位的正式員工。從學校的角度來講,簽約學生是在畢業前應用人單位的要求並經學校同意後才到用人單位去頂崗實習的,因此頂崗實習的學生還不是畢業生,依然是學校的在校學生。正因為頂崗實習的學生具有“雙重身份”,因此,一方麵簽約學生在畢業前若到用人單位去頂崗實習或培訓,就應嚴格按照用人單位的要求去做,通過自己多方麵的努力去贏得用人單位的好評,達到擬聘崗位的要求,為畢業後成為用人單位的正式員工創造條件;一方麵由於畢業前學生仍有教學任務的安排,但考慮到用人單位的要求和就業因素,學校將簽約學生在用人單位的頂崗實習考評意見作為學校同期教學任務的成績依據。因此,簽約學生一定要重視頂崗實習,如果用人單位的頂崗實習考評不合格,就意味著學校同期教學任務的成績考評不合格,這必然導致簽約學生不能如期拿到畢業證,同時,用人單位也會以達不到錄用條件而取消錄用資格。當然,簽約學生並非沒有學校安排的具體教學任務,一般情況下,學校會要求學生在頂崗實習的業餘時間完成指定的畢業生論文。另外,在正常情況下,簽約學生在頂崗實習階段中途不能擅自離開用人單位,必須到6月30日才算頂崗實習結束,否則,學校將認定前期的頂崗實習成績不合格。
(三)正確認識頂崗實習崗位暫與專業不對口的問題
頂崗實習的學生,一定要在頂崗實習階段正確認識和麵對實習崗位與所學專業不對口的問題。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會安排頂崗實習學生在較長的時間裏從事非專業性或非擬聘崗位的工作,其主要目的是為日後從事擬聘崗位工作打基礎、做準備。因此,簽約學生在頂崗實習階段必須正確處理頂崗實習崗位與專業不對口的問題,隻有這樣才能放下思想包袱輕裝上陣,在非專業性或非擬聘崗位盡心盡力地工作,從而在最短的時間裏達到用人單位的期望和要求。
(四)工作態度的要求
工作態度是用人單位考核員工的主要項目之一,所以作為頂崗實習的學生,其工作態度的狀態好壞是決定去留與否和日後發展好壞的關鍵因素。從實際情況來看,用人單位在頂崗實習階段特別看重學生的工作態度,如果工作態度達不到用人單位的基本要求,那麼哪怕該學生在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方麵再優秀也會在頂崗實習階段被用人單位“炒掉”。因此,頂崗實習的學生不管工作有多苦多累、多難多易以及是否經常加班加點,均須展現和保持積極的工作態度。
(五)工作作風的要求
簽約學生不管是在頂崗實習階段還是畢業後正式到用人單位工作,均應展現和保持一絲不苟、認真嚴謹的作風,絕不能粗心大意、敷衍塞責。到用人單位後,不管是在哪個階段都帶有“實戰性”,如果沒有嚴謹的工作作風做保障,難免會出現給用人單位帶來經濟損失或人身傷亡等惡性事件。因此作為實踐環節較為薄弱的簽約學生到用人單位後特別是在頂崗實習階段一定要有強烈的責任心和嚴謹的工作作風,隻有這樣,才能走好踏入社會的第一步,並受益終生。
(六)注重團結協作
社會化的大生產必然導致分工較細,而較細的分工又必然要求員工須具備協作意識。要有更好的協作意識,員工之間的團結、和諧是不可或缺的。因此,搞好團結協作,不僅是企業生產的需要,而且更是企業發展的需要。作為頂崗實習的學生,剛剛踏入社會,到一個不同於學校的既新鮮又陌生的環境,人與人之間不僅僅隻有單純的人際關係,而且還有須相互配合與協作的工作關係,因此注重在工作崗位上搞好團結協作,是每個頂崗實習學生在思想上須加以重視,在行動上須加以落實的重要課題。
(七)行為習慣的要求
行為習慣,是一個人文明素養的體現。剛到用人單位,學生的方方麵麵都是用人單位考察的對象,其中行為習慣是被考察的較為重要的方麵之一。如果言談粗俗、舉止欠雅、著裝怪誕、做事毛糙等,勢必給同事、領導以及他人留下不好的印象,此舉輕者招致非議,重者丟掉“飯碗”。因此,學生走上工作崗位後,一定要保持和發揚在學校已養成的良好的行為習慣,若在學校沒有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那麼走出校門後就應“亡羊補牢”,盡快消除掉不好的行為習慣,培養更多更好的行為習慣,使自己在工作單位乃至社會上樹立起良好的個人形象。
(八)守法遵規
頂崗實習的學生到了用人單位後,仍然要像在學校一樣遵紀守法,不要有離開學校就過度放鬆自己的錯誤想法和行為。事實上,學生離開學校後,應更為嚴格地要求自己遵紀守法,因為什麼事都得獨自麵對,一旦思想放鬆就難免違規犯法,因此簽約學生在頂崗實習期間,一定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製度和生產安全操作規程。
(九)注意安全
簽約學生到用人單位後,一定要遵守生產方麵的操作規程及規章製度,如果違反規定,則可能造成產品、設備損壞或人身傷亡事故,這樣的事故在往屆畢業生中發生過;另外,還要遵守用人單位除生產以外的規章製度以及法律、法規,確保自身安全。
六、頂崗實習有關問題的處理
(一)用人單位取消簽約學生的錄用資格
簽約學生在頂崗實習期間,由於在專業知識及技能、工作態度及其他方麵經用人單位綜合考察後達不到錄用條件而被取消錄用資格。鑒於此情況,簽約學生在辦完離廠手續和拿到頂崗實習鑒定後應及時返回學校繼續學習,不能擅自到自行聯係的就業單位進行頂崗實習,否則將會根據畢業生提前上崗實習的有關規定按曠課論處。
(二)簽約學生毀約
簽約學生毀約,是指簽約學生由於自身的原因單方麵向用人單位提出終止頂崗實習及履行就業協議。簽約學生在解約時首先應向用人單位提出書麵申請,經用人單位和學校同意後方能辦理離開用人單位的手續,然後及時返回學校繼續學習,返回學校後將頂崗實習鑒定交到係部。
(三)簽約學生須正確處理頂崗實習與畢業設計任務的衝突問題
簽約學生畢業前到用人單位後,身兼兩項任務,一方麵進行用人單位安排的頂崗實習,另一方麵還要完成學校安排的畢業論文,此兩者之間會發生時間上的衝突。一般情況下,畢業論文是在業餘時間完成,如果需要占據一定的頂崗實習時間來完成畢業論文,那麼學生應主動與用人單位協商。
任務8離校手續辦理
學生通過大學的學習,修完了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畢業,為使畢業生在畢業離校時間段及時辦理相關手續,順利走上工作崗位,各校對畢業生離校工作都做了周密細致的安排。
一、畢業生離校工作日程安排
根據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第21號令)規定以及省教育廳畢業生分配辦公室對畢業生畢業派遣時間要求,各校均會在6月完成相關畢業手續,一般安排有以下幾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