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革創新——服裝風格3(2 / 2)

作為禮服的袍,麵料質地十分考究,采用大紅色織金、錦、蒙茸和很長的氈類織物。當時最流行的服用色彩以紅、黃、綠、褐、玫紅、紫、金等為主。

蒙古族貴族婦女戴姑姑冠,“姑姑”又稱之為顧姑、故姑、固姑、罟罟、罟姑等。在元代,隻有蒙古貴族的已婚婦女才能佩戴姑姑冠。

姑姑冠以木條作框架,用樺樹皮圍合縫製而成,下為圓筒形,上為“Y”形。外包飾紅色或者褐色印花棉。這就是蒙元時期蒙古族婦女流行的冠飾。

這一獨特的冠服的起源,是源自蒙古族的一種特殊的搶婚風俗。後來,姑姑冠就成了區分已婚婦女與未婚少女的標識。這樣,戴上姑姑冠的女性,遠遠就能看到,很是惹人注目,就可以避免被“不知就裏”的人“搶婚”或者“求婚”了。

元代平民婦女穿漢族的襦裙,裸露半臂也頗為通行,漢裝的樣子常在宮中的舞蹈伴奏人身上出現,唐代的窄袖衫和帽式也有保留。此外受高麗國的影響,都城的貴族後妃們也有模仿高麗女裝的習俗。

元代漢族平民百姓多用巾裹頭,無一定格式。蒙古族男子,平時戴一種用藤篾做的瓦楞帽,有方圓兩種樣式。

“散樂”是宋代以後廣泛流傳的一種正規雅樂之外的“俳優歌舞雜奏”,演出形式豐富多樣,有戲曲、歌舞、雜技等,一般有樂隊伴奏。當時演員的服裝,基本也是元代的圓領或交領、寬袖或窄袖袍服。襆頭也有硬腳襆頭及軟腳襆頭。

元代戎服中也有“質孫服”,但樣式稍異,為緊身窄袖的袍服,有交領和方領、長和短兩種,長的至膝下,短的僅及膝。

元代戎服中還有一種辮線襖,與“質孫服”基本相同,隻是下擺寬大、折有密襇,另在腰部縫以辮線製成的寬闊圍腰,有的還釘有紐扣,俗稱“辮線襖子”,或稱“腰線襖子”。這種服裝多見於軍隊的將校和宮廷的侍衛、武士中。

辮線襖產生於金代,至於大規模使用則在元代,最初作為身份低微的侍從和儀衛的服裝,後來穿辮線襖已不限於儀衛,尤其是在元代後期,一般“番邦”侍臣官吏,大多穿辮線襖。這種服裝一直沿襲到明代,不僅沒有隨著大規模的服製變易而被淘汰,反而成了上層官吏的裝束,連皇帝、大臣都經常穿著。

元代鎧甲有柳葉甲、鐵羅圈甲等。其中的鐵羅圈甲內層用牛皮製成,外層為鐵網甲,甲片相連如魚鱗,箭不能穿透,製作極為精巧。另外還有皮甲、布麵甲等。

[旁注]

《易經》 我國古代哲學書籍,簡稱《易》。它以高度抽象的六十四卦的形式表征普遍存在的雙邊關係中可能發生的各種各樣的變化,並附以卦爻辭作簡要說明。是中華民族智慧與文化的結晶,被譽為“群經之首,大道之源”。在古代是帝王,政治家、軍事家、商家的必修之書。

上都 位於今內蒙古錫林郭勒南部,多倫西北閃電河畔。是金朝皇帝避暑的地方。1251年,元世祖忽必烈把他的藩府南移至金蓮川地區。他在負責統治漢地之後,進一步擴大了與漢人士大夫的接觸,受到更多的漢文化的影響。

搶婚 原始社會的一種婚俗。即由男子通過掠奪其他氏族部落婦女的方式來締結婚姻。亦名“掠奪婚”。掠奪婚盛行於以男性為中心的古代遊牧社會。此時因女子被認為是男子的附屬品或戰利品,所以成為部落與部落、民族與民族發生鬥爭時的掠奪對象。

高麗 古代朝鮮半島的政權,曾經是元代附屬國。王建所建,定都開京,即今開城。新羅末年,新羅王族弓裔建立泰封國,尚州土豪甄萱建立後百濟國。918年弓裔殺死王建自立,建立高麗國。935年滅新羅,936年滅後百濟,基本統一朝鮮半島。

散樂 我國的百戲和雜戲,它是由周代的民間樂舞發展而成的曲藝、雜耍和音樂結合成的一種節目。在南北朝以後,散樂與百戲為同義詞。包括雜技、武術、幻術、滑稽表演、歌舞戲、參軍戲等形式在內的樂舞雜技表演的總稱。它較大程度上概括了民間表演藝術的所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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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蒙古已婚貴族婦女頭上的姑姑冠最忌諱別人觸碰。因為當時人們認為如果觸碰了姑姑冠,就會給戴冠者帶來厄運。

對於這種姑姑冠,曾經向蒙古人宣傳基督教義的法國國王路易九世的使者魯不魯乞在《東遊記》中稱之為“孛哈”。魯不魯乞的《東遊記》,天主教托缽修會之一的方濟各會重要人物普蘭諾·卡爾平尼的《蒙古史》,以及我國的《長春真人西遊記》、《草木子》等書中,對姑姑冠的形製均有具體描述。也對了解元代衣冠服裝有較大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