絲路明珠——敦煌曆史2(1 / 3)

絲路明珠——敦煌曆史2

魏晉北朝時期的敦煌

魏晉時期的敦煌,各個政權都對其加強了管理力度。曹魏太和元年,也就是227年,倉慈調任敦煌太守。倉慈清正廉明、治理有方,采取了一係列措施,促進了敦煌商業與社會生產的發展。

倉慈首先麵對“舊大族田地有餘,而小民無立錐之土”的狀況,采取“隨口割賦”的辦法,將大戶多餘的田地按人口分給無地或少地的農民,賦稅則按田畝和人口分攤,這就減輕了貧困人民的負擔。

其次,倉慈到任後,將各縣衙門積壓的案件一一查究處理,寬嚴相濟,嚴禁濫刑,使社會風氣得到好轉。同時倉慈以民族平等的態度,保護和鼓勵外來人來敦煌經商,對過往客商給予優待,並公平市價,這樣又促進了敦煌商業的發展。

曹魏嘉平元年,即249年,皇甫隆繼任敦煌太守。他在敦煌改進和推廣中原先進的耕作技術和生產工具,並一改往日敦煌沿用的漫灌落後灌溉方式,推行分畦灌溉的“衍溉法”,結果減輕了勞動強度,又使得糧食產量大大增加。

西晉初年,東吳降將吾彥出任敦煌太守。吾彥在任期間躬耕力行,勸民生產,促進了敦煌農業經濟的繼續繁榮。十六國時期,敦煌先後歸屬前涼、前秦、後涼、西涼和北涼5個政權統轄。

東晉鹹康元年,也就是335年,前涼張駿將敦煌、晉昌、高昌三郡與西域都護、戊己校尉、玉門大護軍三營設置為沙州,治所設在敦煌,以西胡校尉楊宣為刺史,“沙州”之名始於此。

前涼在敦煌發展農業,興修水利,興辦學校,促進了敦煌經濟與文化事業的發展。其中後來敦煌遺書中記載的有名的陽開渠、陰安渠、北府渠等水渠,就是在此時開鑿的。

400年,隴西人李暠據敦煌稱王,建立西涼國。敦煌有史以來第一次成為國都,成為我國北部的文化中心。此時的敦煌其農業、教育與文化等事業又有所發展。

北魏接管敦煌後,因其重要的戰略位置,遂設敦煌鎮,統領酒泉軍、張掖軍、晉昌戍、樂涫戍等,其管轄範圍擴大至河西走廊的中西部,敦煌於是再度成為河西重要的政治、軍事中心之一。

北魏正光五年,即524年,北魏孝明帝下詔改鎮為州,敦煌因盛產美瓜而取名“瓜州”,領敦煌、酒泉、玉門、常樂、會稽5郡,治所設在敦煌。

北魏孝昌元年,即525年,北魏派明元帝四世孫元榮出任瓜州刺史。529年,又封元榮為東陽王,至西魏初期,元榮仍以宗室王的身份留任瓜州刺史。

元榮任職北魏、西魏兩代,為時近20年,他治理敦煌期間,重視發展經濟,並大修佛窟,施舍資財大量抄寫佛經,掀起了莫高窟建窟的高潮。

北周取代西魏後,繼續在敦煌設瓜州,並任命建平公於義繼任瓜州刺史。於義和東陽王元榮一樣,也信奉佛教,他在任期間,也大力扶持佛窟開鑿。

正是在東陽王元榮、建平公於義等的帶動下,敦煌的佛事從此日益興盛起來。

佛教自漢魏時期傳入我國後,在敦煌達到空前興盛,飽受戰爭之苦的百姓拜倒在佛的腳下,企望解脫苦難,過上幸福和安定的生活。因此,敦煌是佛教東傳的通道和門戶,也是河西地區的佛教中心。

十六國時,河西地區佛教的譯經與講經、石窟寺的開鑿均興盛了起來。被稱為“敦煌菩薩”的竺法護,世居敦煌,通曉多種語言,在敦煌組織了自己的譯場。《開元錄》載其共譯經175部354卷。

竺法護的弟子竺法乘,承其師之衣缽,亦在敦煌建立寺院,廣收門徒,宣揚佛法。《高僧傳》稱讚他道:

立寺延學,忘身為道,誨而不倦,使夫豺狼革心戎狄知禮。大化西行乘之力也。

在當時,有一大批佛學高僧在敦煌講經說法,河西各地的佛門弟子很多來此地研經習學。我國佛教史上的著名佛學大師如法顯、鳩摩羅什等,無論東進還是西去,都曾在敦煌留下了他們的足跡。

河西佛教的興盛除了譯經、說法上有所成就外,還體現在石窟寺的大量建造上。河西地區的許多石窟寺大都始建於十六國時期,莫高窟就是在前秦時開鑿的。

北朝時期,敦煌石窟與寺塔繼續得到興建。《魏書·釋老誌》記載:“敦煌地接西域,道俗交得其舊式,村塢相屬,多有塔寺。”從這個記載中,可窺見敦煌石窟寺修建及其興盛。

北魏後期以至西魏,元榮任瓜州刺史期間大興佛事,掀起了造窟高潮。北周瓜州刺史建平公於義,也進行了大規模的開窟造像活動。所有這些興盛佛事的活動,都為敦煌以後成為佛教重地奠定了堅強有力的基礎。

【旁注】

太守 原為戰國時代郡守的尊稱。西漢景帝時,郡守改稱為太守,為一郡最高的行政長官。曆代沿置不改。南北朝時期,新增州漸多。郡之轄境縮小,郡守的權力為州刺史所奪,州郡區別不大,至隋初存州廢郡,以州刺史代郡守之任。此後太守不再是正式官名,僅用作刺史或知府的別稱。

嘉平 三國時期曹魏的君主魏齊王曹芳的第二個年號,時間起止為249年到254年,共計6年。此外,嘉平也是曹魏政權的第六個年號。嘉平六年十月曹芳被廢,高貴鄉公曹髦即位,改元正元元年。

十六國 五胡十六國的簡稱,是我國曆史上的一段時期。該時期自304年至439年止。在入主中原眾多民族中,以匈奴、羯、鮮卑、羌及氐為主,統稱五胡。他們在這個範圍內相繼建立許多國家,而北魏史學家崔鴻以其中16個國家撰寫了《十六國春秋》,於是後世史學家稱這時期為“五胡十六國”。

刺史 我國古代職官名,漢武帝於公元前106始置,當時的“刺”,檢核問事之意,有監察之意。刺史巡行郡縣,分全國為十三州,各置部刺史一人,後通稱刺史。刺史製度在西漢中後期得到進一步發展,對維護皇權,澄清吏治,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法顯 (334年~420年)東晉僧人,我國佛教史上的一位名僧,卓越的佛教革新人物,是我國第一位到海外取經求法的大師,傑出的旅行家和翻譯家。佛教從印度傳入我國,到了法顯時代達到了一個關鍵時刻,從過去的基本上是送進來的階段向拿進來的階段轉變。

鳩摩羅什 (344年~413 年)又作鳩摩羅什婆,簡稱羅什,漢語的意思為“童壽”。東晉時後秦高僧,著名的佛經翻譯家。與真諦、玄奘並稱為我國佛教三大翻譯家。他翻譯的佛經有《般若經》、《法華經》、《大智度論》、《維摩經》、《華手經》、《成實論》、《阿彌陀經》、《無量壽經》、《首楞嚴三昧經》等。

【閱讀鏈接】

竺法乘是我國佛教初期最偉大的譯經家竺法護的弟子。他先隨師父竺法護到長安,後來有返回敦煌,在敦煌建立寺院,廣收門徒,宣講佛法,為我國佛教的傳播和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竺法乘在敦煌的傳教有著重大的意義。他建立了寺院,使敦煌的僧俗信徒有了固定的活動場所,這就為敦煌佛教的延續與擴大影響提供了基本條件。同時,  他的弘法活動不僅擴大了敦煌的佛教隊伍,也加深了佛教對敦煌一般民眾的影響,這就為敦煌後來成為佛教聖地奠定了良好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