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前啟後——教化之風1(1 / 3)

承前啟後——教化之風1

秦漢時期是我國統一的中央集權製國家確立與初步發展時期,其文教政策過程經曆了由秦代法治教育向漢代德治教育的轉變,完成了一個華麗轉身,由此奠基了其後古代社會文教政策的基調。

魏晉南北朝時期,官學及門閥家學雖然時興時廢,但尊孔崇儒學的漢化教育是其主流。隋唐時期,教育高度發展,尤其是在唐代,學校齊全,生徒眾多,不僅儒家教化及經學成就非比以往,科技教育也取得了了顯著成效,彰顯了封建社會教育的繁盛景象。

秦代法治教化的政策

公元前215年的秋天,秦始皇第四次出巡。秦始皇乘著車輦,在文武群臣的護衛下,浩浩蕩蕩地從碣石向東北的仙島前進。

隨著均勻的馬蹄聲,秦始皇不覺沉入對往事的追憶中,他回想起自己幼年在邯鄲時的老師,仿佛老人家就在眼前,雖說嚴厲,可令人欽敬難忘。

秦始皇想:我嬴政能有今日,其中也有他的一份功勞呢!

那位威嚴的老人第一次給秦始皇授課時,講的就是舜帝賜給大家的姓。他給秦始皇先分別講了“亡,口,月,女,凡”,然後再合成一個“嬴”字。第二天就要秦始皇背寫這個字。

秦始皇說:“老師,這字太難寫了!”

老師說:“什麼?一個嬴字就難住了!將來秦國要你去治理,難事多著哩,能知難而不進嗎?”說著就舉起了荊條棍懲罰他。

秦始皇已多年沒見過這位老師了,他聽說老人家已經去世了。

突然,車停了。前衛奏道:“仙島離此不遠,請萬歲乘馬。”

於是,秦始皇換乘了心愛的大白馬。過不多時,便到了島上。始皇環視渤海,胸襟萬裏,豪氣昂然,更加思緒萬千。待到他低頭察看眼前時,忽然下馬,撩衣跪拜起來。

隨從的大臣們見此情景,莫名其妙,也隻好跟著參拜。等皇帝站起身來,大臣李斯才問他為何參拜。

秦始皇深情地說:“眾位卿家,此島所生荊條,正是朕幼年在邯鄲時老師所用的荊條,朕見荊條,如見恩師,怎能不拜!”

後來,人們就把這個島稱為“秦皇島”。傳說島上的荊條為秦始皇敬師的精神所感動,皆垂首向下,如叩頭答謝狀。

秦始皇當上皇帝以後,還記得已去世多年的當年那位嚴格教誨過自己的老師,說明他有著尊師重教的良好修養,同時也在一定程度反映了秦王朝禮教的麵貌。

秦國自秦孝公用法家思想為指導,實行變法後,就把“公”和“忠”作為最高的道德規範。由於變法的勝利,鞏固了地主階級的新秩序,所以自秦昭王起及至秦始皇統一全國,以血緣為紐帶的宗法觀念,逐漸被秦國管理者所重視。

秦簡《為吏之道》記載:

為人君則鬼,為人臣則忠,為人父則慈,為人子則孝;君鬼臣忠,父慈子孝,政之本也。

這說明“孝”道不僅已被承認,而且提到了與“忠”相輔的地位。

其實,秦始皇後,秦王朝推行的封建道德規範,主要不是以教育為手段,而是仍依法家的“立法化俗”的思想。事實上,秦王朝在政治、經濟、文化教育上采取的所有措施,莫不與鞏固統一有關,而其指導思想,主要來自法家的“一統”理論,其教化政策因此表現出鮮明的法家特色。

秦代在文化教育方麵,將法家的法製思想發揮、推廣到極端的地位,采取了“書同文”、“行同倫”、“設三老以掌教化”、“禁私學”等一係列文教政策,使文化教育為鞏固中央集權服務。“書同文”、“行同倫”,這是秦始皇統一初年推行共同文字和規範社會倫理、行為習俗的教化舉措。

秦始皇統一後,為了消除戰國時期“言語異聲、文字異形”的現象,丞相李斯建議秦始皇進行文字的整理和統一工作,將“大篆”和“古文”綜合改造,減省筆畫,使之簡單易寫,形成新的文字“小篆”,又稱“秦篆”。

為了推動“書同文”在全國範圍內的有效實施,秦王朝統一文字後,立即組織編寫字書頒發全國。

秦代“書同文”的文教政策,不僅使漢字走向統一、規範化、定型化過程中邁出了關鍵性的一步,對古代文化教育的發展具有重大貢獻,而且對維護政治上、思想上的統一,形成中華民族統一的文化心理也有不可輕視的作用。

為了使民眾在行為上規範,秦始皇又推行了“行同倫”的治國政策,以整合統一後的各國民眾。“行同倫”的目的在於改變原來六國貴族的不同民俗、道德和思想,教化民眾,使全國人民統一法度,統一思想。

這一政策雖屬專製國家對民眾強化管理的舉措,但它進一步融合當時各民族的風俗習慣,對於形成中華民族的共同心理狀態,增強民族凝聚力,也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設三老以掌教化”,這是對民眾實施普遍的思想教化的政策。“三老”是一種鄉官,是中央集權統治機構的基層組織中的官職之一。

公元前211年,秦國將分天下為36郡,郡下有縣,縣下有裏、亭、鄉。基本上是十裏一亭,十亭一鄉,鄉設三老,掌管鄉民法製教育、耕戰教育和尊卑教育。三老由國家給予一定公職待遇。朝廷通過設置三老直接對一般民眾進行廣泛的法製教育和思想教化。三老與“行同倫”的政策相輔相成,構成從朝廷到地方的思想教化係統,鞏固了國家的統一。

對於私學,李斯認為,必須由政治上的統一再推進到學術上的統一,否則異說橫行,會危及並瓦解政治的統一。他指出,今天下已定於一尊,但各私家學派仍以自己的學說相傳授,以標新立異為高,特別是“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首”,這是絕對不能容忍的。於是,李斯主張禁止私學。

私學是傳播學術思想的途徑,書籍是文化知識的載體,禁絕私學,就必然要取締在民間收藏流傳的各種文獻典籍。為了達到禁私學的目的,秦王朝通過刑法來強製執行,加大了對文化教育領域的治理力度。

秦代的博士製度也是秦代教育的重要內容。秦代沒有設置專門管理教育的職官,與教育關係相對比較密切的,當推博士。博士官在戰國時期已經出現,但尚無定製。秦統一後建立官製,博士才正式成為朝廷中的固定職官。

秦代的博士是指當時的博通古今之士。這些博士不專限於治六經,學術上有一專長即可得為之。秦代博士有不少是儒生,也有各種文學、方術之士。博士沒有專職行政事務,他們作為專家、學者,主要起谘詢、顧問的作用,都曾受秦始皇器重。

秦代博士是執掌《詩》、《書》和百家之語的,與教育管理關係密切。秦代的焚書禁令不施於博士執掌的書籍文獻,但在當時文化專製主義政策下,博士的講學和學術研究受到一定影響。

吏師製度是秦代培養官吏的主要方式。吏師製度雖然淵源於西周時期“學在官府”的教育管理製度,但它的指導思想卻出自法家的“以法為教,以吏為師”。秦代禁絕私學,士民唯一可學的隻有國家的法令,教育者必然是執法的官吏。

李斯說:“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當家則力農工,士則學習法令群禁”。他又明確指出:“若有欲學法令,以吏為師。”這些主張得到秦始皇的認可,成為秦王朝的一項基本文化教育政策。

秦王朝在統一六國之前,曾經在朝廷機構設有專門訓練吏員的“學室”。《秦律》規定:

非史子也,毋敢學學室,犯令者有罪。

“史”即在朝廷機構中從事文字工作的低級文吏。由此可見,秦代很早就存在“學室”,入學的弟子必須是“史”之子,學習的目的是培養為朝廷服務的文化官員。

秦代還專門製訂《除弟子律》,就學吏弟子的管理、任用辦法作了具體規定。秦簡有一篇《為吏之道》,據有關學者推測,這可能是學室中供吏師弟子學習的文化課本和政治課本。

秦王朝在政治方麵注重實效、功利,質樸而率直,不事虛浮,主動性極強;在教育方麵不師古,不崇經,以法為治,以吏為師,同樣具有鮮明的法家特色。

秦文化在古代曆史上影響最為深遠的,就是它的這種政治文化和教育文化。顯而易見,由於秦代的教育政策及社會教化推行至極致,在大一統國家形態和大一統國家觀念的秦文化中,占據著不可或缺重要地位。

[旁注]

碣石 位於河北昌黎縣城北。有關碣石出處有兩說:一說在河北昌黎;一說在遼寧興城。考古工作者在孟薑女廟附近的孟薑女墳發掘出一些古代物品,證實昌黎是碣石真正的所在地。

李斯 (約公元前284年~公元前208年),秦代著名的政治家、文學家和書法家。在秦王政滅六國的事業中起了較大作用。秦王朝統一天下後,製訂禮儀製度。李斯政治主張的實施對我國和世界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奠定了我國2000多年政治製度的基本格局。

秦孝公 (公元前381年~公元前338年),戰國時期秦國國君,諡號為“孝”。他重用商鞅實行變法,獎勵耕戰,並遷都鹹陽,建立縣製行政,開阡陌,在加強中央集權的同時,不斷增進農業生產。自此國力日強,為秦統一天下奠定了基礎。

秦簡 是戰國時期的秦國及後來的秦王朝遺留下來的簡牘總稱,於1975年底在湖北省雲夢縣睡虎地的秦墓葬中出土。戰國時期和秦代,書寫主要利用竹木簡,沒有現在的紙張。秦簡的發現對於研究秦的曆史有著無法替代的重要作用,特別是對秦法律的研究,尤其重要。

方術 方術有兩種意思,一是指古指關於治道的方法;二是指古代用自然的變異現象和陰陽五行之說來推測、解釋人和國家的吉凶禍福、氣數命運的醫卜星相、遁甲、堪輿和神仙之術等的總稱。秦始皇信方士之說,派人求不死之藥,終無結果。

《秦律》 秦代法律的總稱。公元前356年商鞅變法時曾改李悝的《法經》為律,頒行秦國。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天下後,將秦律修訂,作為全國統一的法律頒行各地。秦二世即位後,又修訂了秦朝的律令。《秦律》的律文涉及政治、經濟、軍事、文化、思想、生活等各個方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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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統一六國後,準備在公元前213年執行郡縣製。這時,博士淳於越等人反對當時實行的“郡縣製”,要求根據古製,恢複分封製,還拿出“祖宗之法不可變”之類的陳詞濫調。麵對淳於越等人的反對意見,秦始皇不但沒有處罰他們,還讓大臣們一起討論這個事情。

丞相李斯駁斥了淳於越等人的觀點,主張禁止百姓博士尤其是以古非今,誹謗朝政。同時,李斯又力陳郡縣製的好處,最後討論的結果仍然是執行郡縣製。秦始皇采納了李斯的建議。

漢代德育教化的舉措

西漢代初期年,朝廷為複蘇社會經濟,信奉黃老之學,實行“無為而治”的“休養生息”政策。這時的儒家尚未受到重視,但一些儒家學者卻在積極宣傳自己的主張,為以後漢王朝製訂文化教育政策做了理論上的準備。

漢代初期儒生總結了秦王朝滅亡的曆史教訓,得出一個重要結論,即“取天下”和“守天下”的時勢任務不同,管理者采取的治術也應有所不同。他們認為,秦王朝的滅亡,是一味執行法家路線造成的。

漢代初期政治家陸賈,提出“逆取而以順守,文武並用,長久之術”的策略性建議。他認為對人民的領導,應以“教化”為主要手段,而不可單靠刑罰,因為刑罰隻能“誅惡”,不足以“勸善”,“勸善”要靠教化。

漢文帝劉恒時,政論家賈誼繼承陸賈的教化思想,進一步提出推行教化的關鍵是在各級官吏,因此主張“敬士”、“選吏”。選吏必須用士,用士之道則在於“敬士”。

漢武帝劉徹時,經學家董仲舒適應這一時期政治上統一的需要,把戰國時期以來的各家學說以及儒家各派,在《春秋》公羊學的名義下融彙起來,建立了一套“天人感應”的唯心主義思想體係。然後,他又表達了獨尊儒術的主張。

他說道:

《春秋》大一統者,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宜也。今師異道,人異論,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無以持一統,治製數變,下不知所守。臣愚以為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其道,勿使並進。邪辟之說滅息,然後統紀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從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