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雅禮儀——投壺遊戲1
投壺也叫“射壺”,是古代士大夫在宴飲時所做的一種投擲遊戲,是一種從容安詳、講究禮節的活動,在戰國時相當流行。投壺是用手將箭投進酒壺,用以代替古代的射箭禮儀。
投壺是我國古代禮儀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是一種既可以登大雅之堂,又能在平常人家玩的傳統遊戲。投壺遊戲由商周時期的禮射演化而成,它有很嚴格的禮法限製,還需要有基本的一些器具,如壺、矢、酒、音樂等。投壺遊戲作為一種正規的比賽,具有一定的過程與規則。
從商周射禮到春秋投壺
那是在春秋末期,也就是公元前531年,當時的晉國國君晉平公去世了,他的兒子晉昭公即位。按照戰國時的舊製,新的國君登基,按照慣例,那些諸侯是要前去祝賀的。當時的齊景公、衛靈公、鄭簡公三位國君就一齊來到了晉國。
當時晉昭公就設宴招待遠來的諸侯們,那時酒席宴上常規的禮節是不能少的,所以諸侯們就舉行投壺遊戲進行娛樂。當時是晉昭公先投,齊景公再投。
晉國大臣荀吳起來致辭說:“有酒如淮水滔滔,有肉如水中小島。我們國君若一箭投中,就要做各國國君的盟主。”
他說完以後,晉昭公進行投射,一下子就投中了。同樣身為一等大國國君的齊景公聽了這個祝詞,他心裏很不高興,執箭自己致辭說:“有酒如澠水流長,有肉堆成山岡。我若一箭投中,我齊國就要替代貴國的昌盛。”
說完了這些話,齊景公也是一下子就投中了。在春秋時期,人們的交談都是通過委婉的話語表達出來的,他們通常采用《詩經》中的話。
後來,宴席結束以後,參加宴會的晉國大臣伯瑕埋怨荀吳說:“晉國本來就是霸主,何必要以投壺中矢來證明呢? 現在,齊國的君王在酒席上當麵挫弱我們的君王,看來他們以後不會再來朝會了。”
荀吳立即反駁說:“我國的軍隊非常厲害,將帥都非常英勇,士卒們努力勤勉。現在不還是和過去一樣嗎?他齊國哪有膽子違敢背盟啊?”
齊景公的祝詞一方麵是祝賀晉昭公國家興旺,另一方麵也暗含了對晉昭公盟主地位的不服。由此可見,當時的投壺雖然有“揖讓”這些禮節進行遮掩,可是骨子裏卻是在較勁。
這是春秋時期,著名文學家左丘明在《左傳·昭公十二年》的一段投壺遊戲記載。
雖然是諸侯們在投壺喝酒,兩位國君卻都想利用這個機會,來顯示一下自己的實力和稱霸天下的雄心。同時也說明,春秋時期的投壺之戲,不是光投壺即可,還要有一定的儀式。而每投必中,表明了他們在玩投壺遊戲的時候已經熟練自如了。
投壺在春秋很是盛行。由於投壺活動是一種分輸贏、決勝負的比賽,所以在春秋時,這項活動往往會滲入一些政治鬥爭的色彩。
投壺起源於商周兩代的射禮,也正是因為投壺遊戲是從射禮中演變而來,所以早期的投壺依然帶有炫耀武力的色彩。
後來漢代著名文學家鄭玄在他所著的《禮記·投壺》中這樣說:“投壺是從商周時期射禮演化而來的。”
春秋時期的射禮其實就是宴會上射箭的禮節,它源於我國傳統六藝之一的射藝,而射禮也屬於射藝的一種。
射禮也叫“禮射”,它很強調禮儀的重要性,是一種帶有較強的禮儀文化性質的射箭活動。禮射之禮也就是射的禮儀。顧名思義,射禮是一種以射箭為重點的禮儀,它融合了比賽、禮樂和宴飲等內容,專門用於選拔、競技、宴賓和致禮等場合。
射禮在傳統五禮中屬於軍禮的範疇,不過在周代叫做“嘉禮”。對於周代人們來說,刀兵之事是再平常不過的事情了,所以商周及春秋時期的人們都希望通過射箭來表示禮儀。
《禮記·射義》中也說:
通過射禮,可以看一個人的德行。射箭中的,是因為人誌潔行廉,守持中正,謙而不踞。在射禮中內外兼修,是符合儒家思想的。
在上古時候,射箭其實是用來征服野獸、抵禦外敵的。春秋時期人們擅長弓矢技藝,射術所占的分量自不用說了。那時候,射術成為選士的基本標準之一,而且古人重禮,因而也就創製了射禮。
商代社會是非常重視射禮的,當上層官員和卿大夫們生了個男孩子時,他們就要在門上掛上一張弓,並且用六支箭向天地四方各射出一支,表示這個男孩子長大後,要使用弓箭去征服四方。
商代的射禮一般分為多個係列,並且它們適用的場合與意義也都是完全不一樣的。這就產生了一個問題,投壺究竟是從哪一種射禮演化而來的呢?
商代射禮包括大射、賓射、宴射和鄉射4種,這也是華夏射禮的起源。
大射是天子、諸侯、卿和士大夫祭祖和祭神前所設的活動,周代的人們以射術選擇參加祭禮的貢士。賓射是天子因諸侯來朝而舉行的射禮,宴射是天子與群臣宴飲休閑娛樂之射,而鄉射又叫饗射,是民間舉行鄉飲酒禮時所行的射禮。
這4種射禮儀節有別,它們所用弓、箭、箭靶和樂舞等都不一樣。也就是說,在天下太平的時候,就用於禮樂成為國家禮儀性的活動。
如果遇到了打仗,那它們就可以用於戰爭。無論從那一個方麵講,它們都含有明確的軍事政治目的。
對於投壺是從哪一種射禮演變而來這個問題,人們的分歧和理解都不一樣。
一種說法認為,春秋時期的投壺是從商代的大射和鄉射演化而來。而大射、鄉射這兩項禮儀,是商代奴隸製國家自上而下的軍事訓練製度。
大射、鄉射這樣的活動,都要搭弓射箭,它們可以在室內、堂上和庭院裏進行,不過,射箭需要一個較大的場地,需要較多的器具,而且還具有一定的危險性。
由於客觀條件的限製,射箭顯得不是很方便,於是有人就采用了以手投箭入壺,用壺代替箭靶的遊戲方式。就這樣,投壺遊戲就這樣產生了。
漢代著名文學家鄭玄曾經說過:“投壺就是在習武中進行娛樂的活動。”這正好可以印證投壺的來源。
還有人認為,投壺並非用箭射靶,而是以箭投壺,而投壺相應的手勢動作都與射箭毫無關係,所以他們說,投壺不應該是從射禮中來。
從投壺的有關規則上看,它其實是一種近距離的投擲遊戲,最遠的距離不超過9尺,近的隻有5尺或者7尺,根本起不到投擲武器,如標槍、匕首、戟那樣的效果。從這點來看,投壺與校場上真槍實箭的習武是毫無關係的。所以,還有一種說法認為,投壺是從宴射演化而來的。
據《周禮·春官·樂師》記載:“宴射就是統治者在宴席上進行射箭的一種禮儀活動。”其實,宴射是諸侯招待國賓時,他們一起在宴會場所舉行射箭比賽,並借此機會觀察雙方對軍事訓練是否重視的一個活動。
由於宴射活動耀武揚威的色彩過於明顯,與賓主宴會的氛圍不太協調,所以就改為了投壺。投壺這樣一種快樂的活動,再配上文質彬彬的禮節和柔美的音樂,就可以達到讓客人高興的目的,還能夠讓客人多喝上幾杯。同時,也能夠向客人展示自己的實力。
春秋時期,在各種大的宴會上都要進行射禮,主人請客人射箭是諸侯宴請賓客時的最重要禮儀之一。自天子、諸侯及至大夫,他們各有都有不同的射禮儀式。第一不能參加的人必須說明缺席的原因;第二,成年男子不會射箭被視為恥辱,當主人請客人射箭,客人是不能推辭的。
除了以上兩種說法之外,還有一種說法。這種說法也同意投壺是宴射禮的演變,但是關於演變的原因,卻持有另外一種想法。
這種觀點認為,不是為了取悅賓客才把宴射變成投壺的,而是由於奴隸主階級漸趨腐化,許多人根本就不懂射藝,甚至他們根本就拉不開弓,上不了馬了。
再加上射禮對場地有特殊的要求,因此,射箭漸漸不能滿足娛樂的需要了,於是有人就想出了用箭投酒壺的方式來作為代替。就這樣,射禮成為了投壺禮,投壺禮也就產生了。
投壺既可以娛樂,又代表禮儀,而且對環境要求相對簡單,因此投壺禮一出現,它就大受歡迎。久而久之,投壺就代替了射箭,成為宴飲時的一種遊戲。各國諸侯都非常喜歡這種新型的投壺禮。
此外,還有的論者認為投壺本與射禮一樣,是古代聖人創製的一種既可用於人們,也可以用到國家的全民性活動,它的目的在於讓人們得到心靈的中正平和。後人就專門對投壺禮對人心理的作用進行了描述。
北宋時期大儒司馬光在《投壺新格·序》中,闡釋了投壺要領與治心修身的關係。
他這樣說:
投壺活動,不能超過,也不能達不到,所以符合中庸的思想。還不能射偏,這又符合儒家正的思想。在進行投壺活動的時候,人們平心靜氣,非常謹慎小心,又合乎禮儀,保持一種中正的姿態。練習投壺,難道說不符合治心之道嗎?
比較前幾種說法見解,最後這種觀點的影響更大。投壺在戰國時得到相當發展,當時的文人傾向於內心修養,投壺這種從容安詳、講究禮節的活動,正適合他們的需要。
商周的射禮演變成了春秋時期的投壺遊戲,投壺開始在春秋時期出現了。
春秋時期的投壺遊戲是春秋時期諸侯和士大夫們在宴飲間的一種娛樂活動。它需要有基本的一些器具,如壺、矢、酒、音樂等。投壺遊戲作為一種正規的比賽,具有一定的過程規則。
而我國最古老的典籍之一《禮記》中就詳細地記載了古時的投壺活動。《禮記》記載,投壺是一種古代禮儀,是春秋時期主人招待賓娛賓的一種方式,一般是主人捧著一束箭,恭候在一旁,然後請賓客依次持箭投壺。
春秋時期的投壺口廣腹大、頸細長。在壺中裝滿小豆,這可以使投入的箭杆不會躍出。箭矢的長度以扶為單位,一扶約相當於4寸。箭矢分5扶、7扶和9扶。一般投壺時,環境光線越暗距離越遠,那麼所用的箭矢也就越長。
春秋時期的投壺遊戲的要求很多,首先,它要求參加投壺的賓主,包括侍從都要受到禮法的約束。他們不能懈怠、不可傲慢、不準談論其他事,否則,就要受到懲罰。
這種對投壺恭敬謹慎的態度,正是我國春秋時期聖人孔子 所倡導的恭近於禮的思想。
其次,投壺遊戲的禮節也很繁瑣。在投壺之前,主客之間要請讓3次才能進行。開始投壺時,主人恭詞相請,一般都會說家中備有“枉矢哨壺”,要用來娛樂貴賓。
“枉矢哨壺”當然是一種謙稱,是指粗鄙簡陋的壺和箭。事實上,主人備辦的壺和箭都是至精至美的。
客人在投壺時,專門有管計數算籌的人麵東而立。如果主人投中一次,計數的人就從裝著記數竹簽的器皿裏抽出一支丟在南麵。而如果客人投中一次,計數的人就把竹簽丟在北麵。
最後由記數的人根據雙方在南、北地麵上得竹簽的多少來計算勝負。兩簽叫一純,一簽叫一奇。如果主人投中10支,報數時稱為“五純”。如果客人共中9支簽,報數時稱為“九奇”。
結果,常常是主人勝客人一奇。如果雙方得簽數相等,叫做“均”,報數時稱為“左右均”。這也正符合孔子對禮節形式的重視。
據說在春秋時,子貢對每年表麵形式的祭祀很是不滿,他認為那是在浪費食物,而孔子對他說:“你認為羊重要,我認為禮才重要。”由此可見,孔子強調了禮儀形式的重要性。
其實,投壺遊戲並不是一般意義上的競技運動,而是兼有儒家修德養性的要求,這才是符合我國古代實際的投壺遊戲。在春秋時期,投壺正式形成之後,人們又開始說“雅歌投壺”這個詞,可見春秋時期,人們在玩投壺遊戲時,一定是要伴奏的。
《禮記》記載,當時伴奏的是《狸首》,不過這隻是一種音樂節奏,不含歌詞。不過這種音樂已經失傳了,不知道是什麼樣子,但是作為一種娛樂,不可能是隻有這樣一首音樂來伴奏。隻要能夠仔細地分析當時的環境,應該就能大致分析出投壺時的音樂種類。
因此,在這麼一項講究禮儀與秩序的競賽活動中,所演奏的音樂應當是既典雅而又不失活潑的,因為這畢竟是在宴席上,投壺也隻是作為娛樂形式存在的。
在考據古人投壺時所用的音樂時,必須要考量春秋時期的主要音樂,再從中適合當時投壺活動的音樂。
春秋時期的官方音樂,其範圍大致出不了《詩經》,因此隻在《詩經》中進行分析就行。《詩經·小雅》中的《鹿鳴》、《白駒》分別為君主宴請臣子和主人挽留賓客的歌樂,表現了當時宴會上和睦融洽的氣氛。這兩個樂曲雅致輕快,如果用在投壺遊戲時,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詩經·國風》的《采蘩》是描寫有關祭祀的事宜的樂曲,這種音樂也應顯得比較典雅、端正。因此在正式的宴會場所,也是合適投壺遊戲的。
《詩經·召南·鵲巢》描述了古代貴族女子出嫁時盛大而喜慶的場景,節奏應該是歡快、熱鬧的,這首樂曲可以用來助興。《詩經·騶虞》熱情洋溢地稱讚了獵人的射擊本領和高超技藝,這用於投壺禮也是十分合適的。
至於《詩經·伐檀》,詩中多反問句,充滿質問的口吻,強烈地表達了當時勞動人民對統治者不勞而食的憤慨與怨怒。如果按其內容意義用在投壺遊戲上,顯然就很不合適了。
所以在投壺禮上不能演奏《詩經·伐檀》,其原因主要是在於它的音樂旋律和歌詞節奏並不適合投壺。《禮記·投壺》說道:
投壺的時候,主人命令樂師彈奏《狸首》來進行伴奏。
因此,投壺禮儀是對伴奏音樂有嚴格要求的。而在《伐檀》全詩3章,采用回環複遝、反複詠歎的節奏,詩中句式長短錯落有致,每個小節的4字句、5字句等遙相對應,十分整齊,舒卷自如,極富感染力,酣暢淋漓地表達了創作者內心的不平與憤慨。這樣的節奏,顯然並不適合投壺時的伴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