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救贖偷嚐禁果的原罪——仁與自由意誌有多遠?(1 / 2)

由愛禮而激發的實踐,不但是一次行禮的過程,也是一次情感體驗的過程。力行,使人在對禮的感情需求得到滿足乃至升華的同時,對禮作為理性的認識得到進一步肯定和鞏固,並再次推動繼續實踐。如此不斷循環的過程便是人精神家園不斷構建的過程。力行成為內心修養的根本動力。

但與精神家園相對應的是,世俗世界早已變得“禮崩樂壞”。到處都是蛇的誘惑,人間非比伊甸。要作出對“禮”的正確實踐,本身並不容易。孔子提出“克己複禮”[①]的主張,使行和知兩方麵高度統一。

一方麵,知是行之始。愛雖是行的動因,卻是由知而生,完全建立在知的根基之上。如果對禮的知識不能準確而充分的掌握,行事就會出現偏差甚至缺乏依據。而有的時候,即便深知其禮,也會因為缺乏人際交往等種種技巧,陷入兩頭為難的窘境。如《論語·述而》篇述:

陳司敗問昭公知禮乎?孔子曰:“知禮。”孔子退,揖巫馬期而進之,曰:“吾聞君子不黨,君子亦黨乎?君取於吳為同姓,謂之吳孟子。君而知禮,孰不知禮?”巫馬期以告。子曰:“丘也幸,苟有過,人必知之。”

孔子明知同姓不婚的古製,卻又不好背負“非上”的罵名,便寧可自擔過錯。事實上,先生並非不允許犯錯,他深知由於根器的差別、聞道有先後,實踐中的謬誤在所難免。所以他總是教育學生們要“敏而好學”、“學而不厭”。通過努力學習來打牢知的根基,並結合不斷的實踐,最大限度地減少過錯,達到為人處事的最佳境界。孔子說:“吾十有五而誌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這生動地反映了孔子通過力學力行不斷改正、規避錯誤,體現了糾錯的長期性和過程性,實是經驗之談。

但為了確保正確的實踐,孔子對犯錯的容忍度又極低,以防止自我在心理上的得過且過、自我欺騙,並對再犯[②]感到十分內疚。孔子說:“德之不修,學之不講,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他要求人們不要害怕改正自己的錯誤[③],勉勵學生犯了錯誤而不去改正,才是真正的錯誤[④]。孔子又說,看到別人的過錯,憑他的經驗便可知道這是否是個仁者[⑤]。這實在是暗示一個犯錯或者總是犯同樣錯誤的人,其劣根是在依禮而行的實踐中缺乏頑強的意誌,遂不能實現克己複禮的要求。

另一方麵,行是知之成。力行既要戰勝外部的異己力量,更要克服自身欲望的影響和惡劣的客觀條件,最終歸結為能否實現自我意誌,考驗與挑戰便在此。如果失敗,就意味著自身原本認同的理性遭到了自己的褻瀆,“自我否定”將使心靈遭受挫折和打擊,並很可能是墮落的開始。但如果成功,就會產生愉悅的體驗。

這種愉悅對人的精神家園萬分重要。他的根本價值並不是肯定實踐本身,而是個體產生了因成功控製自我帶來的自由感。自由感是人終極的愉悅體驗,任何快樂的品質都難以與自由感相比。孔子雖然從未正麵論述過快樂的定義,但卻從負向心理體驗的角度給出了答案。孔子宣稱:“內省不疚,夫何憂何懼?”在一個人的精神家園中,能否當下麵對自己,進而肯定自己,毫無愧疚的感念,既由過去的實踐是否成功與正確來決定,也關乎對今後實踐的信心和毅力。

當人能夠始終如一地按照內心的理性去實踐,便會意識到自身所具有的強大意誌力量;並強烈暗示自己依憑意誌的力量可以戰勝一切困難,擺脫一切束縛,這是自由感油然而來的基礎。“憂”與“懼”卻恰恰體現了當下意誌的虛弱。我們看到,顏回“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卻“不改其樂”,樂便在無愧於己,在控製自我上始終能得到成功的歡悅。這種非酒神型的快樂是與欲求滿足後的短暫性快感和瘋狂反應是截然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