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高峰——藝術之美1(1 / 3)

創造高峰——藝術之美1

明代服裝樣式上采周漢,下取唐宋,集曆代華夏服飾之大成,崇古而不泥古,特別是在明代後期,更長於創新流變,成為“漢官威儀”的集中體現者。是華夏近世服裝藝術的典範,文化內涵也更加豐富。

清代服裝製度多承明代,並參照中原禮製的傳統,其冠服體係周詳嚴整,尤其在紋飾上延續了中華傳統的衣冠文化。但滿族治國者又依戀固有的遊牧文化,屢屢強調無改衣冠以保騎射民族之淳樸習性的必要性,所以清代的冠服在漢化的同時,仍在形式上保留了本民族的某些特征。

明代皇帝和貴婦的冠服

據《明實錄》記載,1368年正月,明太祖朱元璋服袞冕在國都南郊祭祀天地,定國號為大明,建元洪武。

當時的翰林學士陶安等認為,古代天子有五冕,祭天地、宗廟、社稷及諸神時各用相應的冕服,因此奏請皇上按古禮製作。明太祖則認為冕禮太繁,規定祭天地、宗廟服袞冕,社稷等祀服通天冠、絳紗袍,其餘不用。同年11月,明太祖下詔,令禮官與儒臣正式議定冠服之製。

後來,皇帝的冠服之製又經過了數次修改。  明代皇帝冠服主要包括袞冕、通天冠、燕弁服、皮弁服、武弁服、常服和便服。在這個過程中,包括貴婦冠服也有了新的定製。

袞冕即袞衣和冕,其形製基本承襲古製,與此配套的袞服,由玄衣、黃裳、白羅大帶、黃蔽膝、素紗中單、赤舄等配成。是皇帝在祭天地、宗廟等重大慶典活動時穿戴用的正式服裝。

通天冠也稱高山冠,於1368年定製,與絳紗袍、皂色領、褾、裾的白紗中單、絳紗蔽膝、白色假帶、方心曲領、白襪、赤舄配套。為皇帝郊廟、省牲、皇太子冠婚、醮戒時所穿。

燕弁服於1528年定製,冠框如皮弁用黑紗裝裱。是皇帝平日在宮中居住時所穿。燕弁冠服是明世宗和內閣輔臣張璁參考古人所服“玄端”而特別創製的一款服飾,用作皇帝的燕居服。

皮弁服於1529年定製,與絳紗衣、蔽膝、革帶、大帶、白襪黑舄配套。為皇帝在朔望視朝、降詔、降香、進表、四夷朝貢,外官朝覲,策士、傳臚、祭太歲山川時服用。

武弁服於1529年定製,赤色,上部尖銳,弁身作十二縫,綴五彩玉珠,落落如星狀。韎衣、韎裳、韎韐都用赤色,形製與其他禮服相同。佩、綬、革帶與其他禮服所用相同,佩、綬及韎韐,都懸掛於革帶。舄與裳色相同。玉圭與冕服所用鎮圭形製相同,但尺寸略小,玉圭上刻篆文“討罪安民”四字。武弁服不用大帶。

明代皇帝常服使用範圍最廣,如常朝視事、日講、省牲、謁陵、獻俘、大閱等場合均穿常服。皇帝常服用烏紗折角向上巾,盤領窄袖袍,束帶間用金、玉、琥珀、透犀。皇太子、親王、世子、郡王的常服形製與皇帝相同,但袍用紅色。

便服是日常生活中所穿的休閑服飾。明代皇帝的便服就款式、形製而言,和一般士庶男子並沒有太大區別。比較常見的便服樣式有:曳撒、貼裏、道袍、直身、氅衣、披風等。

曳撒也寫作一散。曳撒的形製較為獨特,它的前身部分為上下分裁,腰部以上為直領、大襟、右衽,腰部以下形似馬麵裙,正中為光麵,兩側作褶,左右接雙擺。後身部分則通裁,不斷開。明代前期皇帝日常多穿曳撒。

貼裏既可外穿,也可穿在外衣內當作襯衣,如穿常服時,通常在圓領、搭護之下穿著貼裏。貼裏的形製與曳撒相近,都是上下分作兩截,但曳撒隻是前襟分裁,後身不斷,而貼裏則前後襟均斷開,腰部以上為直領、大襟、右衽,腰部以下做褶,形似百褶裙,大褶之上通常還有細密的小褶,無馬麵。衣身兩側不開裾,亦無擺。

道袍又稱褶子、海青等,是明代中後期男子最常見的便服款式之一,也可作為襯袍使用。道袍通常的形製為直領、大襟、右衽,小襟用係帶一對、大襟用係帶兩對作為固定,大袖,收口,衣身左右開裾,前襟兩側各接出一幅內擺,打褶後縫於後襟裏側。內擺的作用主要是遮蔽開裾的部位,使得穿在裏麵的衣、褲不會在行動時露出來,保持了著裝的端整、嚴肅。同時,擺上作褶又形成了一定的擴展空間,不會因為內擺連接前後襟而使活動受限。

直身也稱直領。直身形似道袍,直領、大襟、右衽,衣襟用係帶固定,大袖,收口,衣身兩側開裾,大、小襟及後襟兩側各接一片擺在外,有些會在雙擺內再各加兩片襯擺。雙擺的結構是區分道袍和直身的標誌。

氅衣又稱鶴氅,是比較傳統的便服款式,明代多作為春、秋或冬季的外套,穿於道袍之上,可用來遮風禦寒。氅衣的形製為直領,對襟,大袖,衣襟用長帶一對係結,兩側一般不開裾。衣身用色及紋樣無要求,但淺色較多見,領、袖、衣襟均施以深色緣邊。與道袍、直身兩袖收口的做法不同,氅衣的袖口是敞開的。冬季的氅衣常用羊絨、貂皮等厚實保暖的材料製作。

披風也是明代後期男子比較流行的便服,其功能、材質與氅衣相同,外形也很相似。披風的形製為直領,對襟,領的長度約為一尺左右,大袖,敞口,衣身兩側開裾,衣襟可綴係帶係結,也可以用花形玉紐扣紐係。披風的領、袖、衣襟均不施深色緣邊。

明代皇帝便服沒有製度的規定,除細節裝飾外,也不強調明顯的上下等級之別,多以舒適、實用為主,並隨著時代風尚而變化。像庶民男子的小帽,即六合一統帽,因其簡單輕便,皇帝日常也戴這種帽子。

明代皇後是最高級別的貴婦。明代皇後的禮服分朝、祭之服,皇後在接受冊封、拜謁宗廟、朝會典禮等重大禮儀場合穿著禮服。

1368年,朝廷參考前代製度擬定皇後冠服,以褘衣、九龍四鳳冠等作為皇後禮服。1391年對冠服製度進行了修改,定皇後禮服為九龍四鳳冠、翟衣,以及中單、蔽膝、大帶、副帶等,此後一直沿用。

九龍四鳳冠即皇後禮服冠,明初參考宋代皇後龍鳳花釵冠而設計,所用飾件雖不如宋代鳳冠之繁多,但整體仍十分華麗。

翟衣深青色,材質紵絲、紗、羅隨用。衣為直領,大襟,右衽,大袖敞口,領、袖、衣襟等處施以紅色緣邊,飾金織或彩織雲龍紋樣。衣身織有翟紋,翟紋之間裝飾有小輪花,為圓形花朵,外有白色連珠紋一圈。每行紋樣均為翟紋與小輪花交錯排列。翟衣身長至足,不用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