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我國海盜與日本倭寇勾結在一起,使得日本有機會接觸到火藥、火器技術並進一步掌握,在這方麵,海盜充當了重要角色。
自嘉靖年間開始,倭寇大舉入寇,連艘數百,蔽海而來。如徽州海盜首領汪直,曾在廣東沿海造巨船,運載硝黃、絲綿等違禁物抵日本、南洋各國,往來互市,積累致富。
根據日本南浦玄昌在《南浦文集》中的《鐵炮記》記載, 1543年,有艘裝載百餘人的船隻在日本登陸,船上有配備火器的我國徽州海盜首領汪直和葡萄牙人,日本人將火器購買並向船上人學會了火藥、火器之法。日本史家稱此為“日本鐵炮之始”。
從1543年起,火藥和火器便在日本發展起來。而日本的煙火也是在17世紀的初期由我國傳入,技術和設備均與我國相同。
火藥在南亞的傳播,基本上是沿著蒙古大軍征討的路線而在13世紀至14世紀傳播的。蒙古伊利汗國在陸路與印度接壤,我國的火藥就是在這一階段傳入印度的。
印度境內最初出現火藥,是在成吉思汗的第一次西征,因為花剌子模殺害了蒙古使節和商隊人員。
1218年至1223年,成吉思汗率領大軍進行了蒙古汗國的第一次西征,使用了漢族和西遼先進的軍事技術和裝備,采用弩炮、火箭和飛火槍等威力強大的攻城武器,發動了滅亡花剌子模,討伐欽察和斡羅思和征服康裏的戰爭。
花剌子模滅亡後,蒙古軍隊乘勝抵達印度河。在這次戰爭中,印度軍民第一次領略了火藥的威力。
這一時期,我國與印度來往密切,當時從印度進口的主要商品是珠寶、棉布、香料、藥材和皮貨等,而出口的貨物主要有金屬和金屬製品、瓷器、紡織品、漆器、茶葉、日用百貨和硝石等。這樣,火藥傳入印度後再傳入巴基斯坦等南亞國家。
位於印度南部的印度教國家維查耶納加爾,明代初期與我國關係密切,鄭和出使西洋時,多次在此登陸,並有政治和貿易往來。
1443年波斯使者到達維查耶納加爾時寫道:“不能不詳述所有各種煙火、爆竹以及各種娛樂表演。”“各種煙火或在維查耶納加爾製造,或從外國進口。總之,在1443年已經使用,可能還在更早的時候就用於節日娛樂。”
16世紀以後,印度出現了軍用火箭。18世紀的印度軍用火箭給英法侵略軍很大的打擊。在發展火箭的同時,印度軍隊也發展了諸如銃炮等其他火器。
東南亞地區指亞洲東南部地區。在我國曆史地理書中通成“南洋”,意指位於我國南方的大洋之中。在我國古籍中又稱為“南海”。
蒙古軍隊在對越南和緬甸等國發動軍事行動的過程中,將火藥、火器的技術傳入這些地區。火藥技術就是在這一階段傳入越南的。越南正當時被稱為“安南”。
安南陳朝的創建者本是我國福建的長樂人,移居安南以漁為業,後創立陳朝。故安南貴族多漢姓如陳、丁、李、黎等,安南知識分子也多通漢字,成為中華文化圈的組成部分。陳朝的後期,安南已經學會製造火藥和火器。
明代建立,安南遣使朝貢,1369年封陳氏為安南國王。後來在征討安南的戰爭中,明代派遣朱能、沐晟、張輔為征南將軍,率領80萬大軍,攜帶火銃神機箭,以對付當地的象陣。
這種神機箭為金屬筒,筒內裝置發射火藥,將箭或鉛彈激發出去,其構造類似火槍。這是明代初期研製的火器,大規模使用在安南戰場。
中南半島上的柬埔寨古代時稱“扶南”、“真臘”,明代時始稱柬埔寨。我國與柬埔寨在元代時的海上交通十分活躍,使者、商人和遊客往來不絕,留下許多記載,其中《真臘風土記》是最重要的一種,其中有真臘京城吳哥宮中觀看煙火的記載,這裏在新年點放煙火爆竹的習慣與我國一樣。
據記載,為製造火藥,柬埔寨還從我國進口硝石和硫黃,“其地向不出金銀,以唐人金銀為第一。五色輕縑帛次之,其次如真州之錫蠟、溫州之漆盤、泉州之青瓷器,及水銀、銀珠、紙張、硫黃、焰硝……”
這說明13世紀時我國的硝石和硫黃作為重要的出口物質而遠銷外國。
東南亞地區我國火藥和火器的傳入,主要是通過我國古代的海外移民以不同途徑傳播的。
元代和明代時稱泰國為“暹羅”,是我國與印度和阿拉伯進行海上貿易的必經之地。泰國由於華僑眾多,在每年的除夕和新年有燃放焰火和爆竹的習慣,曼穀的皇宮每年除夕也燃放爆竹,以驅邪迎新。
泰國在速可台王朝時每年5月都在王宮前燃放煙花和爆竹,說明泰國從13世紀以後也掌握了火藥技術,無疑這些技術來自我國。
在泰國北部靠近老撾的地區,每年除新年燃放焰火外,還在春秋之交的火把節時還點放火箭,人們載歌載舞,以期望稻米豐收。
而同老撾接壤的我國雲南境內的少數民族,也有同樣的風俗,這說明了火藥技術從我國西南通向泰國的陸路傳播的路線。
明清時期,海外華人中不乏海盜之輩,在未開發的地區、在自然環境極為惡劣的地區進行貿易,商隊的武裝也是必要的。部分海盜集團在海外的活動,客觀上帶有將先進的火藥火器傳播於海外的內容。
潮州海盜首領林道乾,嘉靖年間在閩粵兩省海麵從事海上走私,然後到台灣、越南等地貿易,活動足跡幾乎遍及東南亞。後為明代軍隊所打擊,在大陸無法立足,輾轉於台灣和東南亞各地。
林道乾最後在泰國定居,建道乾港,繼續擴展海外貿易。至今泰國尚有許多林道乾的傳說,其中重點是幫助當地政府掌握火炮的鑄造技術。
泰國在1593年的柬埔寨戰爭時,雙方都使用了火箭。緬甸與雲南接壤,起火藥技術也是從中國傳入的,並在19世紀抵抗英國侵略軍的戰爭中使用了火器。
菲律賓是南洋群島中距離我國最近的國家,北隔巴士海峽與我國台灣省相望,距離僅60海裏,帆船往來福建和呂宋,遇季風期3日就可到達,因此成為我國海外華僑華人移居或活動的便利地區,自然也成為我國海上武裝力量優先考慮的地方。
1574年,潮州海盜首領林鳳,為福建總兵胡守仁擊敗,退至台灣澎湖。雖然林鳳的行動最後失敗,但是林鳳軍中攜帶大量的火藥火器,對火藥火器的傳播會起到一定作用的。
我國與印度尼西亞之間的交往曆史悠久,宋代史中的“釺婆”就是印度尼西亞的爪哇,南宋滅亡前後有許多宋代的遺民渡海來到印度尼西亞,將先進的生產和科學技術傳入,對印度尼西亞的社會發展作出了貢獻。
從南宋以後,定居在印度尼西亞的華僑華人就將中國在新年燃放煙花爆竹的風俗帶到那裏,1443年時印度尼西亞的蘇門答臘島的煙花已經處於興盛階段。
17世紀法國旅行家塔弗尼耶1676年著有《印度遊記》,談到爪哇燃放煙花,並且記載:“有五六名船長圍坐在屋內,觀看一些中國人帶來的煙花,有手雷、引線和其他能在水麵上跑的東西。中國人在這方麵超過世界上一切民族。”
元代的初期,因為印度尼西亞爪哇當局將元代的使節孟琪處以鯨麵之刑,1292年忽必烈派遣船千艘、軍隊20000人征討爪哇,占領爪哇一年之久,因此,在13世紀時我國的火藥和火器技術已經傳入當地。
明代初期的鄭和七下西洋,每一次都要經過印度尼西亞並且登陸進行經濟政治活動,進一步促進了我國科技文化包括火藥在內的傳播。
[旁注]
互市 我國曆史上中央王朝與外國或異族之間貿易的通稱。漢代初期曾同南越和匈奴通商。隨著西域道路的通暢,得到不斷發展。海上貿易也開始出現。 隋唐時期以後,各王朝都設有專門的管理機構。宋明時期同邊疆各族進行的茶馬互市也很頻繁。
神機營 明代京城禁衛軍中三大營之一,是明代軍隊中專門掌管火器的特殊部隊。清代沿明製,神機營常守衛於紫禁城及三海,皇帝巡行時亦扈從。1410年征交趾,即今越南時,朱棣得神機槍炮法,特置神機營肄習。
汪直 (?~1559年)明代海上貿易商人,著名海盜,在火槍傳入日本的事件中為關係人物而有較大曆史知名度。明代朝廷的海禁政策使得海上貿易中斷,汪直召集幫眾及日本浪人組成走私團隊,後被兵部尚書胡宗憲消滅。
《真臘風土記》 是一部介紹位於柬埔寨地區的古國真臘曆史、文化的我國古籍。《真臘風土記》由元代人周達觀所著。它對當代及現代研究真臘及吳哥窟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是現存與真臘同時代者對該國的唯一記錄。
林道乾 是明代澄海蘇灣都南灣村人,即現在的灣頭鎮。青年時代曾當府小吏,有計謀,善機智。及後從事海上反海禁活動達30餘年。足跡遍及台灣、安南、呂宋、暹羅、柬埔寨等地區和國家。成為明代拓殖南洋的著名人物。
林鳳 (?~1575年)明代海盜與海上商旅,盤踞在南澳群島,即現在的廣東汕頭地級市南澳縣。萬曆年間與明代官軍戚繼光、胡守仁部多次交戰,轉以澎湖列島和台灣嘉義、雲林海口地區為根據地。後被明代總兵胡守仁擊潰。
胡守仁 (1544年~1599年)明代抗倭名將,戚繼光麾下重要將領之一。後浙江杭嘉湖參將的胡守仁被任命為薊州東路副總兵。曾經奉命率重兵回福建追剿倭寇,兩年內成功地追擊殲滅林鳳、李忠海盜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