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邀請後,莊世平率先在香港成立了顧問團,顧問團負責人由莊世平兼任。

同時,香港顧問團確定了各項有關製度,分別成立各專業小組,每月開一次座談會,每次會議都圍繞特區每個時期的主要工作提出建議,對特區的谘詢都作出解答。

同時,在莊世平帶頭成立香港顧問團以後,澳門、加拿大、北京、上海等地的顧問組也先後成立。

汕頭經濟特區海內外顧問團成立後,在莊世平的帶領下,顧委會調動了各個方麵的積極力量,廣開才路、言路,集思廣益,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促進了特區建設,成為與國內外聯係的橋梁。

顧問團成立後,在莊世平的幫助和帶領下,汕頭特區創辦不久就迎來了一批考察團和投資的先行者。

第一個外國財團美國辛默曼,就是在莊世平的陪同下,來到汕頭考察的。

接著,泰國李景河在莊世平的促成下,開始在汕頭投資,創辦泰華銀行,這也是泰國在中國最早的投資者。

在積極牽線引進外資的同時,莊世平還諄諄地囑咐特區的開拓者,一定要把投資環境搞好。

為此,莊世平生動地比喻說,廣東新會是全國有名的“小鳥天堂”,為什麼能吸引那麼多的鳥類在那裏棲息,一代一代繁衍,主要就是因為那裏有一個安全、舒適的環境。不僅有優越的自然生活條件,還有政府的保護措施。

因此,莊世平希望,汕頭特區也能辦成外商的“小鳥天堂”。

汕頭特區成立之初,擺在麵前的困難是非常多的,其中資金的困難非常明顯。

麵對資金嚴重緊缺情況,特區管委會、顧委會劉峰、莊世平等人,深入調查研究,並響亮地提出:

實行土地有償出讓、有償使用,開通財源和稅收新渠道!

幾年後,《汕頭特區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試行方案》公布,並在龍湖片區試行實施。

為了支持這項重大改革,莊世平和香港的其他顧問積極參與到汕頭特區土地的成片開發中。

從此,汕頭特區房地產開發漸入佳境,並帶動了老市區以至潮汕各縣,有關的法規也趨於完善。

汕頭特區的投資環境日臻完善,外向型經濟踏上新的台階。

1983年初,莊世平在參加了普寧華僑中學擴建工程暨僑聯大廈落成慶典之後,應邀來汕頭並參觀汕頭特區的地毯廠、玩具廠、農藝場及汕頭大學,還與汕頭地區的領導羅晉深、程春耕,特區的領導劉峰、楊峰等座談。

在座談會上,莊世平用親身體會,深入淺出地講解特區建設的幾個問題。

首先談到特區的規劃和建設。莊世平認為,有了總體規劃之後,一定要逐項分解到工程建設的各個項目去,而且要從自己的實際出發,如廠房建設對每座通用廠房都必須具體詳盡規劃好,一定要達到質量好、成本低,實用、承載力要適合各個企業的要求。

接著,莊世平還建議要和海關協調好,對廠商要簡化手續。對此,他還舉例說,外國海關把工作都做到實處,派人直接到倉庫,進出貨物,由海關人員直接點交,手續既簡化,又可防止逃稅。

關於引進外資,莊世平首先舉了羅新權在北京投資飯店的事例。他認為必須從觀念上、物質上方方麵麵加以改變,才能調動外商的積極性。

莊世平還特別講了“信用”問題,說和外商簽了合同,一定要遵守信用,對外商的正當利益要給予保護。他認為這一點非常重要。

為此,莊世平還耐心地向汕頭有關方麵,講了廣州在香港引進合作辦了一個紡織廠,由於不執行合同,不守信用,讓外商虧損了上千萬元,因而終止了合同並打了官司。

最後,莊世平說,不僅要有優惠條件,還要有保護條件,讓人家一進來就可以安居樂業。這樣人家自然會進來。

莊世平的講話以及他對汕頭特區有關部門的教誨,對特區的正確發展,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後來,在一次國際潮學研討會上,莊世平深情地發出了“潮州幫要幫潮州”的號召。作為世界知名人士,莊世平的號召在潮商界引起了巨大的反響。

在特區顧委會裏,不僅有莊世平這樣為汕頭發展積極奔走的人,還有很多在各個領域為汕頭發展作出重大貢獻的人。因為有了他們的努力,汕頭發展的步伐大大加快了。

在特區顧委會的帶領下,全世界各地顧問團、組都做了大量工作,不僅出謀獻策,提過許多寶貴建議,還積極穿針引線,提供谘詢,幫助特區各有關單位解決具體問題。

此外,各地顧問團、組還對宣傳汕頭經濟特區的建設成就,擴大汕頭經濟特區的影響,提高汕頭經濟特區的知名度不遺餘力。

在特區顧問委員會的帶領下,顧問們除了先後兩次參加特區“七五”規劃、經濟技術發展的規劃製訂和提出建議外,在改善汕頭投資環境上做了許多努力,包括建深水港、深汕專用公路、廣梅汕鐵路、媽嶼大橋、煤電廠等,都提出許多寶貴建議。

同時,顧問們還充分利用關係,先後介紹有些國家和地區的人員來特區洽談考察,香港顧問團成員還引進了20世紀80年代的超聲電路線板,引進客商辦實業、辦商場等。

1984年2月,時任黨中央總書記的胡耀邦在視察汕頭時指出:

過去幾十年由於“左”的政策,阻礙了祖國和海外潮人的聯係。當前,汕頭市委要切實落實僑務政策,要重視理解海外鄉親的心情和願望,凡事做到入情入理,要講鄉情、鄉誼。

僑胞回來投資要做到有情、有名、有利,充分調動海內外人士共同建設汕頭經濟特區、振興潮汕經濟的積極性。

有了黨中央的支持,劉峰等人在引進僑資方麵膽子更大了。

在胡耀邦視察後不久,遵照胡耀邦的指示精神,汕頭特區采取多種形式,加強與潮汕華僑、外籍潮人和港澳台同胞的聯係,為他們投資參加家鄉建設提供方便和服務,並通過他們組織引進外資。

於是,在汕頭特區的推動下,由僑領牽頭的投資、信息機構成立了。這些機構負責對來汕投資手續的谘詢,並在海外組織對汕頭特區的投資。

一時間,在世界各地,這類機構成立了很多家。

在美國,有美國中華汕頭技術貿易有限公司;在香港,由泰國金融界人士牽頭,成立韓江投資公司。

同時,汕頭特區還采取主動“走出去,請進來”的政策,利用出訪和邀請來訪的機會,加強對外交往,促進汕頭經濟特區的繁榮。

1984年11月,汕頭經濟特區管委會主任劉峰,率團參加在香港舉行的中國開放城市投資洽談會,這是最有直接經濟意義的活動。

在汕頭特區成立的30多年裏,汕頭人利用潮汕商人遍天下的優勢,多方引進資金、技術,為汕頭的發展提供了重要保障。汕頭特區推行多項改革

在汕頭成為特區之時,汕頭的各項改革就開始了,而政府機構改革就是其中之一。

談及機構改革,劉峰向大家講了一件事。劉峰說:

一次,國慶節快到了,特區需要購買一麵國旗。但按當時的規定,購買國旗要報市財政局社會集團購買力辦公室審批。結果報上去待批,等批下來,國慶節已經過去了。

講完這個故事,劉峰麵色凝重地對大家說道,“你說,不改革行嗎?”

是的,搞特區就是要引進外資,要引進外資,就要為客商提供優質服務。而當時的政府機構,拖遝的辦事效率無疑會成為改革的障礙。

當時,中央27號文件也明確提出了要推進特區機構改革。文件指出:

特區管理機構應按精簡、高效的原則設置,並賦予充分的權力,使之能獨立自主處理問題,協調各方麵的關係。

1982年10月,根據中央27號文件精神,為了理順黨、政、企業之間的職能關係,汕頭在原隻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基礎上,不強求對口,隻設置了10個黨政群機構。

這些機構除規劃建設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勞動人事局、公安局等單獨設置外,其他都是綜合性機構,它們都具有獨立處理問題和協調各方麵關係的權力。

就這樣,汕頭初步形成與內地不同的精簡、高效的行政管理機製。

機構精簡後,特區的行政管理體製能適應對外開放的需要,給外商、僑商來汕頭投資以更多的方便。

在這種新型的機構體製下,每一個投資項目從洽談、簽約、立項、批準到開業後的生產經營活動,統由特區經濟發展局牽頭管理,辦事效率大大提高。

在精簡機構的同時,汕頭還注重通過降低收費標準,保障外商的合法權益。

在特區創建初期,作為特區主帥的劉峰深刻地認識到,汕頭因交通比深圳、珠海距港澳遠,這給汕頭的發展帶來了障礙。因此,劉峰認為,汕頭如果要想取得發展,必須在政策上更靈活。

為了增強汕頭特區對外商投資的吸引力,在劉峰等人的推動下,汕頭特區管委會將勞務費控製在比深圳、珠海低三分之一左右,土地使用費、廠房租金等方麵也相應降低標準。

為此,汕頭管委會決定,工業用地使用費每平方米每月07至11元;通用廠房租金每平方米每月9至18港元,簡易廠房租金每平方米每月8至11港元。

同時,特區還保障外商的合法權益,尊重“三資”企業的自主權。

當時,在汕頭特區投資設廠的外商,在遵守國家有關法規和簽約合同的前提下,有權選擇自己熟悉的經營管理方式,可以委托親友或其他人管理企業;可以自主安排生產和經營,自行籌措和使用資金;也可以自定工資標準、分配形式和獎懲製度,以及自行聘用或根據勞動合同辭退本廠員工等。

這些靈活政策的實行,在當時情況下,給外資帶來了很大吸引力。

1984年7月和10月,汕頭經濟特區管委會又兩次發布有關進一步調整若幹優惠政策的通知,即《關於轉發〈關於進一步調整若幹優惠政策的建議〉的通知》和《關於印發〈汕頭經濟特區投資優惠待遇補充規定〉的通知》。

《通知》提出:

降低通用廠房收費標準;延長、放寬免征所得稅時間;簡化外籍及港澳客商出入境手續,再一次給外商投資以更大的優惠……

汕頭推行的改革迅速吸引來了很多外資。

當時,有一個祖籍汕頭的澳門商人,一心想為家鄉作點貢獻。但是,在改革開放之前,由於中國特殊的經濟政策,這位商人隻能作罷。

20世紀70年代,中國實行改革開放後,這位商人再次來到汕頭,對在汕頭投資情況進行考察。

然而,考察的結果卻讓這位商人心理沒底。當時,中國很多部門人員,由於長期觀念的影響,對與外商接觸還抱有很多謹慎的心理。在這種情況下,這位商人的考察就受到了很多限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