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同光體派的詩學追求(1 / 3)

一、核心詩論與詩學闡發:以文為詩的起點

在同光體派的宋詩學中“以文為詩”是一個重要的概念,而“以文為詩”也可以說是對宋詩特征的總結。

北宋中後期,“以文為詩”作為一個詩學問題提了出來,最初是用來批評韓愈開創的那種不同於整體唐詩風貌的詩歌風格。《後山詩話》載:“杜之詩法,韓之文法也。韓以文為詩,杜以詩為文,故不工爾。”又說“退之以文為詩,子瞻以詩為詞,如教坊雷大使之舞,雖極天下之工,要非本色。”陳師道在這裏指出,杜甫的以詩為文和韓愈的以文為詩,都不是正途。退一步來說,即便韓愈的“以文為詩”巧奪天工,也還是違反了詩歌的創作要求。文學史批判宋詩,往往將矛頭指向以黃庭堅、陳師道、陳與義為代表的江西詩派。然而我們看到,江西詩派號稱以杜甫為祖師,陳師道作為“三宗”之一對祖師的“以詩為文”並不讚同,同時對韓愈的“以文為詩”也無好感。盡管這樣,“以文為詩”最終也還是成為宋詩的特色。

如果就“以文為詩”的發展及成因來看,“以文為詩”是把文章的技法和功能移植到詩歌創作中,從而使詩歌表現出文章的某些特性。這樣的作用有兩方麵,一是跳脫出因襲的窠穴,避免陳陳相因,從其他的文學體裁中為詩歌創作尋找養分;另一方麵,也是詩人們意識到了傳統的詩教理論與詩歌本身存在著無法解釋的矛盾,在日趨自娛化的詩歌發展趨勢下尋求功能性的補充。

科舉製度從唐代進士科的詩賦取士到宋代的經義策論,詩的政治教化功能卻一再退縮,詩歌不再是士人們晉身仕途的器具,同時詩歌也失去了“觀風俗,知得失”的作用。這個時候,文的社會功能和被賦予的責任卻變得愈來愈強。因此,宋詩“以文為詩”的方式,其實也是宋人為鞏固詩歌的地位而作出的努力和嚐試,當然它也在客觀上擴展了詩歌的現實作用。

另外,宋代詩與文的關係問題與宋代思想領域的變化和學術也是密切相關的。北宋的儒學複興與政治改革相輔相成,儒學複興思潮與政治變革同步發生,而詩文革新則是儒學複興思潮下的組成部分,其目的都是為維護宋王朝的統治。北宋詩文革新的核心是要解決“道”的內涵及文與“道”的關係問題。北宋初期、中期“道”與儒學複古是一體的,“道”的核心內容不離儒家的經義。歐陽修主張在詩歌上提倡“風雅美刺”精神。北宋著名政治家、改革家王安石的文道論在實際上所起的影響更大。他在《上人書》中說:“韓子嚐語人以文矣,曰雲雲,子厚亦曰雲雲。疑二子者徒語人以文矣,作文之本意不如是其已也”。並進一步解釋說:“嚐謂文者,禮教政治雲耳。其書諸策而傳之人,大體歸然而已”。在《與祖擇之書》中說:“治教政令,聖人所謂文也。”在詩文革新中,逐漸樹立起尊韓愈倡導的道統觀念。同時韓文的價值也相應提高,“以文為詩”的詩風才得到認可。葉燮在《原詩內篇上》中說:“韓愈為唐詩之一變,其力大,其思雄,崛起特為鼻祖。宋之蘇、梅、歐、蘇、王、黃,皆愈為之發其端,可謂盛極”。

王安石變法後,從唐代開始的試律退出科舉,詩歌成為與國家政治沒有關係的純文學,而文章則在儒學複興過程中,其作用不斷被加強,從“文以明道”到“文以貫道”再到“文以載道”,文與政教、倫理、道德之間的關係日漸增強。在這種情況下,“詩言誌”的傳統也必須要有實際的歸附,不能隻是空言其誌。“以文為詩”的方式,實際上是在詩歌應有之義的基礎上,又賦予了即將遊離出政教係統的詩歌以“文”的功能。為了實現這個功能,詩歌就不得不借鑒“文”的某些形式以反映與其相似的內容。從這個意義上來看,同光體派對宋詩“以文為詩”的接受與同治時期的理學複興之間也存在有這種關係。

(一)“學人之詩”與“詩人之詩”

宋人“以學問為詩”是以文為詩的一種形式。事實上,宋詩人與同光體派都認識到了學問本身並不是詩。因此,在詩與學問的結合上,宋人主要強調以學問提高個人修養,從而有利於創作的提高。樓鑰就指出作詩與學問之間是相輔相成的關係,他說:“詩之眾體,惟大篇為難,非積學不可為,而又非積學所能到。必其胸中浩浩,包括千載,筆力宏放,問見層出,如準陰用兵,多多益善。變化舒卷,不可端倪,而後為不可及。”黃庭堅關於讀書積學的論述則更多。黃庭堅評論詩歌曾說:“所送新詩皆興寄高遠,但語生硬不諧律呂,或詞氣不逮初造意時,此病亦隻是讀書未精博耳。長袖善舞,多錢善賈,不虐語也”。學問多、學識富則可“變化舒卷,不可端倪”,讀書未博則會造成語不諧律、詞不逮意。一正一反,可見書多學富之利。宋人特別強調詩歌與個人修養之間的關係。認為可以通過詩歌反映出一個人的修養高低。黃庭堅說的三日不讀書,便覺麵目可憎,並且認為由此會導致詩歌“叫噪怒張,殊乖忠厚之風”。

同光體派也認為修養對於詩歌有著積極的意義和作用。陳衍道:

詩之為道,易能而難工。工也者,必有以異乎眾人之為,則讀書不讀書之辨已。

作為同光體派的先聲,近代宋詩派的詩學理論對他們的影響可能會更直接。程恩澤提出以訓詁手段和考據方法來探求經籍義理,要求把這種因辭求理的實證方法貫徹於詩論和詩藝創造中。他認為詩自性情所出,而“性情又自學問中出”“學問淺則性情焉得厚”。但是,他所說的學問含義極窄,僅局限於潛心考究六經之義,亦即“通訓詁,明義理”以把握原典精神。祁寯藻提倡合“學識”與“性情”為一,與此前翁方綱提出“由性情而合之學問”有類似之處。在同光體派看來,性情與學問應該兼重。

但是,由於對學問根底和書卷積蓄的著力強調,易把學問學力、積學明理視為詩歌創作的決定性條件,容易導致學問至上的情結。浙派沈曾植等人可為這方麵的代表,深厚廣博的學問使沈曾植在這種創作方式中遊刃有餘,後繼乏人則說明這條路並不好走。陳衍重經史,耽考據,強調以學問為詩料,認同“詩有別才而關學”的觀念,主張“合學人、詩人之詩二而一之”或“學人之言與詩人之言合”。在他看來,學人之詩是“證據精確,比例切當”,詩人之詩則是詩中帶有寫景言情。這就對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隻有作者學有根底,長於考證,才能用事精切,字字有據。陳衍關於“學人之言與詩人之言合”的觀念雖較為圓通周全,而且也沒有排斥主體情感,但其強調始於性情終於學問,落腳點仍以學問為本,沿襲了道鹹時期宋詩派傾向於“明理”的思路。

同光體派張揚學問根底、學識學力,以此作為安身立命的基礎和藝術創造的原動力。肯定以學問入詩、以考據入詩的合理性,進而主張性情與學理合一,學古與創變合一,它的思想實質在於以考據求義理、治經史而探本原,將樸學的求是精神和考據手段輸入詩歌創作之中,並作為詩歌批評的衡量標準,這是與清初以來重釋儒學原典精神和重塑名教傳統的複古文化思潮相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