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汕頭市第六次黨代會提出的社會經濟發展新戰略,是一項跨世紀的宏偉的社會係統工程。

這個宏偉目標的提出,為汕頭以後的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再創新的輝煌,早日建成國際港口城市,提供了明確的方向。建成汕頭特區保稅區

1992年,在鄧小平南方重要談話精神鼓舞下,全國各地掀起了新一輪改革開放的高潮。

在此情況下,圍繞如何使汕頭經濟特區進一步提高開放度,在國家新的對外開放格局中繼續保持最高層次的開放地位問題,林興勝帶領市委、市政府,決定創辦保稅區,以促進汕頭外向型經濟上新的台階。

保稅區是繼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取得顯著成果後,又誕生的一個特殊經濟區,是海關監管下的“境內關外區”,貨物從境外進區不算進口,貨物從國內進區視作出口,保稅區按國際慣例辦事,與世界市場接軌,具有政策上的優惠。

1990年,國務院第一個批準上海外高橋建立保稅區後,各地紛紛開始積極申辦。

1991年2月13日,李鵬總理、田紀雲副總理圈閱同意了國務院特區辦公室《關於在大連、廣州、深圳、天津試辦保稅區的報告》。

得知這一消息後,汕頭立即行動了起來。

1992年5月,汕頭市政府、特區管委會借鑒國內各地創辦保稅區的經驗,結合實際,製定出了汕頭經濟特區保稅區設計方案。

7月,汕頭把保稅區的擬訂方案,報廣東省人民政府,並請轉呈國務院審批。

與此同時,汕頭也在積極著手開展保稅區籌建前期的準備工作。

1992年10月19日,汕頭經濟特區保稅區籌建領導小組經過汕頭市人民政府批準正式設立。

自此以後,汕頭保稅區的各項工作開始正式啟動。

1993年1月11日,經國務院批準,汕頭經濟特區保稅區正式設立,成為當時國家批準設立的13個保稅區之一。

同年12月22日,汕頭保稅區監管設施經國家海關總署驗收合格,正式開關運作。

汕頭保稅區是由海關監管的封閉式綜合性對外開放區域,位於汕頭市南區達場半島東南部,麵積234平方公裏,東瀕南海後江灣,西依溪頭村虎空山,南連廣澳深水港,北靠廣澳溪頭村。

保稅區依山傍海,具有優良的港灣條件和地緣條件,便於實施封閉管理。

對於汕頭經濟特區保稅區的開發建設,汕頭市委、市政府堅持“高水平規劃、高標準建設、高速度運轉、高效能管理”的方針,擬用3至4年時間,力爭把保稅區建設成為一個多功能、現代化、國際性的對外開放新區。

汕頭保稅區設立後,各項建設順利進行。截至1993年底,保稅區已投入建設資金人民幣近1億元,主要用於道路、碼頭、隔離設施等相關基礎設施建設。

1993年12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保稅區發行了首期建設投資基金券人民幣1億元,用於首期700畝土地的開發建設。

1994年9月28日,連接保稅區與廣澳的主幹道,長47公裏,寬60米的廣達大道,也是汕頭市第一條8車道的高等級道路,建成通車。

同時,保稅區的發展,嚴格按照國務院關於設立汕頭經濟特區保稅區批複的精神,充分利用汕頭特區的港口優勢,綜合發展轉口貿易、倉儲運輸和為出口服務的加工業,以及金融、信息、保險業。

經過若幹年的努力,汕頭已經把保稅區建設成了一個以國際貿易為龍頭,以倉儲運輸、出口加工和金融信息第三產業為基礎的綜合型保稅區,並把第三產業作為保稅區發展的主導產業。

汕頭保稅區建成後,與汕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遙相呼應,有效地推動了汕頭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升級換代,加快了汕頭現代化建設的步伐。