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統一財經2
《決定》要求:
成立全國編製委員會,薄一波任主任,聶榮臻為副主任,立即停止各機關不經批準自行添招人員。
成立全國倉庫物資清理調配委員會,陳雲任主任,楊立三為副主任,統一調配所有倉存物資。
除批準的地方稅外一切稅收均歸中央財政部統一調度使用。
各地國營貿易機構業務範圍的規定和物資的調動,均由中央貿易部統一負責。
屬於國家所有的工廠企業的管理分為三種:一屬中央各部直接管理;二屬中央,暫托地方管理;三劃歸地方管理。
人民銀行為國家現金調度的總機構。
中央財政部必須保證軍隊與地方政府的開支及恢複人民經濟所必需的投資,根據供給標準按期支付現金。其原則是先前方,後後方,先軍隊,後地方。
10日,陳雲又為《人民日報》起草了《為什麼要統一財政經濟工作》的社論。對人們還有疑問的一些問題進行了解釋。
為了保證中央人民政府關於統一財經工作的決定得到切實貫徹,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還陸續作出一些決定,主要有《關於統一管理1950年度財政收支的決定》、《關於全國倉庫物資清理調配的決定》、《關於國家公糧收支、保管、調度的規定》、《關於全國國營貿易實施辦法的決定》、《關於實行國家機關現金管理的決定》,等等。
這些文件的頒發為已經進行、正在進行或即將進行的全國統一財經工作提供了有力地支持。
政務院通過了《關於統一國家財政經濟工作的決定》後,陳雲領導中央財經委員會著重從圍繞統一全國財政收支、統一全國物資調度、統一現金管理三個方麵對全國財經進行了統一管理。陳雲提出改變財經觀念
1950年2月13日,為了進一步統一認識,中財委又在北京召開了全國財經會議。
陳雲在會上的講話中指出:
我們是有困難的,但是我們是有希望的。隻要我們把力量集中起來,用於必要的地方,就完全可以辦成幾件大事。
在會議期間,陳雲還分別與各大區財委的領導進行了談話。
他首先找華東財委的同誌談話,直截了當地問:“統一是先統富的,還是先統窮的?”
華東是全國比較富裕的地區,但解放初期,在穩定物價的過程中,接受全國的支援也最多。
華東財委的同誌對財政統一的重要性有很深的感受,因此,他們毫不猶豫地回答:“當然是先統富的。”
富的地區首先讚成統一,窮的地區就更好做工作了。
那還是1949年7月,在上海召開了財經會議。
在這次會上,陳雲提出了對統一支出和對重要物資進行統一調拔的問題,這對當時穩定全國的物價是極為重要的,也得到了大多數地區的同意。
但是,隻有統一的支出和重要物資的統一調撥是不夠的,沒有統一的收入,這兩種統一都是空的。
在沒有統一收入的情況下,支出隻能靠發鈔票,而多發鈔票必然會導致物價不斷上漲。因此,要使全國的經濟發展有一個穩定的基礎,中央必須要有統一的收入。
統一全國的支出相對來說是比較容易的,但要統一收入就難了。各地區各自為政早已習慣了,現在要把財權上繳,一時許多人很難轉過彎來。
為此,陳雲做了大量的工作。
1949年12月,陳雲提出實行財政、稅收、公糧、貿易及各主要經濟部門管理的基本統一,很多人都不大理解。
當時,華東財委的同誌即來電提出,實行財政經濟基本統一管理時,下級的同誌可能產生一時不關心收入、隻伸手向上要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