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事如意——處世禮俗3
源遠流長的盟誓禮俗
盟誓,是指兩國或更多的諸侯聚集在一起,通過一定的儀式,共同宣誓,約定協同辦事,相互支援。結盟之後,雙方就有了共同承擔義務的約束。
盟誓儀式在我國有悠久的曆史。早在周代,遇到諸侯之間或周天子與諸侯之間關係不協調時,就要設盟立誓以維持穩定。到了春秋戰國時期,大國欲以結盟擴大勢力範圍,小國也要通過聯合保全自己的利益,因而盟誓活動更加盛行。比如 春秋時期的齊桓公、晉文公、楚莊王、吳王闔閭、越王勾踐等稱霸時,也都是通過會盟宣誓確定了霸主地位。
結盟時要舉行盟禮,盟禮時還要殺牲、歃血。 會盟時,先要在地上挖一方形土坑備用。接著由戎右幫助掌管盟禮的“司盟”殺掉盟牲,割下牲牛的左耳,放在珠盤裏,由盟主拿著,這叫“執牛耳”。又取牲牛血盛在玉敦裏,並蘸著牲血書寫盟書。
會盟正式開始,盟主、司盟及同盟諸侯都肅立於壇上,先由司盟宣讀盟書,詔告神明。然後,擔任保衛工作的戎右端來盛牲血的玉敦,打開敦蓋,盟主先飲血,接著依照尊卑次序一一飲血,以示矢誌不渝,這叫做歃血。歃血也有會盟者口含牲畜之血,或用手指蘸牲血塗抹在嘴上的。
歃血之後,要取一份盟書放在牲牛上,一起埋到方坑裏。同盟者則各取一份事先抄好的盟書,回去後收藏於祖廟或掌管盟約的官府。此後,盟書內容就成為會盟者共同遵守的原則和行動準則。
盟禮中最重要的儀式是歃血。不論何種盟誓的場合,舉凡結盟都必須履行歃血的禮儀,且一直流傳於後世。據南宋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卷87記載,1016年9月,曾經反叛的“撫水蠻人”,“悉還所掠漢口、資畜,乃歃貓血立誓,自言奴山摧倒,龍江西流,不敢複叛”。
後世締結盟約時,為表明決心,也要用刀斬一隻雄雞,在每碗酒裏灑幾滴雞血,對天發誓,然後各飲盡血酒,表示親如手足,有福同享,有難同當。
由於歃血在盟誓活動中的普遍應用,以至於後來“歃血為盟”成了常常連用的專用詞組。比如清代天地會拜盟時,則是入會者用銀針刺破自己的中指,讓血滴入酒碗,然後在場的全體會員共飲這碗血酒。同時吟唱“此夕會盟天下合,四海招徠盡姓洪,金針取血同立誓,兄弟齊心要和同”等詩句,然後再焚香、宣誓。
在先秦時期,盟與誓是有區別的。誓隻是通過語言相互締約,所以約束作用比盟要小。誓禮也較為簡單,不用殺牲、歃血。由於結盟必要發誓,後來“盟誓”二字連用,盟誓的禮儀也合二為一了。後代也常有為表明決心,雙膝跪地,仰麵朝天,賭咒發誓的情況,這大概應屬誓禮的遺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