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美刺傳統(2 / 2)

笑話

笑話是另一種常用諷刺手法的文學樣式。由六朝時的《笑林》到明清筆記小說中的“詼諧”、“諧語”、“俳諧”等,都是曆來為人們所喜聞樂道的笑話。笑話的“話”,是“故事”的意思,笑話就是可笑的故事。笑話與小說同樣為敘事文學,隻不過是側重於逗趣情節而已。

明代馮夢龍《廣笑府》裏有這樣一段笑話:

二蒙師死見冥王,一係讀別字者,一係讀破句者。勘畢,別字者罰為狗,破句者罰為豬。別字者曰:“請為母狗。”王曰:“何也?”曰:“《禮記》雲,臨財母狗(毋苟)得,臨難母狗(毋苟)免。所以願為母狗。”

兩個教童蒙的老師,一個讀別字,一個讀破句(讀破句的意思是在不適當的地方停頓,破壞句子的結構)。讀別字的下一世罰為狗,讀破句的則罰為豬。這時這個讀別字的老學究要求下世要當母狗。為什麼做狗還要做母狗呢?原來因為“母”、“毋”二字形音相近,“狗”、“苟”二字讀音相同。《禮記》中有“臨財毋苟(誤為‘母狗’)得,臨難毋苟(誤為‘母狗’)免”之說。“苟”是隨便、輕率的意思。全句意思本來是遇到財物不隨便取用,遇到危險也不輕易逃避。一知半解的蒙師本著趨利避害的本性,便說出了這個母狗的笑話。不學無術的讀書人在這裏受到嘲諷。

清代李汝珍的小說《鏡花緣》裏也有一個相近的笑話。第二十二回“遇白民儒士聽奇文觀藥獸武夫發妙論”中唐敖和多九公因為之前在黑齒國出了洋相,這次來到白民國,見國民都相貌堂堂,便恭敬非常,凡有問對都自稱晚生。聽白民國先生念“切吾切,以反人之切”、“永之興,柳興之興”、“羊者,良也;交者,孝也;予者,身也”文辭古奧,不知何解。後來才知道首句是把“幼”字、“及”字讀錯,此句是《孟子》“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第二句則是《論語》“求之與,抑與之與”;第三句更奇怪,原來這句白民國先生隻認了半邊,卻是《孟子》“庠者,養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這種不懂裝懂的笑話,大千世界中恐怕還為數不少。

寓言和笑話多以簡短的故事帶出諷刺的目的。作者表達了自己對社會人生的看法,在敘事中加插諷刺性的小故事。它們或多或少含有諷刺筆法,但形式還不見得完整,不能算是真正的諷刺小說。美刺的傳統雖然悠久,但正式以諷刺題材為主線的小說起步卻較晚,直到清代才形成流派。

小知識

《鏡花緣》是一部比較奇特的小說,作者李汝珍博學多才,魯迅把其列入“清之以小說見才學者”。其中寫了一百個才女,寫了海外風俗、海外仙界,也寫了世情。所以說它有神怪、世情、諷刺小說的特征,但又都不純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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