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傳遞——崇儒重教2(2 / 3)

隨後頒布的《奏定學堂章程》,將中學的修業年限由4年改為5年,不再分科。除規定府治必須設一所中學外,各州縣如有能力也可酌辦。除官立、民立中學外,地方士紳也可集資自設中學,集自公款的名為公立中學,一人出資的名為私立中學。這些中學準借用地方公所、寺廟等處辦學。

這些中學堂學習科目共12門:修身、讀經講經、中國文學、外國語、曆史、地理、算術、博物、物理及化學、法製及理財、圖畫、體操。每周上課36小時。

1909年,學部又在學堂章程基礎上奏請仿德國學製變通中學課程,實行文、實分科製,文科重經學,實科重工藝。

清代朝廷創辦的新式大學,首推1895年盛宣懷奏辦的天津中西學堂的頭等學堂。該學堂修業年限為4年,第一年不分科,課程有英文、製圖、物理、化學、天文、地理、萬國公法、理財學等;第二年以後,各就性質所近,選學一種專門學科。專門學科分工程、電學、礦務學、機器學、律例五科。學生120人,分4班,每班30人。學生畢業後,“或派赴外洋,分途曆練;或酌量委派洋務職事”。

1898年,頭等學堂接受京奉鐵路局的要求,特設鐵路班。1903年改名為“北洋大學”,學製由4年改為3年,設有土木工程、采礦、冶金等科,成為我國最早的工科大學,也是今天天津大學的前身。

1897年,盛宣懷又在上海創設南洋公學,其中,建於1900年的“上院”,也是大學。學生120名,分4班,每班30名。學製4年。

最初開辦南洋公學的目的側重於培養政治、外交等方麵的人才,“以通達中國經史大義厚植根柢為基礎,以西國政治家日本法部文部為指歸,略仿法國國政學堂之意”。後來培養目標有所變化。

1906年春,南洋公學改政治科為商務科,同年秋又增設鐵路科,並改名為郵傳部上海高等實業學堂。次年停辦商務科,成為專設工科的大學,以後學校規模日益擴大,成為清代末期著名的工科大學,是今天上海交通大學和西安交通大學的前身。

[旁注]

戊戌變法 指1898年農曆戊戌年以康有為為首的改良主義者通過光緒皇帝所進行的資產階級政治改革。主要內容是:學習西方,提倡科學文化,改革政治、教育製度,發展農、工、商業等。這次運動遭到守舊派的強烈反對,曆時僅103天的變法終於失敗。因此也叫“百日維新”。

張煥綸 (1846年~1904年),近代小學教育的創始人。1878年,他邀集同窗好友沈成浩、徐葵德等人,籌資興辦書院。將自己住宅的部分廳堂、庭院,撥作校舍,招收學生40餘人,分班組進行教授。因為就學的都是剛開蒙的兒童,學校定名為“正蒙學院”。

鍾天緯 (1840年~1900年)。曾受清代朝廷出使德國大臣李鳳苞邀請遊曆歐洲各國,考察政治、文化和經濟狀況,比較西方文化與中國政俗之短長。他於1896年在上海創辦的三等公學,是古代新式初等教育萌芽時期的私立小學堂。

盛宣懷 (1844年~1916年),清代末期官員,官辦商人,洋務派代表人物,著名的政治家、企業家和慈善家,被譽為“中國實業之父”和“中國商父”。盛宣懷創造了11項“中國第一”,其中有第一所大學北洋大學堂,第一所高等師範學堂南洋公學,第一個斟礦公司。

學部 古代官署名。清代末期設立的中央教育行政機構。1898年,清代朝廷設京師大學堂管理學務大臣,即管學大臣,管理京師大學堂並統管全國教育事宜。後設學部,置尚書、侍郎、左右丞、參議。分總務、專門、普通、實業、會計五司,各有郎中、員外郎、主事及視學官等。轄京師大學堂、八旗學務處、編訂名詞館等,並將國子監改隸學部。

提學使司 古代官署名。清代末期各省教育行政機構。清代末期停止科舉、興辦學堂時所設省級教育行政官署。1905年,載撤學政,在各行省設提學使司,以提學使為主官,管理全省學務。下設總務、專門、普通、實業、圖書、會計,各有科長、科員。辛亥革命後,改設教育廳,主官為廳長。

北洋大學 是我國近代第一所大學。創建於1895年10月2日。北洋大學堂的創辦,不僅推動了我國第一個近代學製的產生,為我國高等學校初創時期體係地建立起到了示範作用,更重要意義在於:它結束了我國延續長達1000多年封建教育的曆史,開啟了近代教育的航程。

南洋公學 “南洋”,泛指華東沿海一帶。清代末期稱江蘇、浙江、福建、廣東等沿海各省為“南洋”,稱江蘇以北沿海各省為“北洋”。南洋公學為盛宣懷1896年創建於上海,與北洋大學堂同為近代曆史上我國自己最早創辦的大學。1959年7月31日,起源、根植並輝煌於上海“南洋公學”的交通大學完全分立,經教育部批準,分別成立上海交通大學和西安交通大學。

[閱讀鏈接]

1895年10月2日,由光緒皇帝禦批,由盛宣懷出任學堂首任督辦的“北洋大學堂”成立。學堂初名“天津北洋西學學堂”。

盛宣懷對新式教育有自己的卓見。他給天津北洋西學學堂的學員定了嚴格的規則,要求學員一定要精鑽本專業,不可心有旁騖,要循序漸進,不容紊亂,他認為打牢知識基礎很重要,決不可“學無次序,淺嚐輒止”。另外,他希望學員結合自己的專業學習外語,這是他有感於當時缺少高技術人才而提出的要求,事實證明很有道理。

清代洋務教育的措施

1861年1月13日,長期主持清代朝廷外交事務的恭親王愛新覺羅·奕訢,在一篇陳述“禦夷之策”的奏折中,備論“夷禍之烈極”,主張審時度勢,權宜辦理夷務,並提出拯救夷禍之急的“六條章程”。

在這個章程的第五條中,奕訢主張在原設的俄羅斯文館的基礎上,選各省的八旗子弟十三四歲以下之天資聰慧者各4人,學習英、法、美三國文字。

1862年8月,在奕訢等人的大力倡議下,同文館正式成立。它的創建是洋務教育的開門之舉,標誌著我國近代學校的萌生。

奕訢提出的同文館辦學“六條章程”,全部是仿照俄羅斯文館的舊例。除教學內容之外,它與清代舊有的官學並無實質性的區別。

同文館的教習,原擬從廣東、上海兩地挑選諳解外語的中國人擔任,後又聘請英國傳教士包爾騰為英文教習,另聘候補八旗官學教習作澍琳充漢文教習。1863年,又增設法文館、俄文館,並分聘法國傳教士司默靈、俄國人柏林擔任法、俄文教習。

1866年12月,總理各國事務大臣奕訢,在總結同文館5年來的辦學經驗時認為:同文館所收八旗幼童經5年的學習,雖於洋文洋語尚能領略,但年幼學淺,於漢文文義尚難貫穿,其功力所限,難以速效。

因此,奕訢提出3條建議:第一,在同文館內增設天文、算學館,講求天文算學等格致原理;第二,提高學生的檔次,從滿漢舉人及“五貢”正途生員中挑選20歲以外者入館;第三,聘請洋人在館教習天文,算學,以期數年後有所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