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調雨順——中和節2(2 / 3)

當地戲稱“合河二杆”。社火氛圍由鑼鼓組成並渲染,打擊法古樸、原始,俗稱“撇鑼鼓”。傳統節目尚有耍獅子、跑旱船、高蹺、背人等。整個活動從村外出發,浩浩蕩蕩,一直到泰山神廟舊址結束。

在黃河三角洲地區有在這一天“放龍燈”的習俗,不少人家用蘆葦或秫秸紮成小船,插上蠟燭或放上用蘿卜挖成的小油碗,放到河裏或灣裏點燃,為龍照路。

山東內陸地區對“二月二”的講究更多,其中有一項重要的民俗活動,那就是圍糧倉。

農曆二月初二清晨,村民早早起床,家庭主婦從自家鍋灶底下掏一筐燒柴禾餘下的草木灰,拿一把小鐵鏟子鏟些草木灰,人走手搖,在地上畫出一個個圓來。圍倉的圓圈,大套小,少則三圈,多則五圈,圍單不圍雙。

圍好倉後,把家中的糧食虔誠地放在倉的中間,還有意撒在倉的外圍,象征當年的大豐收

在二月二這天吃豬頭肉也有說法。自古以來,供奉祭神總要用豬牛羊三牲,後來簡化為三牲之頭,豬頭即其中之一。

另據宋代的《仇池筆記》記錄的一個故事:

王中令平定巴蜀之後,感覺非常饑餓,於是就闖入一鄉村小廟,卻遇上了一個喝得醉醺醺的和尚,王中令大怒,就想把這個和尚斬了,哪知和尚全無懼色。

王中令很奇怪,就轉而向他討食,不多時和尚獻上了一盤“蒸豬頭”並為此賦詩道:

嘴長毛短淺含膘,久向山中食藥苗。

蒸時已將蕉葉裹,熟時兼用杏槳澆。

紅鮮雅稱金盤汀,熟軟真堪玉箸挑。

若無毛根來比並,氈根自合吃藤條。

王中令吃著蒸豬頭,聽著風趣別致的“豬頭詩”甚是高興,於是,封那和尚為“紫衣法師”。

看起來豬頭還真是一道佳肴呢,而且也是轉危為安和平步青雲的吉祥標誌。

後來這道菜就演變成了“扒豬臉”,經過選料、清洗、噴烤、洗泡、醬製等12道步驟,曆經10多個小時的烹飪,才能端上餐桌。

“扒豬臉”有三種吃法,一是原汁原味吃,二是蘸醬汁吃,三是卷煎餅吃。每一種吃法都有不同的滋味。“扒豬臉”肥而不膩、肉骨分離、糯香可口,給人帶來了美容、健腦的效果。

按照民間的風俗來說,過了青龍節,整個“過年”才算結束。但是在我國的南方地區,“二月二”沿用祭社習俗,如在浙江、福建、廣東、廣西等地區,此外就是形成了既有類似龍抬頭節習俗,又以祭社習俗為主的“二月二”習俗,如在桂東客家地區。

土地神古稱“社”、“社神”,傳說是管理一方土地之神。由於“地載萬物”、“聚財於地”,人類產生了對土地的崇拜。進入農業社會後,又把對土地的信仰與農作物的豐歉聯係在一起。南方普遍奉祀土地神,又稱“土神”、“福德正神”,客家人稱“土地伯公”。

“二月二”社日習俗內容豐富,主要活動是祭祀土地和聚社會飲,借敬神、娛神而娛人。

“二月二”社日的主要活動就是祭土地神,以祈求風調雨順、五穀豐登,這在很多文獻中都有記載。《周禮·大祝》記載:

太師,宜於社,造於祖,設軍社,類上帝,國將有事於四望,及軍歸獻於社,則前祝。

這裏的“宜於社”就是指祭祀社神以求福祉。

在浙江的佘族地區,每年農曆二月初二人們備祭品祭祀土地爺等神,以保佑鄉人平安。所以當地有俗語謂:

二月二,殺雞請土地。

桂東地區的客家人稱“二月二”為土地節,客家人居住的村邊都修建有土地廟。每年農曆二月初二這天,他們備下煮熟的三牲祭品,帶上香火蠟燭、紙錢等到村邊土地廟祭供,場麵肅穆,以求土地神庇護,得以安居樂業。 在“二月二”這天,人們還會分祭肉,聚眾宴飲,奏樂歡娛。

社祭作為民眾歡聚節日的習俗,從春秋時期開始一直相沿,對於這種場景的描繪我們在很多史料及地方誌中都可找到。

西漢劉安《淮南子·精神訓》中就記載:

今夫窮鄙之社也,叩盆拊瓶,相和而歌,自以為樂也。

南朝梁宗懍《荊楚歲時記》也說:

社日,四鄰並結綜會社,牲醪,為屋於樹下,先祭神,然後饗其胙。

清代袁景瀾《吳郡歲華紀麗》記載:“二月二為土神誕日,城中廟宇,各有專祠,牲樂以酬。”《廣州府誌》引《番禺誌》載:

二月二土地會,大小衙署及街巷無不召梨園奏樂娛神。

祭社的盛況及人們聚眾宴飲的歡娛場麵,在這些記載中可見一斑。

傳說社日酒可以治耳聾,因此人們稱社日酒為治聾酒。

宋代陸遊的《社日》詩:“幼學已忘那用忌,微聾自樂不須醫。”又作注道:“古謂社酒治聾。”

清代光緒《通州直隸州誌》記載:

春分後戊日,村之民賽土神,置酒聚飲,曰:‘酒治聾。’

此外,在廣西也有此俗記載。《來賓縣誌》記載:“蓋古者社日飲治聾酒,因以是恐村婦之溺愛耳。”《榴江縣誌》也載有春秋“社日”飲治聾酒的習俗。

社飯起源甚早,宋代孟元老的《東京夢華錄·秋社》中有在二月二這天食社飯、糍粑的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