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文武官員的常服於1363年定製,平常外出視事穿常服。明初常服與公服都是烏紗帽、團領衫、束帶。規定一、二品用雜色文綺、綾羅、彩繡,帽珠用玉;三品至五品用雜色文綺、綾羅,帽頂用金,帽珠除玉外隨所用。六品至九品用雜色文綺、綾羅,帽頂用銀,帽珠瑪瑙、水晶、香木。
以上所述的常服,就是著名的品服,也是傳統戲曲所采用的官服形式。這些服裝的不同的鳥紋獸圖,都設計成方形框架之內,布置於團領衫的前胸和後背,下圍配有裝金飾玉的腰帶,極其壯觀。
文武官員的燕服於1528年定製,規定品官燕服為“忠靖冠”和“忠靖服”。
忠靖冠是參照古時“玄端”服的製度而定的,鑒於當時服製出現的混亂現象,故用忠靜之名,勉勵百官進思盡忠,退思補過。通過服裝來強化意識形態的效果。
忠靖冠的冠式以鐵絲為框,烏紗、烏絨為表,帽頂略方,中間微起,前飾冠染,壓以金線;後列兩翅,亦用金緣。四品以下不用金線,改用淺色絲線。冠染視品級而定。
忠靜服即古玄端服。深衣,素帶,如古大夫之帶製,青表,綠緣邊並裏。素履、色用青、綠絛結。白襪。凡王府將軍中尉、及左右長史審理正副紀善教授等官,俱以品官之製服用。儀賓不得服用。在京七品以上官,及八品以下翰林院、國子監、行人司官、在外方麵官員、各府堂官州縣正官、儒學教官、及武官都督以上許服,其餘不許。
明代的武官製度是曆史上最完備的,而軍戎服飾的等級差別也最明顯。武官九品以上有四種官服:朝服、公服、常服和賜服。除常服使用較普遍外,其餘三種都屬於宮廷服飾,不屬戎服範圍。穿常服時要戴烏紗帽,常服和賜服雖也不屬於戎服範圍,但常服作為武官的品級製度經常要穿戴。
明代軍人在穿戎服時,即可戴盔甲,又可戴巾、帽、冠。帽為紅笠軍帽。冠有忠靜冠、小冠等。明代軍士服飾有一種胖襖,其製:“長齊膝,窄袖,內實以棉花”,顏色所為紅,所以又稱“紅胖襖”。騎士多穿對襟,以便乘馬。作戰用兜鍪,多用銅鐵製造,很少用皮革。
將官所穿鎧甲,也以銅鐵為之,甲片的形狀,多為“山”字紋,製作精密,穿著輕便。兵士則穿鎖字甲,在腰部以下,還配有鐵網裙和網褲,足穿鐵網靴。明代的下級軍人一般隻能穿履,而不能穿靴。
特賞的賜服包括蟒衣、飛魚服、鬥牛服這三種服裝,它們的紋飾,都與皇帝所穿的龍袞服相似,本不在品官服製度之內,而是明代內使監宦官、宰輔蒙恩特賞的賜服。獲得這類賜服被認為是極大的榮寵。
蟒衣有單蟒,即繡兩條行蟒紋於衣襟左右。有坐蟒,即除左右襟兩條行蟒外,在前胸後背加正麵坐蟒紋,這是尊貴的式樣。至於曳撒是一種袍裙式服裝,於前胸後背飾蟒紋外,另在袍裙當膝處飾橫條式雲蟒紋裝飾,稱為膝襴。
飛魚服中的飛魚具有神話色彩。據說飛魚是一種龍頭、有翼、魚尾形的神話動物。
飛魚服是次於蟒袍的一種隆重服飾。至正明德間,如武弁自參將、遊擊以上,都得飛魚服。明嘉靖、隆慶間,這種服飾也送及六部大臣及出鎮視師大帥等,有賞賜而服者。明代的錦衣衛就有兩個特征,一是手持繡春刀,二是身穿飛魚服。
鬥牛服中的鬥牛原是天上星宿,即二十八宿中的鬥宿和牛宿。明代鬥牛服為牛角龍形。明代隻有皇帝和其親屬可穿五爪龍紋衣服,明後期有的重臣權貴也穿五爪龍衣,則稱為“蟒龍”。
明代文武官員的冠服,完全受製度與規章的嚴格約束,在樣式、尺寸及衣料、帽頂、繡樣、色彩,乃至鞋履,都有嚴格的製度規定。通過各種官員的不同服裝,顯示出官序中的高下,又由此使封建製度更加合法化。
[旁注]
藥玉 明代工藝依然是受到品級的保護,當時的琉璃已經很不通透,所以被稱為藥玉。《明製》載:皇帝頒賜給狀元的佩飾就是藥玉,四品以上才有配有。我國古代製造玻璃的曆史,可以追溯到西周時期,隻不過那時人們叫它琉璃。直到西方國家的玻璃傳入我國以後,才有了玻璃的叫法。
耕藉 亦作“ 耕耤 ”。古時每年春耕前,天子、諸侯舉行儀式,親耕藉田,種植供祭祀用的穀物,以示勸農之意。曆代皆有此製,稱為耕藉禮或籍田禮。據《禮記·月令》,其禮為天子三推,三公五推,卿、諸侯九推。至清末始廢。
長史 官名,秦置。漢相國、丞相,後漢太尉、司徒、司空、將軍府各有長史。其後,為郡府官,掌兵馬。至唐代州刺史下亦設立長史官,名為刺史佐官,卻無實職。亦稱為別駕。但大都督府的長史則地位較高,甚至會充任節度使。至清,親王府、郡王府置長,理府事。
六部 從隋唐開始,中央行政機構中,吏、戶、禮、兵、刑、工各部的總稱。其職務在秦漢時本為九卿所分掌,魏晉以後,尚書分曹治事,曹漸變為部,隋唐始確定以六部為尚書省的組成部分。以吏、戶、禮、兵、刑、工六部比附《周禮》的六官,秦漢九卿之職務大部並入。
二十八宿 是古人為觀測日、月、五星運行而劃分的二十八個星區,用來說明日、月、五星運行所到的位置。每宿包含若幹顆恒星。我國傳統文化中的主題之一。廣泛應用於我國古代天文、宗教、文學及星占、星命、風水、擇吉等等術數中。不同的領域賦予了它不同的內涵,相關內容非常龐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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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古代,玻璃被叫做琉璃,是一種特殊的材質,杏黃色、龍紋相同,屬宮室和王公貴族專用之物。在達官貴人眼中,認為琉璃和人一樣具有記憶與傳承功能,更重要的是,還認為琉璃可以保佑他們“居家則致千金、居官則至卿相”。
大約在元代,隨著漢文化的人為斷層出現,以及戰亂頻仍,百業蕭條,漢族地區的很多製造工藝由盛轉衰,甚至技藝失傳,琉璃工藝就曾遭到滅頂之災。到了明代,工匠們又摸索出一種製作琉璃的方法,才挽救它的命運,不過,這時的琉璃已經被當作飾品來使用,從這裏我們可以看出它的珍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