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富民政策指導下的新舉措
漢武帝“晚而改過”,在統治政策上實現了重大轉變。
他轉變的核心內容就是放棄既往好大喜功的作風和對外用兵的做法,而把治國的重點轉移到發展農業生產、實行富民政策上。
這是具有深遠戰略意義的抉擇。
按照現代的觀點來看,隻有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才能真正實現國富民強。
處於帝國時代的漢武帝在其富民政策的指導下,采取了許多與民休養生息的新舉措,對當時爭取民心,澄清時政紛亂的局麵,穩定統治秩序,發展社會生產力,起到了巨大作用。
漢武帝所采取的富民措施,概括起來講,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麵:
首先,早在太始二年(前95),趙中大夫白公上奏建議修築灌渠,為武帝所采納,自穀口(今陝西淳化南)引涇河水至櫟陽(今陝西臨潼櫟陽鎮),全長近二百裏,是為“白渠”。
白渠修成以後,灌溉了沿途田地四千五百餘頃,對發展當地農業生產起了重大作用。
對此,本書第五章第二節已有專論,茲不複述。
再者,漢武帝一生都重視農業生產,特別重視農田水利建設,在晚年那種極端困難的情況下,他仍然堅持進行農田水利建設,對發展農業生產、真正富民起到了重要作用。
其次,還是輪台之詔頒布前的征和四年三月,漢武帝最後一次外出巡遊時,當他經過钜定(今山東饒北)時,看到當地農民正在忙於春耕,便親自下田參加勞動,以示勸農。
他的這種“親耕”行動雖屬效法祖輩之舉,但卻具有特殊意義,在當時農民反抗鬥爭極為激烈的山東乃至於全國都產生了重大影響。
再次,在富民政策的指導下,漢武帝任命丞相田千秋為“富民侯”,“以明休息,思富養民”。
前文已經指出,田千秋本無突出才能,更無戰功,隻是由於上書為衛太子申冤,後又提出罷斥鼓吹神仙的方士而得到信用,由郎官至大鴻臚而再躍為丞相。
漢武帝重用田千秋的目的就在於向臣民表示自己痛切思過之意,而現在又封他為“富民侯”,意在表明自皇帝、丞相至平民百姓皆“力本農”。
全力發展農業生產,當然會使民富,民富國亦強,民富國強,西漢王朝就會自然既無內憂又無外患。
漢武帝“富民侯”之封,用意深遠矣。
另外,上文曾說過,漢武帝於征和四年(前89)四月明確宣布,從今年以後,凡是有傷害百姓之舉,有浪費人才之事,一律停止,堅決廢止鋪張浪費及無益百姓之事。
漢武帝的這些決定,直接減少了國家財政開支,相應地減輕了農民的負擔,其直接目的和效果亦為富民。
最後,最為重要的是,漢武帝頒布輪台之詔後,又頒布了一條同樣重要的“力農詔”,把發展農業生產放在首位,任命趙過為搜粟都尉,推廣被稱為“代田”的精耕細作的農業耕作方法,改進農業生產耕作工具,鼓勵發展農業生產。
趙過推行的“代田法”是最具代表意義的富民新舉措,其收效亦最大,在整個中國農業發展史上都具有重要意義(詳後文)。
還有,漢武帝在“晚而改過”中妥善安排後事,順利實現權力平穩過渡,為後世繼續推行其富民政策鋪平了道路,奠定了基礎。
這樣一個和平、穩定的社會環境,同樣也是富民的基礎。
對此,下文有專節論述,茲不贅。
總之,漢武帝末年當他把自己的統治政策調整到以發展農業生產為重點之後,通過與民休養生息,在富民政策指導下實施一係列新措施,來實現他的富民目標,達到穩定社會形勢的目的,而他的這些措施也確實收到了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