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才創新——試製改革2(1 / 3)

選才創新——試製改革2

遼金的官員考試與選拔

宋代科舉考試製度及官員選拔任用製度也深刻地影響了當時北方的少數民族。由契丹人建立的遼政權和由女真人建立的金政權,都仿照中原王朝的官員選拔模式,再結合自己本民族的特點,在科舉考試和官員選拔上采取了各具特色的政策和措施。

契丹族是生活在遼河與灤河上遊的少數民族,出身於契丹耶律氏貴族的阿保機統一了契丹古八部,於916年自立為皇帝,即遼太祖。他的兒子耶律德光繼承了皇位,於947年把契丹國號改為“遼”。

遼執政者重視人才的選拔,不但信任宗室、外戚和契丹各部有才能的貴族、官員,而且重視任用漢官。通過科舉選拔人才是遼執政者一開始就重視的。遼太宗耶律德光時,契丹族人室昉曾經“登進士第”。《遼史·室昉傳》描述室昉登第及受官事說:

幼謹厚篤學,不出外戶者二十年,雖裏人莫識。其精如此。會同初,登進士第,為盧龍巡捕官。太宗入汴受冊禮,詔昉知製誥,總禮儀事。天祿中,為南京留守判官。應曆間,累遷翰林學士,出入禁闥十餘年。

這個史實說明,遼政權在遼太宗時就已經較早地借鑒和實行了中原宋王朝的科舉考試製度。

又據《續文獻通考·選舉考》載,遼聖宗在統和年間的998年“詔開貢舉”,遼的科舉考試製度由此正式建立和健全起來。當時的科舉考試範圍也有所擴大,每年考中的人有幾人、十幾人、幾十人。

到遼興宗、遼道宗時,中進士的人多了,從幾十人到百餘人。當時效法唐製,設鄉試、府試、省試3級,後又增加廷試即殿試。起初隻考詩詞賦和法律,後增加了明經、茂才異等及其他科目。起初是每年考一次,自遼興宗以後,則是3年舉行一次。考試後的閱卷錄取和授官等方法,均仿唐宋製度。

遼興宗、遼道宗時的進士錄取等第,主要根據考生成績,分為甲、乙、丙3等。新科進士錄取後,遼代皇帝親自接見,並舉行隆重的頒賜儀式,使新科進士感戴皇上賜給的恩榮。

遼的科舉考試製度主要是為漢人設立的,嚴禁契丹族的人參加科舉考試。一方麵表示朝廷尊重中原先進文化,另一方麵也是為籠絡漢族知識分子使其為遼朝廷服務。至於本族人,隻要學會騎馬射箭、握好兵權就夠了,另有一套升官製度。遼興宗時,將軍耶律庶箴因為讓兒子去參加科舉考試,竟受到“鞭之二百”的處罰。

到了遼代後期,限製契丹族人參加科舉考試的規定明顯地放鬆了。一些契丹族貴族子孫也通過科舉考試,獲取聲名。如遼宗室耶律大石,於1115年進士第,“擢翰林應奉”。又如耶律儼,自幼好學,在遼道宗鹹雍年間進士第。

遼代科舉考試製度雖在其規模和影響上,以及在管理水平和考試的標準化方麵都遠不如唐、宋,在實施範圍上又帶有一定的狹隘的民族局限性;但遼代的科舉考試的實施,對於遼代加速其封建化的進程,對於儒家傳統文化的傳播,對於促進民族之間的融合以及促進北方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都是有益的。它還為金代科舉考試製度的發展提供了借鑒。

女真貴族完顏阿骨打於1115年在會寧即黑龍江阿城地區建立了“金”。到了1141年,金和南宋王朝達成了“紹興和議”之後,淮河以北地區全部在女真貴族的治理之下。

為了籠絡漢族知識分子,金太宗於1123年第一次設科舉考試,緊接著第二年又連續舉行兩次科舉考試。1127年又舉行科舉考試,分南北場考試,各以經義、詞賦取士。北場錄取進士200人;南場錄取進士150人。

到了海陵王時,金廢除了南北二場考試做法,並對科舉考試作了調整,確定為3年舉行一次,考試分為4個層次:鄉試、府試、省試、廷試即殿試。考試範圍以“五經”“三史”的正文為限,科目有詞賦、經義、策論、律科、經童科等。考試詞賦、經義、策論中選者,稱為進士;律科、經童科中選者,稱為舉人。此外還有臨時的製科。

金世宗大定年間的1171年,金政權首創女真進士科。專招女真族人考試,有一套異於漢族人的考試和錄取程序。可見金比遼更重視科舉考試,而且沒有沿襲遼不允許本族人參加科舉考試的狹隘規定。

不過女真族貴族子孫做官仍有世襲法保證,不一定都經科舉考試這一途徑。有的女真族貴族子孫科舉考試落選,但仍可被賜予“及第”,謂之“恩例”,或經朝廷大臣推薦授予出身,謂之“特恩”。到了金哀宗後期,則明確規定“許買進士第”,這更為貴族、官僚及其子孫後代升官晉級大開方便之門。

值得提出的是,金代在科舉考試的內容、形式及錄取方式上還有不少創新。如金章宗曾經下詔,在“六經”、“十七史”、《孝經》、《論語》、《孟子》及《荀子》、《揚子》、《老子》範圍內出題,並且還要在題下注其引經據典的根據。

這種命題範圍並要求注其經典出處的辦法,是金代的創新。比起遼、宋科舉考試主要從“四書”、“五經”中尋找答案是大大地擴展了,擴充到經、史、百家之言的範圍,並且要求考生的答題引用的資料必注明來源,這是對考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金時進士的待遇甚為優厚,這對漢族知識分子具有更大的吸引力。也是出於政治鬥爭的需要,與南宋政權爭奪知識分子的手段。

與遼代不同的是,金代除設“常科”之外,還設有“宏詞科”等特科和武舉科。特科即製科,“以待非常之士”,是常科的補充。“宏詞科”本是宋代始設的,考試章表、露布、檄書、頌、箴銘等文體的科目。金代把它作為特科,也是為了籠絡一些有特殊才能的漢族知識分子。

金代的武舉科始設於金熙宗皇統年間,分府試、省試兩級,上、中、下3等。金代末年,科舉考試搜檢甚嚴,要用軍士監檢,對於私帶夾書嚴加搜查,有時要求考生先沐浴、更衣才準入場,有時還有“解發袒衣索及耳鼻”,這更為前所未有之奇聞。

金代科舉考試製度並不完善,沒有回避措施,為權貴以權謀私大開方便之門。而且金末更重門蔭、重軍功,甚至金哀宗晚年,明確規定許買官、許買進士第,以至於科舉考試成為金代官僚貴族的特權,對一般士子則失去了意義。

總之,遼金時期有許多漢人知識分子通過科舉考試成為遼金領導層中的一員,實現了政治抱負;遼金也借科舉籠絡住漢族中上層士人,穩定政權。遼契丹族和金女真族也因科舉的施行而受漢文化影響,促進了民族間的交流。在這一過程中,中原科舉考試選拔官員製度扮演了至關重要的角色。

[旁注]

契丹古八部 古契丹有八部:悉萬丹部、何大何部、伏弗鬱部、羽陵部、日連部、匹絜部、黎部、吐六於部。涅裏是遼的始祖。把八部歸之於來源同一父親的八兄弟後裔,顯然是後人根據早期傳說綜合成的但它反映了契丹最初的諸部,可能是一些近親或有血緣聯係的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