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舉末途——八股取士1(2 / 3)

庶吉士是翰林院內的短期職位,為皇帝近臣,負責起草詔書,有為皇帝講解經籍等責,是為明內閣輔臣的重要來源之一。從此翰林院與科舉考試發生緊密關係,翰林院乃成為一個儲才機構,對象是科舉中式的進士。明代尤以翰林為貴,當時有“非進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之說。

明代科舉隻設進士一科,不考詩賦,這是科舉考試上的一大改革。明代鄉、會試內容總的說來大致分3大類,一為經義,二為詔誥律令,三為經史時務策。鄉、會試3場考試中以第一場為最重要。

明代科舉考試,科目雖沿用唐、宋舊製,而考試之法,變化很大,比如經義采用排偶文體,稱謂“八股”。八股文亦稱時文、製藝、經義、四書文。它定範於明初,由明太祖與劉基首創,完備於明成化年間。

所謂“八股”文體,要求將一篇文章可分為6段,計為八比。第一段為破承題。所謂“破題”是開首用二句或三四名說破題意,大抵以對句為多;接著又作四五句,承上接下,謂之“承題”。第二段為“小講”,用首二比,是正文初入講處。第三段為“提比”,用三四比。第四段為“中比”,用五六比。第五段為“後比”,用七八比,為一篇文章最緊要處。第六段為“束比”,是八比既完,又作總會全文,詠歎數句,附小比於後,作為結束。

八股文的要害是注重格式,講究對偶排比,而且又隻能依據朱熹《四書集注》“代聖人立言”,不能絲毫闡發自己的見解。文中空虛無物,束縛思想莫甚於此。明代取士,既以八股為準。數百年間,使天下學子,競習此八股文濫調,以為進身之階,其流弊不可勝言。它的禍害,不獨及於明代本身,而且影響清代。

值得一提的是,明代的學校和科舉更加緊密地結合起來。明太祖朱元璋曾明確指出:

治國以教化為先,教化以學校為本。

為了推行封建文化教育,明太祖對學校非常重視。1365年,當他還是吳王的時候,就在應天建立國子學。1369年又令各府、州、縣設立學校。

國子學是中央一級的學校,建於南京雞鳴山下,不久改成國子監。國子監設祭酒1人,總領監務;司業2人,分掌六堂,主持教務。又分設管訓導的監丞、管總務的典簿、管圖書的典籍、管夥食的典饌、負責分經授課的博士,以及分別負責管理六堂事務的助教、學正和學錄。

在國子監學習的學生統稱監生,舉人入監的稱舉監,生員入監的稱貢監,官僚子弟入監的稱蔭監,捐資入監的稱例監。

明永樂初年,明成祖在北京設立國子監,1420年遷都北京後,稱原來的國子監為南京國子監。這就是明史上的“南監”和“北監”。

明代的國子監分為六堂,分別以率性、修道、誠信、正意、崇誌、光業命名。學習內容除儒家經典“四書”、“五經”之外,還有劉向的《說苑》、律令、書法、數學、《禦製大誥》等。每月試經、書義各一道,詔、誥、表、策、論、判中選二道,每天習200餘字。監生們的功課,由各班齋長負責監督。

明初急需大批人員充實官僚機構,因此以監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員的多不勝計。明成祖以後,進士的地位日益提高,監生的出路每況愈下。監生如果不通過科舉取得進士的頭銜,就不可能有好的出路了。

除了中央一級的學校國子監外,地方府、州、縣也有學校。府設教授1人,訓導4人,州設學正1人,訓導3人,縣設教諭1人,訓導2人。府、州、縣學的學生名額,明初規定為:府學40人,州學30人,縣學20人。後來又幾次下令增加名額。

明代的學校是為科舉輸送考生的重要途徑,而進學校學習也成了參加科舉、進身仕途的必由之路。

[旁注]

直隸 我國舊省名。宋代地方行政機構直屬京師者稱直隸。元不屬諸路及宣慰司或行省的府縣,亦稱直隸。明清不屬府而直屬布政司的州稱直隸州。特指河北省。明代稱直接隸屬於京師的地區為直隸。清初以南直隸改稱江南省,北直隸改稱直隸省,轄境依舊。

行省 原為中央派出的高級機構,以後成為地方行政區域名稱。南宋、金時已有行省之稱。元中期,全國增設十行中書省,簡稱行省,從此,地方政治製度進入劃省而治的階段。明初加強中央集權,撤銷行中書省,改設承宣布政使司,而習慣上仍稱行省,簡稱省。清增為22個行省。

布政使司 即承宣布政使司。明時承宣布政使司為國家一級行政區,清沿襲明製,保留各承宣布政使司,但布政使司轄區直接通稱為“行省”,並在各省布政使之上設置固定製的總督、巡撫掌管全省軍民事務。布政使成為巡撫屬官,專管一省或數個府的民政、財政、田土、戶籍、錢糧、官員考核、溝通督撫與各府縣。

禦史 先秦時期,天子、諸侯、大夫、邑宰皆置,是負責記錄的史官、秘書官。自秦朝開始,禦史專門為監察性質的官職,一直延續到清代。明清專設監察禦史,隸都察院,另有派遣監察禦史巡察地方者,明稱巡按、清稱巡按禦史。

侍講 官名,從四品。唐置集賢院侍講學士與侍讀直學士,討論文史,整理經籍,備皇帝顧問。宋置翰林侍讀學士與侍講學士,後又置侍讀、侍講,天章閣亦有侍講,皆以他官中之文學之士兼充,掌讀經史,釋疑義,備顧問應對。宋後各代皆有翰林侍讀學士與侍講學士。明清翰林院另有侍讀、侍講,合稱講讀。

內閣 內閣是在明永樂時期建立的,是一個幫助皇帝的“助手”機構。內閣在最初的時候隻是秘書性質的機構,但很快到宣德時期權力開始上升。經過明嘉靖、隆慶的發展,明萬曆早期應該是內閣權力極盛的時期。

商輅 (1414年~1486年)字弘載,號素庵,浙江淳安人。明代首輔。商輅是明代近300年科舉考試中第二個“三元及第”,同時獲得解元、會元、狀元。時人稱“我朝賢佐,商公第一”,卒諡文毅。著有《商文毅疏稿略》、《商文毅公集》等。

《禦製大誥》 又名《明大誥》,是朱元璋親自編纂的一部帶有特別法性質的重刑法令,以判例形式出現,也起到宣傳法製的作用。是律外之法,用以嚴懲臣民犯罪,彌補律文的不足。《明大誥》將重典治國思想推行至極端,故在朱元璋之後被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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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科場第一個連中三元的狀元郎是黃觀。黃觀字瀾伯,又字尚賓,安徽貴池裏山鄉上清溪人。1390年,黃觀參加由明太祖朱元璋親發策問殿試。他在策論中極力主張“屯兵塞上,且耕且守,來則拒之,去則防之,則可中國無擾,邊境無虞”。從而深得朱元璋的嘉許,取殿試一甲第一名,授翰林院修撰。

黃觀自幼勤奮、治學嚴謹,注重時論,不尚浮文。從秀才到狀元,他經過縣考、府考、院考、鄉試、會試、殿試6次考試,均獲第一名,時人讚譽他“三元天下有,六首世間無。”

明代的選官及其考核

明代的官員主要是從進士中選拔的。隻要考上進士,就有官位安排,成績好的,就升任更高官職,成績一般的就做一般的官,最小的官是七品官。

明王朝為了選拔更多的優秀人才,除了通過科舉這一主流渠道外,還采取國子監學生直接出仕、舉薦、恩蔭、貲選、升轉等方式選拔官員,以充實從中央到地方的官員隊伍。

明代是國子學生直接出仕的黃金時代。明初由於剛剛開國,人才缺乏,官員大量從國子生中選用。如《明史·選舉誌》中記載,洪武初年,拔擢國子生試用,任行省左右參政、各道按察司僉事及知府等官。明製,參政為從三品,僉事為正五品,知府為正四品,可見監生任官品秩極高。

國子生出官的大小,也與出身有關。同是國子生,若其為舉人、貢生,則得為府州的正官;若為官、恩生,則選為部、院、府、衛、司、寺的小京職。這些都算正途。若是例監,即出錢入監讀書者,僅夠選為州縣佐貳及首領官,例監做官常常被視為異途。後來,隨著科舉地位的日益重要和提高,科舉考試成為選拔官員的主要手段,使得監生做官的出路漸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