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是特區建設的綱領性文件,它的頒布標誌著汕頭經濟特區誕生了。開展籌備汕頭經濟特區

1980年初,按照中央和廣東省關於在汕頭試辦出口特區的指示,中共汕頭地委便開始了試辦經濟特區的一係列籌備工作。

1月22日,汕頭經濟特區籌備工作組最早成立。該工作組成立後,立即著手進行汕頭特區的選址、勘探、規劃等籌建工作。

當時,根據中央和廣東省創辦特區的精神,籌備工作組發現特區範圍有三個方案可供選擇:一是汕頭港南岸達境島南端的廣澳村一帶,二是汕頭港北岸市郊區珠池肚一帶,三是龍湖村。

經過細致的調查研究,籌備工作組反複權衡利弊後,一致認為龍湖村西北角占地16平萬公裏的沙丘地帶,作為出口加工區最為合適。

為此,籌備工作組還詳細列舉了龍湖村西北角作為特區的優點:

1緊靠市區水廠、電站,距市郊的東墩水廠僅17公裏,距東墩變電站僅13公裏。

2緊靠海岸,距離僅2公裏,便於興建港口、碼頭,臨近媽嶼島,距離汕頭港隻有7公裏,而且這裏已有兩座3000噸泊位的貨運碼頭和一座3000噸泊位的客運碼頭。

3與東北郊的外砂飛機場相距17公裏,便於客商出入。

4地勢較高,平均標高3米,利於排洪泄水,周圍為4米以上沙丘,不受海潮侵襲。

5地質較好,地麵以下6米深都是沙土層,6至12米處為淤泥層,12米以下為黏土層,對地上建築物有一定承載力,有利於工程建設,地麵平坦,稍加平整即可供建設使用。

……

7月12日至14日,廣東省委書記吳南生在汕頭地委、市委負責同誌劉俊傑、程春耕、林衡等的陪同下,一起研究汕頭經濟特區的選址問題。

按照中央關於汕頭要發揮老工業基地作用,充分挖掘現有潛力,興辦出口加工區的要求和節省投資的原則,吳南生等人當場拍板決定:在汕頭市區東部龍湖村西北側設立汕頭經濟特區,麵積工16平方公裏。

就這樣,汕頭特區的地址和麵積確定了。

8月29日,代表廣東省人民政府,協調各有關部門與特區關係的廣東省經濟特區管理委員會,在汕頭市設立辦事處,負責汕頭特區的籌備工作。

10月16日,汕頭有關部門向廣東省委、省政府呈報《關於辦好汕頭經濟特區的請示報告》。

“報告”提出創辦汕頭經濟特區的方向是:

一方麵要建立經濟特區加工區,發展加工業,發展新的農業科學技術,發展旅遊業,發展轉口事業。

另一方麵要改造好原有的老企業,充分發揮老企業的作用,通過辦加工區,帶動原有企業的改造,原有企業的改造,又促進經濟特區的發展。

很快,廣東省委、省政府批準了汕頭的這份請示報告。

同年11月14日,辦事處正式改名為汕頭經濟特區管理委員會,主任由中共汕頭地委常委、汕頭市委副書記劉峰兼任。

從此,汕頭經濟特區建設的序幕正式拉開。

二、大膽開拓

●鄧小平說:“要搞,就早點動手,主動去搞。”

●穀牧幽默地說:“目前,對辦特區的認識並不是那麼統一,議論很多,很敏感,我是準備讓人家‘火燒趙家樓’的。”

●有人質問劉峰:“既然外商可以解除工人的聘用合同,那工人階級的主人翁地位如何體現?”

● 大膽開拓中央支持汕頭經濟特區

1981年5月,華北地區已進入了夏天,30多度的高溫不時襲擾著古都北京。

5月底,國務院副總理穀牧在北京主持召開廣東、福建兩省工作會議。

這次會議除廣東、福建兩省的主要領導幹部任仲夷、項南等同誌和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負責幹部外,還邀請了多位經濟學家參加。

經過與會雙方的討論,最後,大家將會議討論的意見寫成《紀要》,並上報給黨中央、國務院。

關於此次會議的情況,穀牧後來回憶說:

這些意見,是對中央作出舉辦特區決策以後的有關各項方針政策的集成和發展,對舉辦特區的指導思想、基本操作規程、重要的政策性措施、正確處理內外關係、內部權益分配等問題,構築了總體框架。

從那時起20多年的時間裏,盡管具體規定有了不少調整,盡管有些方麵發展了,有些方麵停止執行了,但總的看,各項工作基本還是按這個框架進行的。它對特區的建立和發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1981年7月19日,中央以中發[1981]27號文件批轉下達了此次會議的《紀要》。

正如穀牧所說,此次會議為特區的發展提供了一個方向和框架,也為以後汕頭以及深圳、珠海的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幫助。

開辦特區,很重要的一條就是引進外資。對此,中央領導非常清楚,所以,中央在特區利用外資上也給予極大的關心。

7月中旬的一天上午,鄧小平派人把國務院的幾個領導萬裏、姚依林和穀牧找來,對經濟工作作了重要的指示。

在談到引進外資時,鄧小平說:“哈默石油公司對我有個啟發,外資值得利用,長期計劃中一些骨幹項目,我們自己搞要十幾年才能搞成,利用外資也許隻要五、六年。要搞,就早點動手,主動去搞。”

特區成立之初,廣東、福建、浙江三省沿海出現了走私販私泛濫的嚴重情況。

在當時,國內市場商品匱乏,供應緊張,什麼電視機、錄音機、計算器、優質布料等等,都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商品。

在這種情況下,國門一開,相應的防範措施跟不上,久已存在的走私販私活動的泛濫是必然的。

據後來負責打擊走私的穀牧回憶說:

記得最嚴重的廣東、福建的幾個沿海漁港、漁鎮,成了走私販私的大據點,私貨蜂擁而進,販私絡繹於途,以致發生了這樣的現象:工人不做工,農民不種田,漁民不下海,學生不上課,一窩蜂似的走私販私去了。

由於此次走私販私的泛濫,主要是在開放地區發生的,有些人就對開放畫問號了,特別對舉辦特區的這件事搖頭了。

麵對瘋狂的走私形式可能會給特區,甚至對外開放政策帶來更大的阻力,消息傳到中央後,中央領導同誌都感到,不采取果斷措施不行了。

1981年12月15日到23日,中央召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第一書記座談會。這個會主要是討論經濟工作問題,部署了1982年的工作。

會議結束後不久,中央有關領導又把廣東、福建兩省的主要領導找回來,專門座談討論開展打擊經濟領域裏,包括走私販私在內的違法犯罪活動問題。

在會上,胡耀邦和中央書記處的其他同誌以及中央軍委、中央紀委等有關部門的負責同誌,都作了講話和發言,表明了中央打擊走私的立場和決心。

在會上,副總理穀牧受命組織打擊走私販私的鬥爭。同時,中央還決定組建國務院打擊走私領導小組,穀牧任組長。外貿部、海關總署、公安部、國家工商局等有關部門的負責同誌參加作為成員,依托海關總署設立了處理日常工作的辦公室。

經過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海上堵截和陸上檢查,嚴格實行漁政管理,整頓走私嚴重地區的基層黨政組織,從多方麵進行綜合治理,還依法懲辦了幾個罪大惡極分子,打擊走私領導小組取得了不錯的成績,走私這股邪風壓了下去。打擊走私的成功,為特區的發展提供了重要的條件。

在當時,汕頭及深圳、珠海特區成立之初,全國上下,對特區的質疑聲一直都很大。

有的把經濟特區說成了給外國資本家搞的“飛地”,說是除了五星紅旗以外,其他的全都變了。

對於特區有外幣流通的現象,有的老經濟幹部痛心疾首,說本幣受擠,這還得了?!

同時,一些長期在港澳工作的同誌,受到港澳不讚同我們辦特區人士意見的影響,也對特區搖頭,說些反對開辦特區的話。這些同誌往往被看成是懂得外部世界的,因此,他們的這種否定態度頗有些影響。

在當時的情況下,中國人民多年來飽受帝國主義的欺淩和掠奪,對於同資本主義國家打交道,人民群眾有著一種曆史形成的戒備心理。加上舉辦特區又是個嶄新課題,許多人思想上難以接受。因此,當時對特區的質疑也是必然的。

但是,反對聲的客觀存在及影響巨大,卻使本來應當進入草木芳菲陽春季節的經濟特區,變得有點風雨蕭瑟的味道了。

此時,作為中央書記處和國務院分管開放和特區工作的負責幹部穀牧,認識到了穩定人心的重要性。因此,他明確地說:

實行對外開放已經列為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戰略部署的重要組成部分,寫入了黨的曆史性決議。大家都知道舉辦經濟特區是小平同誌倡議、中央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國務院組織實施的一樁大事。所有這些,都沒有更改。中央領導同誌中,沒有誰真正明確地說不實行對外開放,也沒有誰公開在會議上講特區辦錯了。街頭巷尾那些是是非非的議論隨它去,我還是要堅持把這樁事向前推進。

1982年初,國務院實行機構改革,國家涉及對外的幾個部門撤了,由穀牧專門負責對特區的管理。

當時,穀牧意識到,管理特區總得有幾個幫手。經報請國務院主要領導同意,便從已撤銷的進出口委機關的幹部中,選了何椿霖等8個人,組織一個小班子,在穀牧的領導下辦理有關事務。

在組織好這個班子時,穀牧和其他同誌很花了些功夫。

最初,穀牧等人想把小組命名為特區辦公室,後經過反複考慮,最後確定叫特區工作組,隸屬國務院辦公廳編製序列。

此時,穀牧等人就想,叫“組”也罷,叫“辦”也好,反正辦這樁事就是了!

這個小班子建立後,穀牧便盡快第一次召集他們8個人開會,除了布置工作以外,穀牧還特意講了一番交心的話。

穀牧幽默地說:“目前,對辦特區的認識並不是那麼統一,議論很多,很敏感,我是準備讓人家‘火燒趙家樓’的。”

看了看大家,穀牧又笑著說:“但是,我認為大概不會出現這樣的前景。你們誰要有顧慮,不願做這個工作,及時提出,可以另行分配。我不勉強你們哪一個。”

停頓了一下,看看大家沒有意見,穀牧接著說:“不過,我也告訴你們,不論出什麼問題,板子不會打到你們身上,隻算我一個人的賬。”

穀牧說這些話是有原因的,當時小組的成員當中確有人受到這樣的“忠告”:“你們上了特區這條船,就不怕船翻了?”

但是,和穀牧期望的一樣,這8位同誌思想還是堅定的,大家愉快地接受了穀牧的分配,並且努力做了頗有成效的工作。

在穀牧的領導下,領導小組工作成效顯著,這為汕頭等特區的建設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1982年初,陳雲有個批示:

廣東、福建兩省在執行對外經濟政策方麵,目前第一位的工作是要認真總結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