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1.問 號
槍決東娃的那天,我去參加了公判大會。
公判大會在縣城西門操壩舉行。
西門操壩位於清溪河岸,平整而寬廣,據說以前是操練民兵用的。公判是為懲治犯人,教育大眾,因此上麵決定組織幾所縣城學校的學生前往參加。宣漢縣中學是其中之一。那時,我已在縣中教了好幾年書,恰好這一屆又當班主任,吃過早飯不久,我領著自己班上的學生,往宣判現場走。縣中離西門操壩很近,過一條胡同似的街道,再西行五十米,就到了。有時候,學校的操場忙不過來,體育老師就把學生帶到西門操壩上課。
那天被判的人特別多,僅死刑犯就有七個。這七個死刑犯,有四個是人販子,被拐走的嬰兒,運送途中生了病,他們就趁夜深人困的時候,把病嬰像拋礦泉水瓶那樣拋下火車。其中一個三十多歲的男人,專門拐賣婦女,有農家女,有城市裏的時髦女,也有研究生剛畢業的學生,總之牽涉麵廣,數量眾多,無一例外都是先奸後賣。這人的母親也從老遠的鄉下趕來開會,臉上沒有悲戚,隻是不停地向旁人念叨:“可惜那一表人才喲!”的確,她那即將赴刑的兒子,長得相當標致。第五個是偷牛賊,偷牛不至於吃槍子兒,可失主找上門來,他不認賬,爭執起來,他踢了失主一腳,踢破了失主的脾髒,失主回家躺了兩天,死了。這次判的七個死刑犯,在法學界,對偷牛賊的判決爭議最大。第六個和第七個都是殺人犯,那第六個是摩的司機,在縣城碼頭拉客,某天深夜兩點過,他等到一個客人,是從外地打工回來的女子,女子剛坐上他的車往兩公裏外的城裏走,突然下起大雨,他將備用的塑料披風拿出來,係在額際,女子也便鑽進那披風裏。女子熱突突地貼住他的脊背。這樣的一種熱,他兩年前離婚過後就沒再體味過了,他很向往,向往得無法自持,於是他把她拉到河灘的一片樹林裏。她不從,他便掐她脖子,他不知道掐到什麼程度算是掐昏,什麼程度算是掐死,欲望告訴他:你得再多用一把力,不然你還是幹不了你想幹的事,於是他就多用了一把力。這把力要了女子的命——東娃是第七個,最後出場。
這個曾經用彈槍朝我身上猛抽的人,我已經認不出他了。
雖被羈押了那麼長時間,他並不見瘦,兩個警察把他推上台來,就像推著一個油桶。剛站定,警察抓住他的頭發,猛地往後一扯,讓他亮相。這時候,我看清了那張臉。那張臉的輪廓,還能依稀辨識出成長的曆程。他臉上沒有任何表情,看不出他在想什麼。但我相信,他一定是有所想的。
那天他剁了父親的頭,扔了彎刀,就坐到父親身邊去。那時候,死者脖頸上的窟窿裏還在往外冒血,由疾而緩,而且發出越來越吃力的響聲,好像死者的身腔是一口鼎,正在熬粥,鼎下的柴火不再旺盛了,溫度低下去了,響聲也就變得吃力了。東娃脫下外衣,抹鼎的邊緣,抹了一遍,又抹一遍,直到鼎徹底變涼,不再往外冒泡,他才摟住父親的頭,想讓它歸位。可他的手鬆開,頭和頸又豁開來。他好像這才明白,人的頸子一斷,就不可再生。人跟鳥沒有什麼區別。他再次進屋,拿出母親納鞋用的針線,一針一線地把父親的頭縫起來。
他母親桂秀英回來,看到的就是這樣的景象。
桂秀英暈死過去。
羅傳明指揮眾人,將桂秀英抬上床,掐她人中。隨後他又派了兩個腳力好的人,以最快的速度跑到黃金灣去,把她女兒叫來。
她女兒剛生了孩子,動不了身,是她女婿謝高來的。
謝高老遠就聽到了清醒過來的嶽母的哭聲。他汗淋淋地爬到中院,沒進屋看嶽母,也沒跟坐在嶽父身旁的小舅子說一句話,隻圍著天井轉了兩圈,就去鎮上,把警察帶來了……
東娃說過,隻有無能的人才去外麵尋求公正,可是他自己,卻最終落入了“外人”的手裏。
這其中的道理,站在被判席上的東娃,大概很想弄明白。
但是,留給他弄明白的時間已經不多了。
七個死刑犯都是宣判後立即執行槍決。
若幹年前,我是指清朝,民國,包括共和國的二十世紀七十年代,西門操壩下麵的河灘上,就是槍決死刑犯的,但現在不行了,從前的荒郊,而今成了鬧市區,人類有在鬧市區處決犯人的曆史,而今不這樣幹了。處決犯人都是拉到遠離縣城的清溪河下遊河穀。那裏,背靠一座從大巴山脈溜號的逃兵,雖是逃兵,卻有一個令人寒毛倒豎的名字:野豬山。野豬山離縣城有將近四十裏地,凡有車的,都想開到野豬山去看熱鬧,沒有車的,知道了這信息,便帶著幹糧,提前出發,這邊還在宣判,那邊已是漫山遍野的人,要是古人見了這情景,還以為是哪個山寨傾巢出動劫法場來了。不在鬧市區處決犯人,我曾經認為與現代人的神經變得脆弱有關,看來不是這麼回事。死刑犯用大卡車裝著,到了行刑地,被押下來,押他們的人荷槍實彈,戴著白手套和深黑色的墨鏡,這一黑一白,構成某種象征,以無聲的言辭,向死刑犯說明他們為什麼該死。
我一個朋友要我搭他的車,利用中午的休息時間去見見世麵,我沒有去。他回來對我說,那些犯人從車上押下來後,在河穀的一塊平地上站成一排,那個對婦女先奸後賣的人販子,揚著臉,麵不改色,槍斃他的是一個女行刑人,雖然臉被遮住,但誰都能看出那是一個女人,她的胸脯實在太豐滿了。那家夥害了女人,最後由女人來了結他,與其說是有意的安排,不如說是命中注定。偷牛賊很不像樣,抖得像發動起來的柴油機,根本不需要浪費子彈,他自己都要把腸肝肚肺抖散。最不像樣的,是東娃,他完全站立不住,由兩個法警提著站在那裏,脖子彎著,身子弓著,那姿勢,看上去就像一個肥的、鬆鬆垮垮的問號。
我那朋友很是喪氣地問我:“你說東娃是碩果僅存的半島人,可為什麼是那副熊樣?”
我說,我不知道。
我說,你可能認錯人了……
人們說,東娃被判死刑,與當年的陳副鎮長、現在的陳局長有關,陳局長曾經發誓要讓東娃死在自己手裏,到底應驗了。陳局長還如願以償地讓他的漂亮女兒,陳倩,攀了一門好親,嫁給了市人大某領導的公子,那公子雖然年紀很輕,卻已是市政府某要害部門的掌門人。東娃被押赴刑場的時候,陳倩正驕傲地挺著大肚子,跟老公和他的外地客人一起,去市裏最好的酒樓,共進午餐。
這次公判大會開過一些時候,縣法院又開庭審理了一起與羅家壩半島有關的案子。
這次被審的,是羅疤子曾在鴨嘴碰見過的那兩個外省人。
兩個外省人不是外省人,他們就是三河流域的,家住北鬥寨背後的萬興村,需鑽進雲彩,翻過山巔,再下到山腰才到。他們幾年前結伴去江蘇某地搞建築,建築隊挖地基時,挖出了越國古墓群,雖不是王室墓,但其規模,以及隨葬品的豐富和精美,都在考古界引起轟動:指甲蓋那麼大一個玉器上,竟栩栩如生地雕著若幹條鬥龍,鬥龍的胡須,肉眼看不見,可在顯微鏡下,根根胡須都劍拔弩張。也不知道古人的眼睛是怎麼長的,或許都像四川三星堆出土的人像,眼球凸出半尺長,說不定還能伸縮自如。萬興村的這兩個人,因長得高壯結實,被考古隊相中,讓他們幫助清理浮土。這工作細心而漫長,兩個對文物一竅不通的農民,日日月月地跟隨考古隊幹活,竟學到不少知識。最大的知識,是知道那些破爛玩意兒居然可以賣錢,而且可以賣大錢。對“大錢”的渴望,激活了他們的靈感。首先想到的,是半島上羅建放家那口雕著白虎的水缸,還有那個描龍畫鳳的石磉磴。這兩樣東西,他們都未曾親見,因為兩人從沒去過半島,但聽說過,告訴他們的人,就是回龍中學的學生。那年,學生去衙門上院救火,拿著瓷盆,排成長長的隊伍,從下院和中院取水,萬興村的一個學生,就站在羅建放的天井裏,他看見了水缸上的白虎,後來又看見了放在晚清遺牆邊的磉磴,放假回去,為炫耀自己去過半島人的聚居地,就把這兩樣東西拿出來說。當時,那兩人根本沒引起注意,是去江蘇的特殊經曆,讓他們變成了傳說中“一臂三目”的奇肱國人,奇肱國人多出的眼睛是為補臂之不足,萬興村兩個農民的第三隻眼,卻是長到心裏去的,可以窺探,也可以思想。
他們回到了三河流域。回到三河流域,卻沒回家,直接就到了半島。
如果能把那兩件東西偷走就好了,但事實上不可能。不過,既然半島上有那樣的古物(那肯定是古物,現代人不可能有心思在一口水缸和一個墊梁的磉磴上用功夫),證明還有別的可以偷得走的古物。幹這活是冒風險的,弄不好,會被半島人活活打死。他們得想個進入半島的理由。關於鴨嘴的傳說,這一帶盡人皆知,那就扮成兩個外省人,前去祭祖吧。
這是一個好理由。碰不上半島的蠻子,當然好,碰上了,就以這個搪塞。
他們碰上了羅疤子。他們跟羅疤子說話的時候,屁股底下藏著一把洛陽鏟,但羅疤子沒有看見。羅疤子本就心神不定,跟兩個“外省人”分手過後,就把這事忘記了。後河岸邊的田地不斷有被踩踏被挖掘的跡象,開始以為是誰牽牛過身,後來大家也感到疑惑,可即便如此,即便巴豔的“墳”也被挖開,羅疤子還是沒想到那兩個“家住漢水河畔”的“外省人”身上去。
兩人落網,不是被半島人逮住的,是他們帶著一個綠鏽斑斑的青銅像,去四川省城做交易時露了餡。這是他們挖到的第一個有價值的東西,所謂有價值,是從黑泥、綠鏽以及造型——一個英武的將軍,騎在前蹄高揚的戰馬上——來判斷的,是不是青銅,他們不知道,什麼年代,當然更不知道。
那天淩晨四點過,兩人提著麻布口袋,到了成都西區的送仙橋。這裏是成都最大的古玩交易市場,被稱為西南地區的潘家園。兩人到達時,早市已開,一大片一大片的,沿浣花溪畔的街道鋪展。見這陣勢,兩人緊張起來。並不是害怕被逮住,而是覺得,自己對文物,其實狗屁不通。他們緊張是因為他們自卑。人家的東西,再陳舊也陳舊得光鮮,而自己的,鏽得一塌糊塗不說,連泥土也沒摳幹淨。由於自卑,遲遲不敢把東西拿出來。市場上,遊動著淘寶者,這些人半低著頭,目光內斂,隻在某一個瞬間,眼裏才放出錐子般的光芒,但這光芒很快被他們自己掐滅,邁著懶洋洋的步子,朝相中的目標靠近。到六點鍾,早市快收的時候,才有一個五十多歲的男人,在兩個萬興村農民身邊站住腳,打量他們一眼,又盯住麻布口袋看。兩人這才放了膽,問:“要不要家夥。”
那人問:“什麼家夥?拿出來看看。”
他們迫不及待地掏了出來。
憑烙印識別駿馬,也憑駿馬識別烙印,那人用手一摸,烙印便留在他的手上,覺得掌心發燙。他一看即知這是盜挖的:新鮮的土痕,暴露了它的來曆。
他摸出隨身攜帶的手電筒,往雕像的基座上照,頓時目光如炬。
但兩個農民認不出那目光的含義,以為他是想把眼睛睜大些,看個清楚。
那人把手電筒收起來,將青銅雕像緊緊地拽住,說:
“你們這東西不錯,我沒帶夠錢,跟我一塊兒去取。”
兩個農民聽聞此言,緊張變為興奮,根本沒問究竟值多少錢,就跟他走了。
一路上,他們想的是,如果能賣到三五千就好了!
那人把兩個農民帶進了自己的辦公室。進去不過十分鍾,警察就趕到了。那人悄悄報警了。
原來,那基座的銘文是:“巴蔓子將軍”。
巴蔓子將軍,戰國時期巴國的大英雄,巴國的民族之魂。當時巴國內亂,國君遭受脅迫,蔓子將軍向楚君求援,並許巴國三座城池為酬。內亂平息後,楚國使臣前來要求踐約。蔓子慷慨以答:“許諾,為大丈夫之言,然巴國疆土不可分,人臣豈能私下割城!我寧可一死,以謝食言之罪。”言畢,刎頸自盡,滿座大驚。使臣無奈,捧著蔓子將軍的頭顱歸楚。楚王多欷歔:“使吾得臣若蔓子,用城何為!”遂以上卿之禮將其頭顱安葬。巴國舉國悲痛,在國都厚葬巴蔓子將軍的無頭遺體。
在古代典籍和後人的評述中,常將蔓子和關羽進行比照,兩人都因國事而被割頭,但關將軍是因誤國被迫受死,蔓子將軍則是因護國而主動赴死,關羽之死讓我們看到了人性的弱點,留下懊惱和惋惜,蔓子之死,卻昭示出人性的光輝,這種光輝穿越危機和苦難,成為支撐一個民族曆久不衰的智慧、勇氣和胸襟……話雖如此,可巴蔓子和那個由廩君開創的巴國一樣,都是活在傳說中的,典籍蜻蜓點水似的記載,其效果不是確證了它的可靠性,而是強化了它的虛無。
誰又想到真有一個巴蔓子將軍的青銅塑像出土呢!
那個五十多歲的男人,並不是通常意義上的淘寶者,而是成都某文管所的專家,他的任務是做巡監,每天清早,都去送仙橋走訪,搶救國寶。
他問兩個被警察控製住的農民:這家夥是從哪裏挖出來的?
兩人說出了川東北羅家壩半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