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粉碎美方陰謀5
雙方就監督停戰達成協議
1951年11月,分界線問題達成協議以後,雙方就轉入下一個議程:實現停火、建立非軍事區、成立聯合軍事停戰委員會,以安排和監督停戰等問題。
按順序,應首先談停戰監督,然後再談戰俘問題。美國代表團總想在談判上占點便宜,提議兩個問題可同時進行,這樣可以加速停戰談判。
表麵看來有點道理,實際上美軍是想東方不亮西方亮,這個不行我就談那個。他們同時提出,最好是采取小組會的辦法,分兩個小組談,一個談停戰監督,一個談戰俘問題。
11月27日開始談停戰監督問題。最初美軍拿出來的方案還是想要高價,給談判帶來了一串麻煩。
雙方在下列問題上鬥爭激烈,其焦點是在沿海島嶼問題上,如何保證停戰的穩定而又不損害朝鮮的主權。美方拒絕從軍事分界線以北的所有島嶼撤出。
中朝人民軍隊組織4次渡海作戰,收複黃海道近海的大部分島嶼,迫使美方與朝中方麵達成協議:
黃海道與京畿道界以西的所有島嶼,除白翎島、大青島、小青島、延坪島和隅島外,均置於朝中方麵軍事控製之下。
在增加軍事力量問題上,鬥爭的焦點是美方企圖限製朝中方麵戰後在主權範圍內修建機場。
朝中方麵在這個問題上毫不退讓,美方最終放棄自己的主張。
朝中方麵在兵員輪換問題上同意美方意見,雙方達成協議:
兵員輪換在一人換一人的基礎上進行,每月不得超過35萬人;作戰物資的替換,在同樣性能同樣類型的一件換一件的基礎上實施。
談到監督與視察問題時,美方主張由雙方組成軍事停戰委員會在朝鮮全境“自由視察”。
朝中方麵反對這個主張,認為這是幹涉朝鮮內政和侵犯朝鮮主權,建議成立中立國監察委員會,負責就雙方同意的後方口岸進行必要的視察,並向雙方停戰委員會提出報告。
美方最終接受這一建議。
在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成員和口岸數目問題上,朝中方麵作了一定讓步,雙方達成協議:
由波蘭、捷克斯洛伐克、瑞士、瑞典四國組成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在雙方各5個口岸(朝鮮北方為新義州、清津、興南、滿浦、新安州;朝鮮南方為仁川、大邱、釜山、江陵、群山)進行視察。
一開始,美方提出參加“聯合國軍”的國家來監督,限製朝鮮修機場,如果有破壞協議的,還要派檢查小組到現場去。如果這個方案我們接受的話,那就等於承認是戰敗國,讓美軍到我們的區域裏隨便橫行。
因此,中方堅決反對,並提出公平合理的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