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市委全麵開展了“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在群眾自治中作用的重點課題調研。當時小王有幸接到了上級調研任務,參與其中。從最初下達的調研任務來看,整個課題曾表述為“黨組織領導下的群眾自治機製研究”。經過一定的調查走訪,課題調整為現在的提法,並已基本定型。
事實上,當小王在組織基層黨員幹部、居民群眾座談研討時,確有不少同誌在調研之前,就對這一課題產生了疑問。有的人說:既要自治,又要領導,那麼究竟是要自治,還是要領導?這分明是兩個問題嘛。
這些評論引起了小王的注意。這使我感到,我們在開展一項重大的調研工作時,對課題的宣傳、引導和發動顯得十分重要。對課題宣傳、引導和發動的過程,正是明確認識方向、激發思考探索的過程。起初課題題目的調整,或許也出於認識上的考慮,但本質上兩種提法都具有科學性。對此,小王試著提出自己的觀點,以征求知者、行者賜教:
一方麵,群眾自治需要黨的領導。原上海市委書記黃菊同誌在提議“配好居民區專職黨支部書記(即民間所謂“黃菊幹部”)時,有一句名言:自治不是自發。由於民眾個體獨立存在,要試圖通過彼此協商合作,形成有序、常態化的自治運作模式,勢必就需要一個堅強有力的主體做好各項組織、保障工作,使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成為可能。可以說,群眾自治就好比是一個“陀螺”,不加以外力作用,就難以形成自轉;沒有持續的外力,就算是自轉起來了,也會漸趨停滯。換言之,群眾自治要立得起來,需要有人領路以凝聚共識,需要有錢辦事以持續運作,需要有陣地議事以協商合作,等等。對此,基層黨組織作為基層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責無旁貸、義不容辭。
另一方麵,黨的領導離不開群眾自治。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計劃經濟逐步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軌。與此相伴隨的是,群眾利益訴求顯著增強,各類矛盾糾紛不斷出現,社區事務陡然增多。而計劃經濟時代那種居村黨組織“大包大攬”、“命令管理思維”顯然不能適應新時期社區黨建的要求。高效的群眾自治工作,對轉變基層黨組織領導方式、提高服務群眾質量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義。實踐證明,現代人需要的感受是正在被服務,而不是正在被“領導”。這就要求我們,全麵貫徹建設服務型基層黨組織的總體部署,對基層黨組織的服務功能和政治屬性兩手抓、兩手硬,在服務中實現管理和領導。在群眾自治中發揮黨組織作用,顯然是應有之義,是需要重點努力的方向。
最重要的方麵,黨的領導必須引領群眾自治。毛澤東同誌說:思想這個陣地,你不去占領,別人就會去占領。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在群眾自治中的作用,甚至應該提高到鞏固黨的基層政權的高度。毋庸諱言,我們的社區是一個與外界有著交流、交換的開放係統。“林子大了,什麼鳥兒都有。”可想而知,沒有黨的堅強領導,群眾自治就有可能偏離正確的政治方向,被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利用而誤入歧途。隨著社會組織的蓬勃發展和國外NGO等民間組織的進入,這種可能性不是沒有而是正在加大。從服務的角度講,基層黨組織要想堅持並加強領導核心地位,也必須不斷實現自身的完善、優化和升級。必須強調的是,居村黨組織的先進性,不是黨員說了算的,而是群眾明辨中的客觀評價。
綜上所述,小王體會,要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在群眾自治中作用,必須對這一重要工作有全麵清晰的認識,必須站在建設服務型基層黨組織和鞏固基層政權的製高點上來謀劃、來落實。群眾自治與黨的領導決不是相互對立,黨的領導更不是可有可無的“雞肋”,這本身對基層黨組織特別是居村黨組織帶頭人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需要很高的基層黨建藝術水平,是不能等閑視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