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1 / 3)

第十八章

1.路 上

一個人掉進大海裏去了。

一艘船迅速開過來,救他。

那人說:“你們走吧,上帝會救我。”

船開走了。

過一會兒,另一艘船開過來。

那人說:“你們走吧,上帝會救我。”

船又開走了。

那人被淹死了。

死去之後,他跑到上帝麵前質問:“我那麼信你,你為什麼不救我?”

上帝說:“我已派過兩艘船去救你了。”

羅疤子和張雲梅去後河畔栽種小白菜的那天,他們的兒子羅傑,正在雲南某山地,跟他的四個拜把兄弟,喝雞血酒。

這次喝雞血酒,是羅傑要脫幫。這是一個跨國販毒團夥,中國方麵,加羅傑共五個人,他們在邊境上固定地從一個名叫岩賽的緬甸人手裏提貨。從各種跡象看,中緬警方都還沒有注意到他們,團夥並沒有遭遇什麼危險,但羅傑自己不想幹了。他已在這裏混了兩年,掙下的錢,對他而言,已經稱得上金山銀山。隻是大把大把掙黑錢的人,必然大把大把地花,這種花法,不是因為錢來得容易(他們的錢來得一點也不容易),而是因為黑色的錢握在手裏,就是握著黑色的今天和明天。剩在羅傑身上的錢,現在不足二十萬。不過,這對他依然可以稱得上金山銀山。

在最後毀滅之前,從一個販毒團夥脫幫,並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但羅傑運氣好,他結拜的四個兄弟,都很通情達理,也都相信他的人品,因而願意放他走自己的路。在一個狹小的山洞裏,羅傑拎住一隻雄雞,用指甲刀剪去雞冠上的五根肉叉,分別往五隻酒碗裏滴血,然後幾人的手握在一起,喊叫著:“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再各自端上酒碗,一口喝下。

天快黑的時候,羅傑封給四個兄弟一人一個紅包。每個紅包裏裝著一萬元現金。隨後幾人駕著車,去了幾十公裏外的邊地縣城,喝酒,洗桑拿,泡小姐。所有開銷,也都由羅傑負責。

羅傑自己不泡小姐。他從來就不泡小姐。每次去那種場合,他也會叫來一個小姐,但都是穿得規規矩矩的,他隻跟小姐聊天。小姐怕耽誤掙錢,不願意素陪,他便摸出一遝錢,比葷陪多出許多的錢,小姐這才開開心心地跟他聊。可認真聊起來,他卻無話可說。他就像一截木樁,深陷在沙發裏。“這些人,”他對自己說,“都比我年齡小,不是我的姐姐,也不像我的姐姐。”小姐見他沉默,以為是自己的話不夠機俏,便把在職場上聽來的花段子、黃段子,都搬出來說給他聽。他聽得骨頭咯吱咯吱響。小姐聽不見他的骨頭響,越說越起勁兒,直到他突然怒吼一聲:“滾出去!”小姐才驚恐地住了嘴,跑出門去,離開那房間很遠,才驚魂未定地咕噥:“他媽個瘋子!”

即使這句話讓羅傑聽到,他也不會把她們怎麼樣的,因為他自己也確定不了自己是什麼。

是瘋子,還是傻子,他不知道。但小姐們的話還是讓他記起了一些事情。這些事情都集中在了某一天。那天東娃把他的父親砍了……羅傑見過半島人流血,見得很多,但是,腦袋在瞬間跟身子分家的情景,他沒有見過,更想象不到沒有腦袋的身子,會蹺大拇指,沒有身子的腦袋,會用眼睛微笑。那個身首異處的家夥,雖是強奸姐姐的惡棍,但看見他的那種死法,看見他分明已經死去,手上和臉上還做出那種動作,羅傑的內心裏沒有快意,隻有震撼。震撼過後,就湧起深深的厭倦。警察到來之前,他離開人群,真像瘋子那樣跑向中河畔的墳林,去給姐姐磕了頭,又跑向後河,去給“姐姐的河”磕了頭。他從後河邊站起來的時候,看見父母跟警察一塊兒往鎮上走,距離太遠,看不清父母的表情,也不知道他們怎麼想,可他突然覺得,整個半島,父母竟是最讓他厭倦的人!

以前他瞧不起父親,恨父親,現在連母親他也恨了。

這兩個讓他厭倦的人,他恨他們。

他回到家裏,帶了很少一點錢,空著手去了鎮上。鎮上還是那樣,該冷清的冷清,該鬧熱的鬧熱。震撼也好,厭倦也好,都與別人無關。他去了汽車站。汽車站在南街背後,高出街麵至少三十米。去哪裏呢,他想也沒想,就坐上了一輛待發的車,票也是上車後補買的。當乘務員問他去哪裏,他才知道了自己的目的地:重慶。不,這一切都沒有發生:姐姐沒有被羅建放強奸,東娃也沒有因此殺死羅建放……這一切都沒有發生。他的姐姐沒有死,她的姐姐還在重慶好好地活著!

從回龍鎮去重慶,可以先到新州市,再上高速路,這樣要快得多,但這邊的司機,都不喜歡走那條路,不知是因為高速路收費太貴,還是更習慣於古老的方式,踏著先人的車轍走老路。老路是抗戰時期搶修出來的,為的是往重慶運送物資。當年的重慶,作為中國的大後方,突然湧入數百萬人,要的是糧食吃,要的是衣服穿。往後的幾十年,老路雖經過多次翻修,路況還是相當差,仿佛帶著戰爭歲月的彈痕,而且是盤山路,極為險要。車子如蝸牛爬行,到達重慶時,已是小半夜了。

重慶車站在兩路口,羅傑不知道兩路口和磁器口之間的距離,但他知道,他的目標不是重慶,而是重慶的磁器口。他該找家旅館,住下來。但他身上已經沒有住旅館的錢。再說他也不想住。他要盡快找到磁器口去。出租車多得很,都來拉客,他問去磁器口多少錢,一個司機說,給六十吧。他古怪地笑了一下。司機說,有好幾十公裏呢!既然隻有幾十公裏,就不算遠,他要走去。他向一個擺燒烤攤做夜生意的老婆婆問路,老婆婆告訴他,登上那邊的石梯,就到了馬路上,沿馬路一直往西走,就可以到磁器口了。

路上陰森森的,右邊是山,左邊是高崖,高崖底下是住戶和江水。山和水,都是羅傑熟悉的,他覺得精神抖擻。偶爾,他會聽見人在近處說話,卻見不到人影。他並不恐懼,繼續邁著大步走。他是半島人,他“不應該”恐懼。

自然,跟上次一樣,他沒能在磁器口找到他要找的人:夏老師。

身上的錢,僅夠吃兩頓飯。這兩頓飯都吃得很紮實,把所有的錢花得精光。

然後,他就隻剩下身上的一張皮了。

但人是餓不死的。城市的最大好處,就是餓不死人。加上是熱天,也凍不壞他。他以撿破爛為生,累了,就睡在街頭。在火爐山城裏睡街頭,沒什麼不好。隻是蚊子多,身上一臭,蚊子就專門叮他,清早起來,凡露了天的地方,都鼓起深紅的疙瘩。他本可以進一家造紙廠,吃在廠裏,住在廠裏,每月得幾百元工錢,但他最終選擇了撿破爛,就是希望四方遊走,好有機會碰見夏老師。

幾個月下來,夏老師離他還是那麼遙遠。

在街上行走的女性,隻要跟夏老師年齡相仿的,每一個都像她,可都不是她。有好多次,他猛然間撲到人家麵前,或者從後麵追上去,一連聲地叫,結果引來的是驚恐抑或憤怒的目光。有人還罵他,邊罵邊走,邊走邊以掌作扇,把他身上的臭氣扇開。

後來,他想了個辦法,用硬紙片做成一塊牌子,用撿來的圖畫筆,在牌子上寫著三個字:夏老師。

想想不對,偌大一個重慶,不知有多少人姓夏,姓夏的老師也一定不是小數目,於是他把夏老師的名字添上了,變成了“夏順蘭老師”。

可他還不放心,世間同名同姓的,到處都能遇見。單在半島上,就有三對人的名字是完全相同的。半島隻有那麼大,而且彼此認識,還起了重名,在大城市就可以想見了。

於是他又添了幾個字,變成了:老家在磁器口的夏順蘭老師。

“夏順蘭”三個字,比其他字大了兩倍以上。

牌子做好,隻要沒睡覺,他都掛在胸前。

自此,在他麵前駐足的人多了。

但沒有一個是他要尋找的夏老師。

風從江麵上吹來,先是軟軟的,然後變硬了,硬到不像風而像鋼針的時候,就是冬天到了。重慶的冬天是很凍人的,這時候的兩條大江,變成了冰庫,日日夜夜地往陸地上吹送冷氣。再睡街頭,已無法承受,羅傑掙下的錢,也至少可以保證他在地下室租一間小屋,可他不願意。不是怕花錢,而是要以身體上的苦刑,來表達找到夏老師——他活著的姐姐——的誠意和決心。

他還要以身體上的苦刑,來為半島贖罪。

如果可以這樣說的話。

亂倫。

強奸。

殺人。

羅疤子想殺死自己的親外孫女,東娃殺死了自己的父親。

還有許許多多的事。

半島上蓄藏著多少罪惡啊……

仲冬時節,羅傑再也挺不下去了。身體是一方麵,重要的是精神。他的精神垮了。那天傍晚,天上飄著似雨似雪的東西,他坐在街沿上,胸前依然掛著那塊牌子,幾個小夥子從他麵前過,把那塊牌子翻來覆去地看了幾眼,走了,起步的同時,送出兩個字:“哈×!”

這是重慶罵人的話,意思是傻,一般的傻叫“哈兒”,傻到極致的才叫“哈×”——傻得用通常的字已無法表達,隻能借用女性的生殖器。

來重慶這麼長時間,羅傑懂得這兩個字的意思。他心裏滋的一聲響,像劃燃了一根火柴。

在半島上,隻有他不認為姐姐是瘋子,因而從小被當成傻子,可他自己並不覺得,他沒像姐姐教導的那樣,別人說他傻,他就“承認下來”;然而此刻,他發現自己真的很傻。

說不定,夏老師早就看見了他,隻是不願意認他。

那天夜裏,他在發出鐵鏽味兒的寒冷中睡去。他做夢了。他還夢見自己在做夢。在夢見自己的夢裏,他看到了半島藍汪汪的天空,聽到了河水奔流似的琴聲。

他正沉醉其中,琴聲錚然斷絕。

他從夢中的夢中醒過來。

隻到半夜。周圍什麼事也沒有發生。

斷絕的琴聲,是一種揭示,也是一種預言。

夏老師,夏順蘭老師,老家在磁器口的夏順蘭老師,到底不是他的姐姐!

他離開了重慶。

此後的日子,他到過濟南,到過上海,到過東莞,進過玩具廠、木材廠,也做過石磨,但即使是沉重的巨石,也壓不住他浮蕩的心。最後,他到了雲南的中緬邊境,並在那裏結識了來自不同省份的四個同齡人,也就是後來的拜把兄弟,販起了毒品。

一個要為半島贖罪的人,自己卻陷入了更深的罪惡。

奇怪的是,以罪惡的方式去“贖罪”,怎麼會讓他得到如此深入骨髓的快樂?

他在這雲遮霧繞的快樂裏度過一天又一天,直到某個橘黃色的夜晚。

在這個夜晚裏,他又跟幾個兄弟去偏遠的邊地縣城找了小姐。他照例深陷在沙發裏,聽小姐講花段子、黃段子,當他把身上聽冷了,心也聽冷了,骨頭開始響起來,馬上就要發作的時候,小姐說:“我給你講個笑話吧。”他耐著性子,聽小姐講。

小姐講的,就是那個掉進海裏的人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