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才成製——科舉選士1
西漢與唐代是我國曆史上最強盛的兩大封建王朝,被稱為“漢唐盛世”,是我國封建社會發展的高峰。成就“漢唐盛世”的因素很多,其中最重要是西漢和唐代的人才選拔製度。
西漢時期,雄才大略的漢武帝建立了以察舉製度為核心的人才選拔製度,通過在民間察舉選才,各種人才脫穎而出,為造就西漢盛世做出了巨大貢獻。科舉製度初創於隋而成熟於唐,成為封建社會選拔官吏的一條主要途徑,通過科舉取士,促進了唐代社會的繁榮發展,國力空前強盛。
秦代實行的吏師製度
那是在秦統一天下之初,為了鞏固政權,秦始皇在政治、經濟、思想和文化教育等方麵,秦代做了很多鞏固統一、符合社會發展需要的重大事情。如確立郡縣製,統一度量衡,書同文,車同軌等等,還實行“吏師”製度。
所謂“吏師”製度,如《韓非子·五蠹》所說:
明主之國,無書簡之文,以法為教;無先王之語,以吏為師。
意思是說,君主英明的國家,沒有寫在書上的文字,而以法令作教材;沒有先王傳下來的經驗,而以官吏當老師。
據《史記》記載,在秦中央朝廷,設有一種宮邸學校。當時的宦官趙高曾受秦始皇詔命,教習秦始皇的兒子胡亥,學習秦王朝法律及其他文化知識數年,其學習的重點是法律,“以法為教”。這大概可以說秦王朝皇族子女教育之風氣。
湖北秦墓中出土的秦簡記載,秦代普設於郡縣的官學叫“學室”。學室的學生稱“弟子”。弟子必須是“史”的兒子。史相當於政府各級機構裏的書記、檔案員等低級文吏。
學室弟子皆立有名籍,政府官員在法律許可範圍之內,可以役使他們、鞭笞他們,但他們可以免除兵役和徭役,這是很大的優待。
秦代學室弟子學習的內容,初學者主要是識字,如學寫字、書寫姓名、識名物等。《蒼頡篇》、《爰曆篇》、《博學篇》是當時學室教學的3本教材。具備了一定的基礎後,開始學習國家的法律製度。
秦代的法令教育占著極其重要的地位。為了選拔人才,這一時期出現過專門的法律考試製度。秦王朝采用法家的學說治理國家,認為所有國內臣民都需要接受跟國家有關的法令,知道做哪些事會受到獎勵、做哪些事會受到懲罰。
秦代教材《法律答問》篇采取一問一答的體例對秦律進行解釋,這種體裁很像考生為應付考試所作的試題。此外秦簡中還有《為吏之道》,這些都反映了當時學習法律的內容及法律考試的一些基本情況。
學室弟子經考試合格之後,便可以畢業做官。不過,弟子在任官之前還要經過一段時間的考核與實習。弟子為吏,開始隻能做“史”,以後可視工作效績而遷升。
對於秦代學校學生的畢業考試和實習,漢代時有所沿襲。東漢著名學者許慎在《說文·序》中曾說:
尉律:學童十七已上始試,諷籀書九千字,乃得為史。
東漢時期曆史學家班固編撰《漢書·藝文誌》引用漢初蕭何律時寫道:
太史試學童,能諷書九千字以上,乃得為史。
漢代的這些規定因襲了秦代的製度,說明在秦代學生畢業後為官的情況。據秦簡《編年紀》載,一個叫“喜”的人,年19歲,經過考核後被任用為史,這與許慎所說的“學童十七已上始試”相合。
從秦簡看,秦代還試行過學室畢業後,到社會上工作一年,然後視其能力授予官職的辦法。試用一年,實際上也是一種考核辦法,用以提高學生實際工作的能力。
總之,秦代實行“以吏為師”、“以法為教”的吏師製度,通過寫字、習文,法令及考試來選拔人才,還重視實際工作能力的考核,考核合格才委以小吏。秦代實施的吏師製度,為秦王朝的以法治國造就了合格的人才。
[旁注]
《五蠹》 戰國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韓非《韓非子》中的一篇,指當時社會上的五種人:一是學者,指戰國末期的儒家;二是言談者,指縱橫家;三是帶劍者,指遊俠;四是患禦者,指依附貴族私門的人;五是工商之民。韓非是戰國末期韓國的公子,思想家荀況的學生,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秦簡 秦簡是戰國時期的秦國及後來的秦朝遺留下來的簡牘總稱。1975年底,湖北省雲夢縣睡虎地的秦墓葬中出土了戰國末期到秦代秦墓時的竹簡共1100多枚。秦簡的發現對於研究秦的曆史有著無法替代的重要作用,特別是對秦代法律的研究,尤其重要。
《法律答問》 秦簡中的篇章。它是以問答形式對秦律某些條文的精神實質和名詞術語所作的解釋。《法律答問》所解釋的是秦朝法律中的主體部分,即刑法。《法律答問》中還有一部分是關於訴訟程序的說明,如“辭者辭廷”、“州告”、“公室告”、“非公室告”等,是研究秦的訴訟製度的重要材料。
蕭何律 律法名,典出《漢書》卷23《刑法誌》,漢代相國蕭何采集秦朝法令,選取其中合乎時宜的,製訂了九章法律。亦省稱“蕭律”。劉邦稱帝後,命蕭何重新製訂律令。蕭何采摭秦法,酌加新律,作為《九章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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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代不僅注重法律教育的價值觀在人類曆史上極為罕見,事實也造成了秦朝的短命。
秦代采用法家的學說治理國家,認為所有臣民不需要接受其他任何教育,他們一生隻需保持人出生時的本性,並詳細知曉國家法令。這是商鞅變法的基本主張之一。所以秦代嚴禁書籍在國內的傳播、嚴禁從事說教之人在國境內活動,連歌舞、雜耍、說唱之類的藝人都被認為會是蠱惑人心的,以上各類人等凡被舉報發現的一律要受到重處。
兩漢的太學與察舉選才
那是在西漢武帝時期,隨著政治經濟和思想條件的成熟,著名儒學家、思想家和教育家董仲舒向漢武帝提出“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政治主張,肯定儒家教育在育才和化民兩方麵的作用。他在《舉賢良對策》中向漢武帝建議道:
養士之大者,莫大乎太學。太學者,賢士之所關也,教化之本原也……臣願陛下興太學,置明師,以養天下之士,數考問以盡其材,則英俊宜可得矣。
意思是說,培養人才沒有比辦好太學更重要了,太學是賢才所由出,教化之本源。他希望皇帝興辦太學,聘請高明的教師來教養天下的賢才,常常考問他們,來啟發他們的才智,那樣,英俊的人才就可以得到了。
為了培養和選拔精通儒經的治術人才,漢武帝采納了董仲舒的建議,將儒家經典《詩》、《書》、《禮》、《易》、《春秋》定為“五經”,置五經博士並開創太學。
公元前124年,漢武帝下詔在長安設太學,置博士弟子。開創太學後,太學就成為地主官僚政府下設的一種“育才養士”的教育機構。
漢武帝以後,隨著漢王朝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太學教育也有很大發展。漢武帝開創太學時,太學生僅50人,到漢昭帝時太學生增至百人,漢宣帝時增至200餘人,漢元帝時增至千人,漢成帝時增至3000人。到漢平帝時,又為太學生建築校舍,能容太學生萬人。
東漢時期,漢光武帝劉秀重建太學於洛陽南門外,校內設有講堂,門前並有石經4部。京師形成了太學區。太學一時盛況空前。到漢順帝以後,太學發展到鼎盛時期,太學生竟達3萬人,連匈奴等少數民族也遣子弟入學。這種盛況是世界古代教育史上罕見的。
漢代太學的教師稱博士。漢代每一儒家經書設1名博士。漢武帝時置博士7人,漢宣帝時博士擴大到14人,漢元帝時又增加到15人。漢平帝時,增“五經”為“六經”,每經博士5人,共置博士30名。東漢光武帝又置經學博士14人,統一由祭酒管理。
祭酒相當於太學的校長,由太常選定德高望重的博士充任。擔任博士的基本條件是:明於古今,通曉百家,知識淵博,德行高尚,作風正派,恪守師法家法,教學經驗豐富,身體健康等。
西漢博士通過征辟或薦舉的方式選取;東漢時則采取考試方式選取,並要求基層政權寫“保舉狀”。考試博士,由太常親自主持。如東漢伏恭經“太常試經第一,拜博士”。
應試博士的人年齡須在50歲以上。如果發現應試的人不符合條件,或辭退,或驅逐。如東漢時張玄試筆第一,拜為博士,但後發現他不尊家法,有離經叛道行為,被撤換。楊仁經考試合格拜為博士,後發現不滿50歲,漢明帝改任他為北宮衛士令。
漢代太學的學生,西漢稱“博士弟子”或“弟子”,東漢稱“諸生”或“太學生”。學生來源:一是由太常在京師和地方直接挑選;二是由郡國道邑等地方舉薦。選太學生的標準以德、才為主,還重儀表。
漢代太學很注重考試,製定了十分嚴格的考試製度。從某種意義上說,漢代太學既是國家的最高學府,又是國家的考試機關。 太學的考試有兩大作用:一是通過考試發現人才,選拔人才,充實漢朝官吏隊伍;二是通過考試,督促學生學習儒家經典。
在漢武帝開創太學時,規定太學生每年考試一次,稱謂“歲試”。東漢時改為每兩年考試一次。漢代太學考試方法有射策、策試和口試這三種。
“射策”是漢代太學慣用的一種考試方法,創始於漢武帝時代。考試程序是由主考人根據儒經內容提出若幹問題,然後按照這些問題的難易程度分成甲乙兩等,再把這些問題寫在帛或紙上密封起來,由被試者隨意抽出其中一二種題來解答。內容側重對於儒家經典意思的解釋與闡發。主考人根據學生的解答判斷學業成績,成績合格者授予相應的官職。不過每科均規定取官名額。
“策試”就是教師事先按家法章句分科出好50個題目,學生凡是回答得多且好的被評為“上第”,“五經各取上第六人”,上榜公布,作為政府錄用的依據。“口試”即試誦說的考試方法。
這些考試方法一直推行到西漢末年。隨著太學規模的擴大,考試製度也進行了若幹改動,即不分甲乙科,隻取“高第”,即最優者。後來又增加了補官的名額。到漢桓帝說仍從太學生中擴大錄用名額,把考試最優者排成四等,由太學推薦給政府,然後授予官職,即高第15人和上第16人均做“郎中”,中第17人為“太子舍人”,下第17人為“王家郎”。
漢桓帝永壽年間的156年又進了一步,采用“兩歲一試”,廢止錄取名額限製,以通經的多少定等第高下,並據此分別授官,即將太學考試與政府分配直接掛鉤的辦法,作為一種製度來執行。
兩歲一試的具體辦法是:太學生學滿兩年可以參加考試,以“五經”為命題範圍,以熟讀經書程度來分別次第,考試不合格的可留校繼續學習,過兩年趕下屆考試。通二經者,授予“文學掌故”官職,可以不去做官,繼續學習,待兩年後再參加高一層次的考試。通三經者,授予“太子舍人”官職,也允許不去做官,繼續學習,待兩年後再參加通四經的考試。通四經者,授予“郎中”官職。如此類推,直至博通“五經”為止。已做官的太學畢業生亦可參加考試,作為繼續升官的依據。
這種通過考試選用人才的方法成為國家興盛可靠保證,同時對於鼓勵太學生們繼續不斷地研究儒家經典,養成通才,也是有很大作用的。西漢的太學生多隻能專儒家一經,東漢的太學生一人逐步能通二經、三經、四經乃至五經,有的還能兼通今古文,如鄭玄被稱為“括囊大典、網羅眾家”的通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