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革創新——服裝風格3
元代蒙古族的服裝風格
元代是由蒙古族建立的我國曆史上第一個由少數民族建立的大一統帝國。定都大都,即現在的北京市。1271年,元世祖忽必烈取《易經》“大哉乾元”之意改國號為大元。
元代國土空前遼闊,各地的地理環境、氣候條件、生活習慣、宗教信仰差異很大,各民族的服裝都有自己的特點。同時,由於各地經濟、文化的不斷交流,服裝也相互影響。
蒙古族原是我國北部一個遊牧部落,是典型的遊牧民族,其衣著樣式自古與遊牧經濟生活相適應,而且富有特色。
蒙古族早期服裝不像後來流行的高領口,而是右衽交領,由左邊到腋下有開衩,右邊有三扣,左邊有一扣,少數為方領,腰間密密打作細折,以帛帶束腰,腰圍緊束突出。衣服很大,長到拖地。婦女穿敞口而寬闊的披肩,青年婦女則穿男式衣服。
蒙古族最初以家畜及野獸毛皮製作衣服,隨著手工業的發展,以及紡織品的傳入,富裕者用來自漢地、波斯、俄羅斯、保加利亞、匈牙利等地輸入的綢緞、綿綢、毛料以及各種珍貴獸裘製作華麗的衣服。貧困者則用羊、山羊及狗皮或粗布、棉花、粗毛及氈雜做衣服。
蒙古族長袍之用途和優點頗多,乘馬時緊束腰帶,能保持腰肋的穩定垂直。已婚婦女還穿一種非常鬆寬的長袍,在前麵開口至底部。
元仁宗在位期間,進行了服裝改革,命令蒙古貴族著漢裝,並以身作則,加速了民族融合的步伐。
至元英宗時期,又參照古製,製定了天子和百官的上衣連下裳上緊下短,並在腰間加褶襇,肩背掛大珠的“質孫服”製。這是承襲漢族又兼有蒙古民族特點的服製。“質孫”也叫濟遜、隻孫、隻遜、直孫、濟蘇、積蘇、咎順等等,漢人稱“質孫服”為“一色衣”。
“質孫服”與“質孫宴”關係密切。“質孫宴”本為元代開國皇帝忽必烈每年巡幸上都時舉辦的招待宗親、大臣們所專設的宴席。宴會的目的,在於凝結君臣之間的感情,在於決定國家的大事。
“質孫宴”集蒙古族傳統飲食、歌舞、遊戲、競技於一體,場麵隆重,消費奢華。宴會連開三天,用羊2000隻,用馬3匹等。赴宴者須穿清一色而華貴的“質孫服”,每天換一次全場衣帽顏色一致的服裝,且以衣服的華麗相炫耀。
“質孫服”是元代達官貴人地位和身份的象征。皇帝所賜“質孫服”,多以顯示對臣僚的寵愛,受賜者往往以此為榮。
按照參加質孫宴的人的地位不同,“質孫服”的結構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帝王、大臣、貴族等上層社會的人士所穿的沒有“細摺”的腰線袍以及直身放擺結構的直身袍;另一類是在質孫宴上服務於這些上層人物的樂工、衛士等所穿的辮線袍。
“質孫服”用以上、下級的區別體現在質地粗細的不同上。以其質分級層次,有15個等級,每級所用的原料和選色完全統一,衣服和帽子一致,整體效果十分出色。比如衣服若是金錦剪茸,其帽也必然是金錦暖帽;若衣服用白色粉皮,其帽必定是白金答子暖帽。
元朝天子的“質孫服”共有15個等級,與冬裝類同。百官的冬服有9個等級,夏季有14個等級,同樣也是以質地和色澤區分。
元代常服中還有“比肩”和“比甲”。“比肩”或稱“搭護”,元代蒙人稱之為“襻子答忽”,是一種皮衣,交領,有表有裏,較馬褂長一些,類似半袖衫的服裝,常穿在袍服外麵。“比甲”則是便於騎射的衣裳,無領無袖,前短後長,以襻相連的便服。
元代貴族襲漢族製度,在服裝上廣織龍紋。據史料記載,皇帝祭祀用袞服、蔽膝、玉簪、革帶、綬環等飾有各種龍紋,僅袞一件就有八條龍,領袖衣邊的小龍還不計。
龍的圖案是中原文化的產物,是中國人的圖騰,它代表著華夏民族的精神。晚唐五代以後,北方少數民族相繼建立政權,都無一例外地沿用了這一圖案。到了元代更加突出,除服裝大量使用龍的圖案之外,在其他宮廷生活器具、建築中也廣泛使用。
元代男子的公服多尊從漢族習俗,“製以羅,大袖,盤領,右衽”。其職位級別,在服裝的顏色及紋樣上表示。公服之冠,皆用襆頭,製以漆紗,展其雙腳。平日閑居之服,多穿窄袖袍。地位低下的侍從仆役,常在常服之外,罩一件短袖衫子,稱為“襦裙半臂”,婦女也有這種習俗。
元代女服分貴族和平民兩種樣式。因為貴族多為蒙古人,以皮衣皮帽為民族服裝,貂鼠和羊皮製衣較為廣泛,樣式多為寬大的袍式、袖口窄小、袖身寬肥,由於衣長曳地,貴夫人外出行樂時,必須有女奴牽拉。這種袍式在肩部做有一雲肩,十分華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