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謂“小說”(1 / 1)

“小”說真的很“小”,它曆來不受人們重視。但小說又不小,小說的讀者群相信遠遠超過詩文經典。要更好地了解中國古典小說,首先要搞清楚什麼是小說。

中國是有幾千年曆史的文明古國,很多名稱、概念都可以從久遠的曆史資料中找到,“小說”也不例外。在這悠久的演變過程中,“小說”一詞的意義隨著時代的推移和文學觀念的演化而有很大的變化。再加上西學東漸,受到西方文學的影響,使小說一詞在中西古今之間呈現不同的麵貌。

“小說”這個名詞最早出現在《莊子·外物》:“飾小說以幹縣令,其於大達亦遠矣。”“幹”是“求”的意思,“縣”是“高”的意思,整句是說裝點一些小學問去求取高名美譽,離至道是太遙遠了。這句話中“小說”的意思不外乎是一些無關道術的瑣屑的言談,小的道理,它根本不是一種文學的樣式。

《漢書·藝文誌》的《諸子略》收錄了諸子百家的著作。而“九流十家”中有所謂“小說家”。它和儒家、道家、墨家、法家等並列,但排在最後,可見在漢人心目中,或在史家心目中,“小說”是學術上的名詞,是哲學上的一個派別,是目錄學上的一個名詞,而不是文學上的名詞。小說的特點,就是“街談巷語,道聽途說之所造也”。漢代的桓譚也說“小說家合殘叢小語,近取譬論,以作短書,治身理家,有可觀之辭”。這些小文章,都與治國大道無關,隻是談點“治身理家”的瑣事,加上形式短小,所以漢人把這些東西稱為“小說”。南朝梁殷芸更把“小說”作為書名,著有《小說》十卷。

小知識

“人間小說”即“民”間小說,因為要避唐太宗李世民的名諱而改稱。

以上所說的“小說”和後世的“小說”有很大的分別,但兩者之間也不是絕無關係。由魏晉南北朝到唐宋時期發展日漸成熟的筆記小說,其內容甚為龐雜,正體現了早期“小說”的內涵。這些“小說”由“街談巷語,道聽途說”的記錄,到後來變成“博采旁搜”的資料彙集。它們在語言方麵用文言文寫成,而且有紀實的特點,對於“誣漫失真”的虛構加以排斥,即如《搜神記》等神怪為主的故事,作者的態度仍是真實的。

到了唐代,“小說”一詞又有了變化。當時有所謂的“人間小說”、“市人小說”。這可能是一種視聽藝術,和說書有關係,但現存的資料則不多。

與我們今天所說“小說”含義較為一致的小說概念也起於唐代。唐代小說又叫“傳奇”,特點是故事情節完整,有鮮明的人物形象,有合理的虛構,且以文言文為主,寫作的文體則為散文。

至宋代,說書日盛,“小說”一詞是說書的一個重要派別。當時的說書藝術有所謂的“四家數”,即說書的四個類別,其中影響較大的是長篇的“講史”和短篇的“小說”。南宋耐得翁的《都城紀勝》說:

小說,謂之銀字兒,如煙粉、靈怪、傳奇。說公案,皆是樸刀杆棒及發跡變泰之事。說鐵騎兒,謂士馬金鼓之事。

從這裏可以看到“小說”的內容是一些神怪故事和愛情故事,形式方麵則一定是短篇的,長篇的則叫“講史”而不叫“小說”。宋明時代的早期小說集《六十家小說》(現在一般稱為《清平山堂話本》,“清平山堂”是編者洪楩的堂號)和明代馮夢龍編寫的《古今小說》都可以體現“小說”一詞在當時的特點。不過後來“小說”一詞的應用範圍不斷擴大,明清以後,一些以曲藝演唱為主的形式也稱為“小說”,小說幾乎可以包括所有的俗文學了。

我們可以看到唐代稱“傳奇”為小說,宋代有話本出現,又以“話本”為小說,後來長篇章回又叫章回小說。由此可以看到小說是一個籠統的文學體裁。總的來說,小說必須有故事情節、有人物、有虛構,小說的創作也要有預謀、有主題。作者通過小說中的人物言行表達一些信息意念。至於文體方麵,小說基本上是由散文寫成(清代駢文小說《燕山外史》是極個別的例外),或文或白,文字風格可以各放異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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